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现就2010年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财政全额拨款和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

(四)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

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县(市、区)以上人事(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脱产在读研究生及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331日前未取得相应xxx书者)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c51.gov.cn)、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为2010222-26日,报名地点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科。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市在编教师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其他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90/人。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合格,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准考证。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紧缺专业或急需人才的招聘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2:1,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zd1}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zd1}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知识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1)《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数量关系、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100分)

2)综合知识:为xxx主义哲学基本原理、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职业道德、公文处理。(100分)

3)笔试时间:201037日,上午8:30—12: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凭安徽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三支一扶工作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的证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有关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合成: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知识》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以百分制计分。

2)面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zh1}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与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核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再相同,则依《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4、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同时要调阅考生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再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等额递补,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人社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市人社局审批。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应聘人员凭市人社局开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核资等手续。

三、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

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个招聘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7470

四、其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63-3026400

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63-271958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563-30205493022620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OO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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