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隧道多次顶部漏水_老孙_新浪博客

    昨老孙一贴里谈到:明代大学问家、《永乐大典》总编纂解缙就有“千年老树当衣架,万里长江作浴盆”的名联传世。

    但真要把万里长江那一盆水顶在头上那就真悬了,可现万里长江{dy}隧就让人产生如此担心:图中人物手指处下方即隧道漏水点图中人物手指处下方即隧道漏水点

    今年7月,长江隧道武昌出口段,发生了至少4次隧道顶部漏水事件,令过往司机们提心吊胆。据本埠媒体报道,这4次漏水分别发生在7月10日、7月20日、7月24日和7月29日。

长江隧道武昌入口段仍然可能发生滴漏

由于前方路面湿漉漉的,抬头可见隧道顶部仍在滴水,司机们担心:江水会不会涌进来?

为防“万一”,有些司机虽然经过隧道出入口,也宁愿绕行长江大桥或二桥过江。

对此,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过江隧道武昌入口处出现滴漏现象,是因该段上方地面在平整施工,导致聚集在土层中的积水渗透到隧道顶部的接缝里。滴水处属“明挖”部分,距长江大堤有近1000米。所以,滴漏的不可能是江水,过往司机大可不必害怕。

那么,隧道顶部的几次滴漏,缘何都在同一个地方?

该负责人称,7月10日,隧道顶部出现滴漏后,他们就及时做了防水材料填灌处理。但由于地面有单位平整场地,施工方不知情,将尚在养护期内的防水处理带破坏,导致裂缝开裂。上方地面一旦积水,就可能再次漏水。

漏水维修为何一拖再拖争执双方各有说法

发现漏水后,工程维修为何一拖再拖?

对于“不作为”的指责,隧道公司负责人自称“很委屈”:“不是我们不修,我们连场地都进不了,怎么修?”

该负责人说,他们经过勘察,发现漏水点上方是武汉理工大学三层楼校区的一块空地。8月1日,公司派施工队伍对漏水处维修,遭到在该校平整场地的施工单位阻止,挖土机等设备被扣留。经协商,校方仍不同意,维修人员只好于8月3日退出。“学校提出,要想进场维修,隧道公司要先付80万元。”该负责人说。

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理工大学筹资办(代表校方协调此事)。该办吴海成处长称,长江隧道是武汉市政的重点工程,学校很支持隧道建设,也给予了很大支持。但因这块地已在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挂牌拍卖,需尽快收回。而隧道完工后,上面遗留建筑迟迟没拆,{zh1}由学校找人拆除,产生了20万元的清理费。此外,隧道施工方超时间、超面积占用学校土地,他们多次催促无果,给学校带来很大经济损失,所以,学校共提出了80万元的补偿。

吴海成称,施工方没经校方同意还修建了地上消防栓,这些都将影响土地的拍卖、交接;且隧道公司每次进场维修,都没有和校方打招呼,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难度;校方多次去函,对方也没有积极回应,这才导致了双方协调未果。

他说,“平整土地导致隧道漏水”的说法,校方并不认同。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漏水,我们希望能组织xx部门进行论证。

专家呼吁不要让小毛病酿成大问题

铁四院是长江隧道的设计单位。前日,该院相关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长江隧道建成通车后,为长江一桥、二桥分流了大量车辆,目前{zg}日通车量已有6万多辆,它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公众安全,不是个小事情。

专家称,抢险维修越早解决越好,不要让小毛病酿成大问题。虽然隧道漏水处于“明挖”段,对公共安全几乎没有影响,但也可能让司机产生恐慌,导致意外发生。另外,如果长时间得不到彻底维修,可能导致漏点变大,再维修就会更困难,浪费更多人力物力。所以,抢修应放在{dy}位,其它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链接

《南京市长江公路桥梁隧道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桥梁周围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宁波市水底隧道管理办法》

第二条:甬江隧道和常洪隧道管段轴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是予以保护的区域。

第十八条:在甬江隧道两侧边沟外缘各15米范围内和常洪隧道引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范围内,除因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第十九条:在水底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禁止锚泊、挖砂、采石、取土和倾倒废弃物,禁止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水底隧道安全的活动。

因抢险、防汛,在水底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水底隧道的措施。

管理公司呼请立法保护隧道

楚天都市报8月13日报道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称,因为长江隧道的独特性,可借鉴的管理经验较少,他们在管理上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漏水抢修一事,更是凸显以地方立法来保护隧道的紧迫性。

该负责人说,在有水底隧道的南京、宁波、上海等城市,都在隧道附近设立了保护区域,且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来保护隧道运营。而武汉在这方面仍是空白。

目前,隧道公司正向有关部门申请设立隧道保护区域。根据隧道设计单位的要求,隧道上方及主体结构15米范围属于保护范围,在保护区内,禁止挖砂、采石、爆破、深基坑作业等危及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如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打井、疏浚河道等等,要征得隧道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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