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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调研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转贴 2010-02-11 11:14:17]   
国土部调研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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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土调控的敏感时刻,一个针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专项调研,已在国土资源部低调启动。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该调研由耕地保护司牵头,“年底之前就要拿出结果”。

      这也是国土资源部首次针对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展开的专项调研。7月26日上午,该人士进一步向本报记者透露,这次调研牵涉到三大内容:一,农村土地产权的归属问题;二,农地是否能够拥有与国有土地同等地位,直接入市;三,前两个问题厘清后,农民如何参与分配土地增值收益。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就是要让产权明晰起来,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规范管理,保护权益人(农民)利益。”对此,某省国土厅一位曾参与调研的处长说,“这三个问题环环相扣。”

      明晰产权:各方意见不统一

      农村土地产权的归属问题,成为国土资源部此次调研的{zd0}焦点。

      根据现有法律,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是集体。但集体有乡镇、村、村民小组三个层次,到底谁是农地的所有者代表?其法律定义含糊不清。而目前地方上的圈地行为,大多与农地的产权不明晰有关。

      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也承认,在最近各地公开查处的非法圈地案件来看,“镇、村级组织竟然成了大头”。

      为此,有专家认为,应该让农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所有权,并且在法律上确认土地所有权为一种权利。比如,农民有对土地的自主利用和经营权;有自主的土地处置权等等。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一位官员则对上述观点持反对意见。他表示,农地产权要是归农民所有,将涉及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中有关规定的方向性调整。

      他认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还是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依法稳步推进”。“关键是合理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比如,为防止基层组织圈地,可以取消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有关规定。

      “现在各方意见还没有统一。”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透露。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正在紧锣密鼓地组织专人“参与《物权法》征求意见活动”,并在抓紧研究制订《土地确权条例》。其中有关农村土地的产权归属问题,“将有明确的说法”。

      平等入市:改革的大方向

      国土资源部一位调研员认为,这次调研将为农地直接入市打下基础。

      而农地直接入市的前提是,“要与国有土地享有同样的地位。”接近国土资源部调研组的人士透露,这同样是国土资源部调研的核心内容之一。

      农地与国有土地的{zd0}区别就在于能否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照现有法律,只有国有土地才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农地是不允许出让的。因此,农地必须经过征用等途径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

      “实现农地与国有土地的权利平等,这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大方向。”上述某省国土厅参与调研的处长说。据透露,国土资源部调研组成员在这方面已经达成共识。

      一个基本上已被包括国土资源部在内的有关部委认可的构想是:一旦农地拥有与国有土地同等地位,可以直接入市后,“政府可以对这些交易活动进行管制,也可以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并且对土地交易征税”。

      收益分配:农民参与分配成定局

      农地产权得以明晰并获得与国有土地同样的地位后,土地收益的分配问题就是最终的焦点所在。

      “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农业土地的价值会快速上扬,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会带来巨额的增值收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曾公开指出,但目前,土地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向非农部门倾斜,农民得到的太少。

      “土地征用应当有利于富裕农民,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李表示。

      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认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调研结束后,国土资源部将会出台更严格更详细的规定,要求从土地收益中拿出更大的比例用于支持新农村的建设,让农民收益更多。“比例至少在30%以上。”他表示。

      “但这还需要与建设部、财政部等部委进行协调。”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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