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和加工出口产品
一、定义与代码
本监管方式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和外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的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和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及加工出口的产品。
本监管方式代码“2215”,简称:三资进料加工。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的产品。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
经海关批准设立保税工厂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和加工出口产品,监管方式为“保税工厂”(1215);
2.外商投资企业在合同规定比例进口供加工内销部分的料件以及经批准进口全部用于内销产品的料件,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外国常驻机构进口公用物品
一、定义与代码
外国常驻机构进口公用物品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机构、外国民间经济贸易团体常驻机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以及其他外国常驻机构进口供自用且数量合理的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2439”,简称:常驻机构进口。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外国常驻机构进口供自用且数量合理的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但不包括:
1.外国常驻机构的人员进口自用物品,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
2.外国常驻机构人员进口自用的汽车,监管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3.暂时进出口的公用物品,监管方式为“暂时进出口”(2600);
4.外国驻华使领馆进出口公用物品,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
5.外国驻华使领馆在我国内购运出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暂时进出口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暂时进出口货物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外国和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群众团体以及个人为开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合作交流而暂时运入或运出我国关境及复运出进境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2600”,简称:暂时进出口。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为来华拍摄或与我国国内单位合作拍摄电影片、照片、图片、幻灯片而运进我国的摄影器材、胶卷、胶片、录像带、车辆、服装、道具等。
2.为来华进行体育竞赛、文艺演出而运进的器材、道具、服装、车辆、动物等。
3.为来华进行工程施工、学术、技术交流、讲学而运进的各种设备、仪器、工具、教学用具、车辆等。
4.驻华商业机构进口并将复运出口的陈列用样品。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进出境展览品,监管方式为“展览品”(2700)。
2.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2939)。
3.承包工程出口物资,监管方式代码为“3422”。
4.进出境修理物品,监管方式代码为“1300”。
5.租赁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1500)、“租赁贸易“(1523)。
进出境展览品
一、定义与代码
进出境展览品是指外国为来华或我国为到国外举办经济、文化、科技等展览或参加博览会而进出口的展览品及与展览品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小卖品和其他物品。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2700”,简称:展览品。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以上定义所述进出口的展览品,但不包括不复运出进境而留在国内外销售的进出口展览品,不复运出进境而留在国内外的进出口展览品,应视实际监管方式填报。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本监管方式是指外国企业常驻我国办事机构为陈列企业的产品而进出口的样品。
监管方式代码为“2939”,简称:陈列样品。
本贸易不包括驻华商业机构进口并复运出口的陈列用样品(2600)。
货样、广告品
一、定义与代码
进出口货样是指xx订货参考的进出口货物样品;广告品是指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进出口广告宣传品。
经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简称:货样广告品A。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位)进出口及国外免费提供进口的货样
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39”,简称:货样广告品B。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除以上定义所述范围的商品外,还包括寄售代销贸易中外商免费提供的货样广告品。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一)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应为“暂时进出口货物”(2600)。
(二)橱窗广告陈列品(2800)。
(三)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2939)。
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经海关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缺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3100”,简称:无代价抵偿。
其他进口免费提供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本监管方式是指除已列明的礼品、无偿援助和赠送物资、捐赠物资、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国外免费提供的货样、广告品等及归入列名监管方式的免费提供货物以外,其他免费提供进口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3339”,简称:其他进口免费。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外商在经贸活动中赠送的物品;
2.外国人捐赠品;
3.驻外中资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物资;
4.经贸活动中,由外商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等。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保税仓库中由外商免费提供进口的机械设备、手工工具、运输工具、办公用品等监管方式“一般贸易”(0110);
2.免税店由外商免费提供进口的货架、柜台、手推车等监管方式“一般贸易”(0110);
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3422”,简称:承包工程出口。
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的设备物资运回国内的,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简称:承包工程进口。
二、适用范围
(一)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为“3410”(承包工程进口)。(二)援外成套项目出口的货物应根据无偿援助或xx援助监管方式分别选用“无偿援助”(3511)或“一般贸易”(0110)选择填报。
(三)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我劳务人员带出的自用生活物资。
2.边境地区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与我国毗邻国家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出口的工程设备、物资,监管方式应为“边境小额贸易”(4019)。
3.承包工程结束后复运进口原从国内运出的承包工程项下的设备、物资,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
国家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
一、定义与代码
国家间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是指我国根据两国政府间的协议或临时决定,对外提供无偿援助的物资、捐赠品或我国政府、组织接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组织无偿援助、捐赠或赠送的物资。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3511”,简称:无偿援助。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联合国有关组织、机构利用自愿捐款或基金向我无偿提供的经济技术援助项目进口的物资(包括成套设备或单机);
2.联合国有关组织、机构利用其正常预算技术合作资金,同我国进行经济技术合作中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3.多、双边结合的经济技术援助或合作项目(指第三国通过联合国有关组织、机构向我提供的援助)项下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4.其它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的无偿援助或利用其赠款购进的货物;
5.我对外无偿援助和捐赠的物资。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xx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xx或援助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应为“一般贸易”(0110);
2.来(出)访的团体和人员相互馈赠的礼品(9900);
3.属经济贸易往来关系赠送进口的物资,监管方式为“其他进口免费提供”(3339)。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一、定义与代码
指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华人自愿捐赠物资、设备,直接用于工农业生产,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及兴办各种公益福利事业。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3612”,简称:捐赠物资。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适用于以上定义的捐赠物资,定义所称“公益福利事业”是指直接用于建设少儿活动设施、幼儿园、敬老院和孤儿院等的物资及生活物品;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专门设立的生产企业受赠的生产资料和直接用于残疾人康复、生活专用物品;直接用于修葺古迹文物的物资;直接用于环保、拯救濒危物种、筑路及修桥等公共设施的物资及其他公益事业。
本监管方式包括城乡个体工商业者接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亲友赠送的小型生产工具;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外商在经贸往来中赠送的物品、外国人捐赠品、我驻外(包括驻港澳)中资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物资等,监管方式为“其他进口免费提供货物”(3339)。
边境小额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边境小额贸易指沿陆地边境线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的边境县(旗)、边境城市辖区内(以下简称边境地区)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货物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的贸易活动,包括易货贸易、现汇贸易等种类贸易形式。
本监管方式代码4019,简称:小额贸易。
二、 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不包括边境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贸易合同的贸易。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边民互市贸易。
2.未经批准经营边境小额贸易的企业所从事的边境小额贸易,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