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动力照明及给排水甲供设备采购
沈阳市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动力照明及给排水甲供设备采购
地区:辽宁省
发布时间:2010-2-1
详细内容:
招标代码:00242010050030 设备|安装工程|
沈阳地铁有限公司,对沈阳市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动力照明及给排水甲供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
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沈阳市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动力照明及给排水甲供设备采购
2. 招标单位: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3. 交货地点:沈阳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4. 资金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投资50%,招标人自筹50%
5. 交货期: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
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四个合同包:
合同包1: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参考数量:83台;
合同包2:智能疏散诱导装置,参考数量:19台主机,6974套指示灯具;
合同包3:环控电控柜,参考数量:199台;
合同包4:消防水泵及潜污泵,参考数量:414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7.投标保证金:每包提交人民币1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在2006~2008年度财务不得连续3年出现财务亏损;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
4.投标人必须是主要设备制造商;且
合同包1:企业具有30千瓦(含)以上EPS的国家消防型式认可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
合同包2:企业产品具有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的国家消防型式认可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并具有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在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
合同包3:企业具有主母线额定电流2500安培或以上,防护等级IP40或以上的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低压抽出式开关柜)的CCC认证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合同包4:企业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类似规模工程的供货业绩不少于5个;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2月1日至2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合同包1、合同包4售价人民币500元,合同包2、合同包3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合同包1与合同包3每套图纸收取押金人民币3000元,招标结束后将图纸原样退回,凭收据退还押金。
3.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0年3月4日10: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 刘枫(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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