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经营二手车买卖的旧机动车公司此番却遭遇怪事,收购的一辆宝马轿车在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时竟被告知车架号与行驶证上所列不一致,而车辆却并无明显的变造痕迹。原车主对此也称毫不知情。二手车公司为此诉到法院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日前,上海市{dy}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上诉案件并作出二审判决,二手车公司解除购车协议的请求得到支持。 上海某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与罗先生于 (www.xalawyer.com) qq在线咨询:48958082.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B-10-A。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调查部业务,实时提供{zx1}案例点评。方强律师事务所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面、超值的法律服务,满足了国内外客户发展的新需求。该所的业务涉及港台、海外。联系电话:029-85216079 手机:15309263892 www.xalawyer.com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一句话点评: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明确约定,罗先生提供车辆的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必须与行驶证内所列相符,汽车车架号是识别车辆身份关键信息,车架号发生变更,车辆的身份无法确认,导致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基于罗先生的违约行为,旧车经营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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