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将补助260亿解决公路收费站人员安置等问题

知情人士称,中央将每年从燃油税中拿出260亿元解决各地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撤站问题,包括债务化解和人员安置等,10余条件成熟的省份将进入全国首批撤销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省份名单之列。

记者获悉,交通运输部正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待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可实施。

撤站时间表排定

作为燃油税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撤站工作一直坚持“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的思路,各省级人民政府拥有很大的决定权。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考虑,将选择有条件的省份进行试点,从2009年1月起全部取消其境内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其他省份分期分批取消。

不过,多数省份更愿意选择一次性撤销,希望尽早得到中央补助资金。对于本省能否进入首批撤站省份的名单,各地更是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据了解,福建省在2008年12月底向交通运输部发函,主动要求成为全国首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的省份。按照部署,该省120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将全部撤销。

据悉,针对不同地区,方案拟订了不同的取消时间表。中部地区由于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里程长、债务大,初拟在5至10年内逐步取消;东部地区相对发达,而且二级公路多是作为辅路使用,对于二级公路的需求量正在减少,故拟在3至5年内取消。由于西部地区目前正处在二级公路建设阶段,同时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政府财力有限,仍需走“xx修路,收费还贷”的路子,因此这次撤站西部地区可以视情况而定,这意味着符合技术等级的二级公路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仍可以收费。

地方政府甩包袱?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另一个焦点是中央补助政策。截至2007年末,全国二级公路里程27.6万公里,在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中,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均占总量的60%左右。在交通运输部此前的摸底中,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债务高达5000亿元。对于地方政府,解决这个债务包袱,燃油税改革无疑是个好机会。地方政府认为,地方多是“吃饭财政”,没有更多财力解决这些巨额债务,因而呼吁中央承担更多责任。正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在债务分担比例上“讨价还价”,致使撤站方案一直悬而未决。

记者获悉,目前已经有了一个“四五六”的初步思路。即东部地区补助40%、中部地区补助50%、西部地区补助60%。这意味着,中央补助之外的资金将由地方政府配套解决。

据报道,云南省政府、交通厅官员在去年底到北京开会时向国务院反映,要求在1月份就全部取消二级公路的收费,期待得到中央财政拨款的支持。知情人士分析,这背后实际上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状况以及经营亏损的现实。以一个中部省份为例,每年收取的通行费约为12亿元,这些钱除了少量用于管理外,剩下的均只能偿还xx的利息,根本无法还债。 据《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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