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盘)安装质量管理_NTDC_新浪博客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其以下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成套配电柜、动力开关柜(盘)安装及二次回路结线。

2、施工准备

2.1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设备及材料均符合国家或部颁发现行技术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并注明厂家名称,附件、备件齐全。

2.1.2安装使用的材料:

2.1.2.1型钢应无明显锈蚀,并有材质证明,二次结线导线应有带“长城”标志的合格证。

2.1.2.2镀锌螺丝、螺母、垫圈、弹簧垫、地脚螺栓。

2.1.2.3其它材料:铅丝、酚醛板、相色漆、防锈漆、调和漆、塑料软管、异型塑料管、尼龙卡带、小白线、绝缘胶垫、标志牌、电焊条、锯条、氧气、乙炔气等均应符合质量要求。

2.2主要机具:

2.2.1吊装搬运机具:汽车、汽车吊、手推车、卷扬机、倒链、钢丝绳、麻绳索具等。

2.2.2安装工具:台钻、手电钻、电锤、砂轮、电焊机、气焊工具、台虎钳、锉刀、搬手、钢锯、鎯头、克丝钳、改锥、电工刀等。

2.2.3测试检验工具:水准仪、兆欧表、万用表、水平尺、试电笔、高压侧试仪器、钢直尺、钢卷尺、吸尘器、塞尺、线坠等。

2.2.4送电运行安全用具: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靴、绝缘手套、编织接地线粉沫灭火器。

2.3作业条件:

2.3.1土建施工条件:

2.3.1.1土建工程施工标高、尺寸、结构及埋件均符合设计要求。

2.3.1.2墙面、屋顶喷浆完毕、无漏水、门窗玻璃安装完、门上锁。

2.3.1.3室内地面工程完、场地干净、道路畅通。

2.3.2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齐全。技术、安全、消防措施落实。

2.3.3设备、材料齐全,并运至现场库。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设备开箱检查→设备搬运→柜(盘)稳装→柜(盘)上方母带配制→柜(盘)二次回路结线→柜(盘)试验调整

送电运行验收

3.2设备开箱检查:

3.2.1安装单位、供货单位或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3.2.2按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资料,核对设备本体及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附件、备件齐全;产品合格证件、技术资料、说明书齐全。

3.2.3柜(盘)本体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完整无损。

3.2.4柜(盘)内部检查:电器装置及元件、绝缘瓷件齐全、无损伤、裂纹等缺陷。

3.3设备搬运

3.3.1设备运输:由起重工作业,电工配合。根据设备重量、距离长短可采用汽车、汽车吊配合运输、人力推车运输或卷扬机滚杠运输。

3.3.2设备运输、吊装时注意事项:

3.3.2.1道路要事先清理,保证平整畅通。

3.3.2.2设备吊点。柜(盘)顶部有吊环者,吊索应穿在吊环内,无吊环者吊索应挂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处,不得将吊索吊在设备部件上。吊索的绳长应一致,以防柜体变形或损坏部件。

3.3.2.3汽车运输时,必须用xxx设备与车身固定牢,开车要平稳。

3.4柜(盘)安装:

3.4.1基础型钢安装:

3.4.1.1调直型钢。将有弯的型钢调直,然后,按图纸要求预制加工基础型钢架,并刷好防锈漆。

3.4.1.2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放在预留铁件上,用水准仪或水平尺找平、找正。找平过程中,需用垫片的地方最多不能超过三片。然后,将基础型钢架、预埋铁件、垫片用电焊焊牢。最终基础型钢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柜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见表3.4.1.2。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表3.4.1.2

注:环形布置按设计要求。

3.4.1.3基础型钢与地线连接:基础型钢安装完毕后,将室外地线扁钢分别引入室内(与变压器安装地线配合)与基础型钢的两端焊牢,焊接面为扁钢宽度的二倍。然后将基础型钢刷两遍灰漆。

3.4.2柜(盘)稳装:

3.4.2.1柜(盘)安装。应扫施工图纸的布置,按顺序将柜放在基础型钢上。单独柜(盘)只找柜面和侧面的垂直度。成列柜(盘)各台就位后,先找正两端的柜,在从柜下至上三分之二高的位置绷上小线,逐台找正,柜不标准以柜面为准。找正时采用0.5mm铁片进行调整,每处垫片最多不能超过三片。然后按柜固定螺孔尺寸,在基础型钢架上用手电钻钻孔。一般无要求时,低压柜钻φ12.2孔,高压柜钻φ16.2孔,分别用M12、M16镀锌螺丝固定。允许偏差见表3.4.2.1。

盘、柜安装的允许偏差        表3.4.2.1

3.4.2.2柜(盘)就位,找正、找平后,除柜体与基础型钢固定。柜体与柜体、柜体与侧档板均用镀锌螺丝连接。

3.4.2.3柜(盘)接地:每台柜(盘)单独与基础型钢连接。每台柜从后面左下部的基础型钢侧面上焊上鼻子,用6mm2铜线与柜上的接地端子连接牢固。

3.5柜(盘)顶上母线配制见“母带安装”要求。

3.6柜(盘)二次小线连结:

3.6.1按原理图逐台检查柜(盘)上的全部电器元件是否相符,其额定电压和控制、操作电源电压必须一致。

3.6.2按图敷设柜与柜之间的控制电缆连接线。敷设电缆要求见“电缆敷设”。

3.6.3控制线校线后,将每根芯线煨成圆圈,用镀锌螺丝、眼圈、弹簧垫连接在每个端子板上。端子板每侧一般一个端子压一根线,最多不能超过两根,并且两根线间加眼圈。多股线应涮锡,不准有断股。

