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士,我对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和权利是非常关心关注的!尤其是作为业主代表的业委会,其地位和作用也是一直争论不休!
其实在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开发商,物管公司和业主(其代表是业委会)三方之中,现在最强势最霸道的应该还是开发商,许多前期的规则都是由他们在定!甚至连物业公司对他们也是俯首称臣!听命于他们!这就导致了物业管理前期的混乱和业主利益的无法保障1
而作为物业主人的业主及其组织业委会却一直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他们不是被开发商操控就是一小部分在其中滥用职权,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或者是被物管公司所收买!从而不能真正代表多数业主的利益!这些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实而又普遍重要的问题!
究其真正原因一方面是业主的许多认识没有跟上!不清楚自己的全部和真正的权利和义务!当然也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也由于业委会还不是一个独立的组织和法人!许多经济法规在这里无法适用!从而也造成了他们维权的困难!
也许正是鉴于这种情况,此次北京物业管理办法征意见 业主大会有望成为法人的事情成为必然,并且可能很快成为现实!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和推广!不信让我们拭目以待!因为毕竟这是现实发展的内存要求!
当然也不是我给大家沷冷水:作为有多年物管公司从业经验的我深知当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法人以后,那就必须有专职并且必须是专业的从业人员来管理!否则一切维权的说法都只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