变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范 海子墙 2009.12.15
工程部员工在对变配电设备维修、保养时,请遵照下例规范进行处理: 1. 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部颁标准《电器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2. 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保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 维修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 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原因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设隔离挡板,并由专人监护。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受伤,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6. 变配电设备的维修、保养由运行组和维修组共同配合完成。主管负责对小区内的所有变配电设备制定出维修及保养计划。 7. 值班、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维修流程及保养计划,对所负责的设备定期保养、巡视,及时解决处理发现的问题,以确保变配电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8. 对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建立{dy}手原始资料。如处理问题的工作量较大,需停电而影响到业户的使用,应及时向主管反映,一边告知客服人员及时通知受影响的业户,和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相应增加维修人员。 9. 变配电设备维修、保养后须恢复其原来状态;维修对不影响使用功能的确实须改变的需上报认可后执行。事后及时做好记录。 10. 凡在夜间发生的重大事情,维修人员可临时处理,第二天转白班跟进处理。 11. 故障处理一般不超过4小时,若4小时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及方案上报主管进行调整。主管对维修保养工作提供指导及检查监督,事后集中整理维修保养纪录。 12. 维修保养后的电器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