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等了10多年看到入户希望
前来现场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伍女士与丈夫带着6岁的小孩一家子围着现场的民警仔细地问。伍女士是江门台山人,她1993年就来到广州,在一家私人企业做工。工作了10多年,为了小孩,勒紧了裤带在越秀区文明路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感觉自己多少有点像广州人了。广东即将推行居住证的消息让她期待满怀:“等了很久啊,现在看到了希望,有了户口,才能真正让自己在这里扎根下来啊!”
户口问题仍旧让她牵肠挂肚:“拿到居住证后,是不是在这里住满7年就能入户?”当得知还有合法就业、社保、计生、总量控制等条件之后,她显得有点失落:“我的公司一直都没帮我交社保,那不就不符合条件了?”
至于小孩入学问题,伍女士从民警那里似乎也没有咨询到确切的答复。伍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在大南路小学读一年级,已经交了2万块钱的借读费, 报纸上说“五年入学”,是不是以后儿子就可以像其他本地的孩子交一样多的钱?就这个问题,记者在现场也没有得到确切答复,被告之“各地级市政府将根据本地 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自主决定”。
潮州副市长接受外来工咨询
南方日报讯昨日上午,潮州市推行居住证办公室在潮州市中心奎元广场举办主题为“实施居住证制度,共创平安和谐潮州”的大型宣传活动。副市长陈建新现场接受外来工咨询。
宣传现场气氛热烈,中心点高高悬挂着醒目的标语及大幅海报,远处户外大型电视幕墙滚动播放宣传短片。xx收费、子女教育、入户等与流动人口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是流动人口咨询的热点,对此工作人员耐心为他们一一进行解答,得到群众的好评。
问:居住证与身份证有什么区别?
答: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身份证件,其作用是证明公民的身份和户籍;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其作用是证明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在我省的居住情况。
问: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广东享有哪些权益和公共服务?
答:除了享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诸如参加社保、享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之外,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1)在居住地申领机 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2)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3)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4)居住地政 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问:“暂住”年限如何连续计算?
答:已经办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其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流动人口办理行政管理业务需要证明居住期限的,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居 住期限以其本人持有的暂住证为准,2010年1月1日之后的居住期限以公安机关记载的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时间为准。已经办理了暂住证的流动人 口,2010年1月1日起可免费换领居住证。
问:到哪里办理居住证?
答:公安派出所和经公安机关授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都可以办理居住等级和居住证。目前,我省部分地方设立了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但 也有一些地方还没有设立。在一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可能也会因为系统对接或其他技术原因在一段时间内还不具备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条件,所以还要到派 出所办理。由于各地情况、条件不一,所以大家要留意近期各地公告。
问:用工单位可以集体申报居住证吗?
答:可以。用工单位可以组织员工填写相关表格,邀请照相馆上门照相,统一收集相关材料,送给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统一登记、xx。
问: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台居民是否要办居住证?
答:广东省居住证的发放对象须为具有中国户籍的居民,上述人员不属于居住证的发放对象,不须办理居住证,只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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