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物联网字[2010]7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方物流协会及有关单位:

    2010年1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发出了《关于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10年3月1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我会。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向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推荐10项具有代表性的物流信息化项目。

    申报材料受理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层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事业部(邮编:100045)

    联系人:张颖,晏庆华

    电话:(010)58566588-118,117

          13811921410,13693396943

    传真:(010)58566588-127,58566580

    Email:zhangying@cflp.org.cn, yqh@cflp.org.cn

 

    附件:关于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系统推进全国物流信息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物流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5)》(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八项物流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规划》将于近期发布。按照李毅中部长2010年1月4日在第35次部长办公会上的指示精神,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同时也为《规划》宣贯做好准备,具体由信息化推进司牵头负责。我司现组织开展{dy}批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程序

  1、发布工作通知和项目指南

  发布《关于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和《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指南》。

  2、组织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以推荐方式进行,由中央企业、地方副省级以上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方案,并向我司推荐。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央企业的,可直接报我司,每家中央企业申报项目不多于5项;项目承担单位为地方企业的,由地方副省级以上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推荐形式报我司,每个副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不多于10项;全国性行业协会可向我司推荐本行业的代表性项目,每个行业协会推荐项目不多于10项。每个项目不得以多个渠道进行申报。

  3、组织专家评审

  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会同运行监测协调局,组织专家对报来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就其是否适于列为典型和试点示范项目形成评审意见。

  4、研究审批项目

  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会同运行监测协调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对项目方案的审查,依据项目所属领域征求相关司局的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项目审批意见,报主管副部长批准同意后,做出正式批复。

  5、组织项目检查和验收

  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会同运行监测协调局,按季度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对试点示范工作进行调整,直至完成项目验收。

  二、关于项目材料的申报

  为了稳妥推进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做好物流信息化项目的考察和推荐工作。关于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方向及项目材料的内容要求,请参考《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指南》(见附件),并请各单位向我司提出推荐意见,说明推荐项目的支持方向及试点示范类型。

  三、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

  联系人:龙海泉,杨志刚

  电  话:(010)88686031,68208278

      13811789720,13683613420

  传  真:(010)88686131,68208239

  E-mail: hqlong04@gmail.com,yangzhgang@126.com

 

  附件: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指南

 

  为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物流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5)》的有关部署,按照李毅中部长在2010年1月4日第35次部长办公会上的指示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物流信息化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工作。现将项目的支持方向、编制规范和选择条件等事宜说明如下。

  一、典型发现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

  (一)主制造商供应链信息化提升工程

  在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和国防工业等重点行业,选择若干有影响力的主制造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提升供应链物流信息化发展水平,增强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和运作能力。促进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提升从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分销配送、售后服务、再制造直至报废回收的管理水平。通过供应链全程管理优化,缩短物流响应时间,提高物品可得率和资金周转率,降低平均库存水平和物流总成本,提高客户满意率和供应链的整体竞争能力。

  (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重点支持有实际需求、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口岸、道路运输危险品监管平台和邮政业监管信息平台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物流服务和监管能力。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运、仓储等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跨行业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面向全国各经济区域、物流节点城市或交通枢纽的区域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重点领域物流信息化提升工程

  在石化、钢铁、煤炭、矿产品、汽车及零部件、重大装备、农资和农产品、粮食、棉花、食盐、烟草等重点领域,开展物流信息化建设试点,提高采购、生产、营销和质量保障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物流的跨部门联动与监管信息化建设试点,有效实施流向跟踪、状态监控和来源追溯,规范危险品安全管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物流的联合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物流信息化水平,提高生产、流通和物流企业的及时响应能力,提高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和质量保证水平。提高政府部门应急信息处理和资源调度能力,促进重点生产、运输和流通行业与政府应急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应急物流保障能力。

  (四)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建设工程

  推进煤炭、钢铁、粮食等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健康发展,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在服装、出版物、小家电等一般消费品领域,开展网络购物与物流配送一体化服务建设试点,提高零售业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发展的水平。面向农业种养殖和农产品营销,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集成试点,提高农产品流通和农资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水平。

  (五)军民结合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工程

  借鉴军事物流信息标准化建设经验,军民结合共同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军事物流协同联动、快速反应等优势,优化配置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政、仓储等物流资源,提高应对战争、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维护社会稳定等突发性事件的物流保障能力,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城市和行业,开展应急物流平台和物流监管平台的军民共建试点。

  (六)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化工程

  以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大企业参与、重点区域和重要通道突破、信息平台支撑的整体思路,实现“一票到底” 、“无缝衔接”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全程信息服务,促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连接。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可视化和智能化管理,提高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过程控制等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重点物流信息化标准研制宣贯工程

  研究推广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物流单元编码、托盘编码等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物流数据元、物流单证等物流信息基础标准,条码和射频识别等物流信息采集标准,信息系统接口、信息交换规范等物流信息交换标准,物流业务流程等物流信息管理标准。重点研究基于XML的报文标准的应用。研究推广条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在仓储、配送、集装箱和冷链等业务中的应用标准。推进汽车及零部件、食品、药品、纺织品、农资和农产品等重点行业物流信息化应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八)物流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工程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3S(GNSS、GIS、RS)、机器到机器(M2M)、RFID等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大力支持TD-SCDMA等移动通信技术和北斗导航等全球导航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支持利用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提高物流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水平。在装备制造、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烟草等具有高附加值或需重点监管的行业,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支持智能交通系统(ITS)、物流基地综合管理系统、智能集装箱管理系统、物流信息管理系统(LMS)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开发和应用。加强信息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和实施物流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开展物流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支持制造企业、物流企业、信息服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建设一批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提高自主创新发展能力。

  二、项目方案的编制规范

  项目方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的隶属部门、企业性质、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模式、经营状况、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3、项目实施的原则、思路和目标。

  4、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市场需求、技术方案、投资及来源、配套实施条件、项目目前及预期的效率和效益水平。

  5、项目实施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包括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资源聚集、产业协作、政策监管与规制等问题。

  6、项目风险评估。包括项目投融资风险、建设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7、项目实施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基本情况。

  8、需要的保障条件。项目实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制度环境支持条件,以及在哪些环节上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创新。

  三、试点项目的选择条件

  1、项目符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物流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5)》确定的发展方向。

  2、项目有一定实施基础和应用前景,在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具备可行性,预计在1—3年内可取得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并具有一定的试验意义。

  3、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思路清晰、论述严谨。

  4、项目实施倡导自主可控原则,以拥有民族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主要依托。

  四、示范项目的选择条件

  1、项目符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物流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5)》确定的发展方向。

  2、项目承担单位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商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相对稳定的商业模式、较强的市场适应与竞争力,预计在1—3年内可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对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发展经验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

  4、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思路清晰、论述严谨。

  5、项目实施倡导自主可控原则,以拥有民族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主要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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