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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