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喷喷的狗肉,吃了几千年,咋就一下子不让吃了呢?据说是基于保护动物、针对虐待动物的作法,为与国际接轨而准备出台的。近年来,耳闻目睹的虐待动物事件时有发生,如”刘海洋用硫酸伤害北京动物园黑熊事件”等,让人感到沉重、痛心,所以说,出台动物保护政策及时而必要。但是,这个问题要全面认识,综合分析,习惯吃什么肉,喜欢吃什么肉,应该是民族风俗和饮食习惯的问题,似乎与虐待动物粘不上边啊。
另一方面,“禁食猫狗肉”是假仁慈,还是真伪善?饲养宠物,是人的自由,你养狗,他养猫,养什么全由你。但是,谁也不能说我养什么就不让人吃什么,养狗的不让吃狗,养猫的不让吃猫,有人养蛇,有人养龟,还有人养猪,照此理论推下去,人类还能吃什么?是不是所有的荤腥都不能吃了,只能顿顿“白菜豆腐而已”。长此以往,各色人等一个个面色如菜,体态杨柳,不用原子弹,不用外星人,我们自己就玩完了。难道说,残害人类不是残忍?由此可见,这不是仁慈,实则伪善。如果是真仁慈真行善,你呼吁立法保护孤寡老人,保护无家可归的人,不管成不成,也总是善举吧。
再者,狗肉是中国很多地方的特色饮食。比如江苏沛县,养殖肉狗已成产业,产品远销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从事与肉狗产业相关人员有十万之众,年产值达10个亿。“沛县鼋汁狗肉”已列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如果反虐待动物法禁吃猫狗肉真的立法,那这道地方历史名菜何去何从?全社会赖以相关产业生存的数万的从业人员又如何生活?难道真让他们“挂羊头卖狗肉”吗?
饲养宠物,是人的自由;立法保护动物,也xx必要,但要考虑到国家和民族的习惯,要充分考虑到民情民意,不然,令行禁不止,或者让老百姓天天骂街,不就丢人现眼了吗?
已投稿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