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爆炸案真相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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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内蒙古频道2月6日电(张丽红闫志今)据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提供信息,2月5日早8时23分左右,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唐韵服装店发生一起爆炸案,现场发现一男一女的部分尸体碎块,同时途经该店门前的几名群众受伤。
案件发生后,内蒙古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两级公安机关刑侦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兴安盟盟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邵万荣,盟长助理、盟公安局局长李成仁,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刑侦技术专家,以及乌兰浩特相关领导也在{dy}时间赶到现场指导案件的侦破工作。据调查,女性死者为邱某某,离异,是唐韵服装店老板雇佣的店长。
侦查工作从邱某某的社会关系、交往人员中展开。在侦查中发现,2009年初,邱某某与阿尔山车站退休职工刘某某谈恋爱,同年6月两人因感情不合分手,刘曾多次纠缠邱某某并以“同归于尽”相威胁。公安机关据此将刘某某列为此案重大嫌疑人。同时,侦查员调取了现场附近的户外监控探头资料,通过回放发现,案发前早晨8时16分有一可疑男子提淡绿色布兜在现场附近徘徊,8时19分该男子独自进入“唐韵服装店”,4分钟后“唐韵服装店”发生爆炸。经对监控视频辨认,案发前在现场徘徊后进入“唐韵服装店”的提兜男子是刘某某。此情况确认后,侦查员立即对嫌疑人刘某某在乌市爱国街住所进行搜查,在其家中客厅茶几上发现刘某某书写的遗书一份,以及雷管、黄色颗粒状xx和制作爆炸物剩余物品。至此,初步确认现场另一具男性尸体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刘某某现年47岁,户籍所在地阿尔山市温泉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证中。(完)
乌兰浩特很小,兴安盟也不大。如果一旦有什么“爆炸”性的新闻,往往都是有关什么天灾xx的,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政治性的内幕,这里且不细表。过去老百姓常说,“年关”、“年关”。将近春节,听到一些不幸的消息,什么溺水的、跳楼的……这不,又来个这样的惊天血案!有消息言,乌兰浩特爆炸案中的刘姓男子还在遗书中写明了送给他xx的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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