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女士称,昨晚6点左右,她和朋友下班后去乐购超市购物,将电动车停在乐购超市的免费停车场。两个小时后,她来推车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我到乐购超市 服务台反映情况,对方让我报警,让xx来处理。”报警后,任女士在洪家楼派出所做了笔录。“在超市买东西丢了电动车,难道超市就没有责任吗?”她认为,乐 购超市应负相关责任。
今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乐 购超市。在超市防损与安全部,记者看到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昨天下午5点49分,任女士将电动车停放在超市停车 场,然后锁车。晚上7点39分,一名穿着深色外套、头戴帽子的男子从停车场东南角进入,来到任女士的车前。经过十几秒的观察后,他蹲下开锁,大约用了 6秒,锁被打开。因为没有电源钥匙,该男子跨上电动车后,用脚蹬地,溜到停车场东南角消失。
记者看到停车场西侧背靠超市,其他三面被木质花坛和铁栏杆围起,正式出口只有西南角一个。但记者在停车场东南角看到,两段栏杆中间有一个宽约30厘米的缺 口。超市防损与安全部一组长称,没有为自行车场专门配备看车人,不过常安排超市内部的保安着便装看管。他说,这是几天来停车场丢的第二辆自行车,“我 们人手不够,工作起来有难度。”
下午4点左右,乐购超市客服部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此事顾客已报警,等警方有了处理结果,他们再根据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对此,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晓亮认为,如果失主有xx或购物小票能证明在丢车时间她的确在此消费,那么超市就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虽然超市提供的是免费停车场,但免费并不代表可以免除商家的管理责任,停车看车应该是超市提供的附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