3.7柜(盘)试验调整:

3.7.1高压试验应由当地供电部门许可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及产品技术资料要求。

3.7.2试验内容:高压柜框架、母线、避雷器、高压瓷瓶、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高压开关等。

3.7.3调整内容:过流继电器调整,时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调整以及机械连锁调整。

3.7.4二次控制小线调整及模拟试验。

3.7.4.1将所有的接线端子螺丝再紧一次。

3.7.4.2绝缘摇测:用500V摇表在端子板处测试每条回路的电阻,电阻必须大小0.5MΩ。

3.7.4.3二次小线回路如有晶体管,集成电路、电子元件时,该部位的检查不准使用摇表和试铃测试,使用万用表测试回路是否接通。

3.7.4.4接通临时的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将柜(盘)内的控制、操作电源回路熔断器上端相线拆掉,接上临时电源。

3.7.4.5模拟试验:按图纸要求,分别模拟试验控制、连锁、操作继电保护和信号动作,正确无误,灵敏可靠。

3.7.4.6拆除临时电源,将被拆除的电源线复位。

3.8送电运行验收:

3.8.1送电前的准备工作

3.8.1.1一般应由建设单位备齐试验合格的验电器、绝缘靴、绝缘手套、临时接地编织铜线、绝缘胶垫、粉沫灭火器等。

3.8.1.2彻底清扫全部设备及变配电室、控制室的灰尘。用吸尘器清扫电器、仪表元件,另外,室内除送电需用的设备用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

3.8.1.3检查母线上、设备上有无遗留下的工具、金属材料及其它物件。

3.8.1.4试运行的组织工作、明确试运行指挥者,操作者和监护人。

3.8.1.5安装作业全部完毕、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全部合格。

3.8.1.6试验项目全部合格,并有试验报告单。

3.8.1.7继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控制、连锁、信号等动作准确无误。

3.8.2送电:

3.8.2.1由供电部门检查合格后,将电源送进室内,经过验电、校相无误。

3.8.2.2由安装单位合进线柜开关,检查PT柜上电压表三相是否电压正常。

3.8.2.3合变压器柜子开关,检查变压器是否有电。

3.8.2.4合低压柜进线开关,查看电压表三相是否电压正常。

3.8.2.5按上述2~4项,送其它柜的电。

3.8.2.6在低压联络柜内,在开关的上下侧(开关未合状态)进行同相校核。用电压表或万用表电压档500V,用表的两个测针,分别接触两路的同相,此时电压表无读数,表示两路电同一相。用同样方法,检查其它两相。

3.8.2.7验收。送电空载运行24h,无异常现象、办理验收手续,交建设单位使用。同时提交变更洽商记录、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单等技术资料。

4、质量标准

4.1基本规定

4.1.1一般规定

4.1.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1.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4.1.1.1.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4.1.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4.1.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xx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4.1.2.7高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7.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不间断电源柜有出厂试验记录;

4.1.2.7.2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无泄漏,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4.1.3工序交接确认

4.1.3.1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3.1.1埋设的基础型钢和柜、屏、台下的电缆沟等相关建筑物检查合格,才能安装柜、屏、台;

4.1.3.1.2室内外落地动力配电箱的基础验收合格,且对埋入基础的电线导管、电缆导管进行检查,才能安装箱体;

4.1.3.1.3墙上明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盘)的预埋件(金属埋件、螺栓),在抹灰前预留和预埋;暗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的预留孔和动力、照明配线的线盒及电线导管等,经检查确认到位,才能安装配电箱(盘);

4.1.3.1.4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完成后,核对柜、屏、台、箱、盘内的元件规格、型号,且交接试验合格,才能投入试运行。

4.2主控项目

4.2.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4.2.2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表4.2.2 保护导管的截面积

4.2.3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

4.2.4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本规范第3.1.8条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1继电保护元器件、逻辑元件、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体校验合格,整组试验动作正确,整定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4.2.4.2凡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投入使用的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

4.2.5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

4.2.6柜、屏、台、箱、盘问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Q;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Q。

4.2.7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Q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MQ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4.2.8直流屏试验,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检测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Q,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2.9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2.9.1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4.2.9.2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4.2.9.3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4.3一般项目

4.3.1基础型钢安装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4.3.2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

4.3.3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0,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4.3.4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4.3.4.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4.3.4.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4.3.4.3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4.3.4.4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涌工频耐压试验。

4.3.5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1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4.3.5.2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4.3.5.3切换压板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触及相邻的压板;

4.3.5.4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准确;

4.3.5.5外壳需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接可靠;

4.3.5.6端子排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4.3.6柜、屏、台、箱、盘问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4.3.7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3.7.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

4.3.7.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4.3.7.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

4.3.7.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4.3.8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8.1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

4.3.8.2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4.3.8.3箱(盘)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4.3.8.4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底边距地面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小于1.8m。

5、成品保护

5.1设备运到现场后,暂不安装就位,应及时用苫布盖好,并把苫布绑扎牢固,防止设备风吹、日晒或雨淋。

5.2设备搬运过程中,不许将设备倒立,防止设备油漆、电器元件损坏。

5.3设备安装完毕后,暂时不能送电运行,变配电室门、窗要封闭,设人看守。

5.4未经允许不得拆卸设备零件及仪表等,防止损坏或丢失。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应注意的质量问题见表2-33。

常产生的质量问题和防治措施  表2-33

7、质量记录

7.1两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7.2产品合格证。

7.3设备材料进货检验记录。

7.4自互感记录。

7.5调整试验耐压试验报告单。

7.6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7.7预检记录。

7.8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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