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4.2、5.6.2、5.7为推荐性的,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EN100284:2003《耐压平板钢产品 第四部分:特定低温性能的Ni合金钢》标
准、中国船级社CCS规范、ASMEA553—2007《压力容器用淬火+回火89%Ni合金钢规范》和
JISG3127—2005《低温压力容器用镍钢板》标准中相关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徐源、朴志民、王晓虎、潘涛、郝瑞琴、刘东风、侯加平、郑英杰。
Ⅰ
低温压力容器用9%犖犻钢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压力容器用9%Ni钢板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
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液化天然气(LNG)储罐、液化天然气(LNG)船舶等低温压力容器用厚度不大于
50mm的9%Ni钢板(以下简称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GB/T223.5—
2008,ISO48291:1986,ISO48292:1988,MOD)
GB/T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223.67—2008,
ISO10701:1994,IDT)
GB/T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ISO6892:1998)
GB/T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229—2007,ISO1481:2006,MOD)
GB/T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709—2006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ISO7452:2002,ISO16160:
2000,NEQ)
GB/T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eqvISO377:
1997)
GB/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eqvISO404:1992)
GB/T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14284:
1996,IDT)
1
GB/T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20123—2006,ISO15350:2000,IDT)
GB/T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GB/T20124—2006,
ISO15351:1999,IDT)
JB/T4730.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
YB/T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订货内容
订货时,用户应提供下列信息,并在合同中注明:
a) 本标准编号;
b) 牌号;
c) 尺寸;
d) 交货状态;
e) 重量;
f) 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2006的规定。钢板厚度允许偏差符合
GB/T709—2006中B类偏差的规定。
4.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需方可对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另行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牌号
化学成分a,b(质量分数)/
%
CSiMnPS
不大于
NiCrCuVMo9Ni4909Ni590A9Ni590B≤0.10≤0.350.30~
0.800.0150.0100.0150.0100.0100.0058.50~
10.0≤0.25≤0.35≤0.05≤0.05≤0.01≤0.10
a当钢中含有Al(Als≥0.015%)或其他固氮元素时,N≤0.012%,否则N≤0.009%。
b(Cr+Mo+Cu)≤0.50%。
5.1.2 为改善钢的性能,可添加表1之外的其他微量合金元素。
5.1.3 钢板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5.2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并应进行炉外精炼。
5.3 交货状态
钢板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表2
牌 号交货状态
9Ni490两次正火+回火(NNT)
9Ni590Aa9Ni590Ba
淬火+回火或两次淬火+回火
(QT、QLT)
a厚度不大于15mm的钢板可采用两次正火+回火(NNT)状态交货。
5.4 力学性能
5.4.1 钢板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5.4.2 对厚度为6mm~<12mm的钢板取冲击试验试样时,可分别取5mm×10mm×55mm和
7.5mm×10mm×55mm的试样,此时冲击功吸收能量应分别不小于规定值的50%和75%。厚度小
于6mm的钢板不做冲击试验。
5.4.3 钢板的冲击试验结果按一组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允许其中有1个试验值低于规定
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值的70%。
表3
牌号
钢板厚度狋/
mm
拉伸试验aV型冲击试验
屈服强度犚eH/
MPa
抗拉强度犚m/
MPa
断后伸长率犃/
%
冲击吸收能量犓犞2/
J
试验温度/
℃
横向试样
9Ni490
狋≤30≥49030<狋≤50≥480640~830≥18-196≥409Ni590A
狋≤30≥59030<狋≤50≥575680~820≥18-196≥509Ni590B
狋≤30≥59030<狋≤50≥575680~820≥18-196≥80
a当屈服不明显时,可测量犚P0.2代替上屈服强度。
5.5 表面质量
5.5.1 钢板表面不允许存在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不应有分层。如
有上述表面缺陷允许清理,清理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应不大于钢板厚度允许公差之半,并应保证
清理处钢板的最小厚度,缺陷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
5.5.2 其他缺陷允许存在,但其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应不超过钢板厚度允许公差之半,并应保证
缺陷处钢板厚度不小于钢板允许最小厚度。
5.6 超声波检测
5.6.1 钢板应逐张进行超声波检测。
5.6.2 超声波检测方法及级别由供需双方商定。未注明时,应符合JB/T4730.3中Ⅰ级的规定。
5.7 特殊要求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钢板提出其他特殊要求。
6 试验方法
每批钢板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3
表4
序号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个
取样部位及方法试验方法
1化学成分1/每炉GB/T20066GB/T223、GB/T4336、
GB/T20123、GB/T201242拉伸试验1/批GB/T2975、7.3、7.4GB/T2283冲击试验3/批GB/T2975、7.3、7.4GB/T2294超声波检测逐张—JB/T4730.35尺寸、外形逐张—GB/T709—2006及适合的量具
6表面质量逐张—目视及测量
注:当钢板长度不大于15000mm时,在钢板一端取样;钢板长度大于15000mm时,在钢板两端取样。
7 检验规则
7.1 钢板的质量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
7.2 钢板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张钢板为一批。
7.3 纵轧钢板的拉伸、冲击试样应取自钢板宽度的1/4处。横轧钢板的拉伸、冲击试样在钢板宽度的
任意位置切取。
7.4 厚度大于25mm钢板的拉伸、冲击试样的轴线应尽量靠近钢板厚度的1/4处,拉伸试样采用
GB/T228中R4号试样;厚度不大于25mm钢板,拉伸试样取全厚试样P10号试样;冲击试样应靠近
轧制表面1mm~2mm制取。
7.5 夏比(V型缺口)低温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5.4.3规定时,应从同一张钢板(或同一样坯)上再取
3个试样进行复验,前后两组6个试样的冲击平均值应不低于规定值,允许有2个试样小于规定值,但
其中小于规定值70%的试样只允许有1个。
7.6 其他检验项目的复验与判定按GB/T17505的有关规定执行。
7.7 复验不合格的钢板,允许重新进行热处理,作为新的一批提交检验。
7.8 除非在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当需要评定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值,所给出力学性能和化学成
分试验结果应修约,其修约方法应按YB/T081的规定进行。
8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板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47的规定。
4
附 录 犃
(资料性附录)
牌号对照表
本标准与国内外牌号对照见表A.1。
表犃.1
标准号本标准
EN100284:
2003JISG3127—
2005CCS规范
2007ASMEA553:
2006ASMEA353:
2004
牌号
9Ni490X8Ni9+NT640SL9N5209NiA3539Ni590AX8Ni9+QT6809Ni590BX7Ni9SL9N590A553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