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昆明市城管执法局和规划局联合制定的《昆明市整治临街挤占城市公共空间外挑设施技术规范》正式下发。根据这一技术标准,昆明主城区超过30米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路一面的阳台和窗户,均只能安装内嵌式防盗笼。 截至目前,昆明市超过80%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已整治了自家的外挑设施,虽然已超过当初限定的1月20日{zh1}期限,但城管部门表示,将如期展开对临街市民外挑式设施的整治工作。三横四纵一环以及辖区内主要街道两侧的外挑设施在今年3月15日之前整治完毕,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将对各次支路道路两侧外挑设施进行整治。另外,日前出台的《昆明市整治临街挤占城市公共空间外挑设施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三横四纵两环”及大于30米街道两侧的住户在拆除原有防盗笼或外挑式阳台后,要再行安装的,只能安装内嵌式防盗笼(栏)及内嵌式阳台。 “三横四纵”指人民路、东风路-南屏街、西华路-西坝路-金碧路-拓东路-东郊路、西昌路、鼓楼路-青年路-南坝路、北京路、白塔路-春城路的二环路内段; “两环”则指环城路和二环路。 “平镶式” ,是指防盗笼安装在玻璃窗的外侧,其外沿与建筑物立面的外墙墙面、窗口外墙墙面或阳台护栏墙面平齐;“内嵌式”则要求防盗笼安装在玻璃窗的内侧,不占用室外空间。 另外,技术规范还要求防盗笼结构安全,外形美观;街道、小区、同一栋楼宜采用相近的材料、色彩、式样。平镶、内嵌式防盗笼的设计安装必须结合所在街道、小区情况,统一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活动栏或者在固定栏内至少留有一个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活动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