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动车网柳州讯(记者 裴梅燕 钟筱莹)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行业的迅猛发展,整车厂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增加,市场上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产品价格悬殊很大,不少企业为了单纯地追求利润,在选择四大件时,忽略了四大件质量,以价格的高低作为主要选择标准,殊不知,若单纯地追求价格而忽略了四大件的质量,那么整车的质量也就无法得到保证,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将会受到损害,因此,整车厂在选择四大件时理应把四大件的质量作为{dy}选择标准,而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更不能一味地追求低价位。电动自行车内在质量提高的关键在于电机、电池、控制器、充电器四大件的质量以及四大件的适配性。控制器作为主要部件之一,对电动车的整体性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主要也是对四大件的选择。尼康制造电动车已经有8年的历史,制造三轮车更有25年之久,为此我们特意请教了尼康电动车柳州总代理的齐总。下面就两个不同的控制器从外观和性能方面进行相关的比较。 (图一) 由图一从控制器的外观可以明显的看出两个不同控制器的区别:首先,正规厂家生产的控制器外观所采用的材料手感好,金属光泽度亮,相关技术指标齐全。而非正规厂家生产的控制器外观比较粗糙、金属色泽差,相关技术指标模糊。 (图二) 由上面的图二,在控制线路接口处所用的封合胶体也有很大的区别,非正规厂家为了节约成本,一般采用比较劣质的胶体进行封合,时间久了容易出现问题。再者就是这两个不同的控制器的重量明显区别,正规厂家生产的控制器一般比较重,而非正规厂家生产的控制器材料考虑到材料成本往往偷工减料,重量比正规厂家轻。 附:电动自行车用控制器技术条件的标准 前言 本标准由天津市自行车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产品分类及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控制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7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28.1-2003 计术抽样检验程序的{dy}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 步检验抽样计划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7345-1994 控制微电机基本计术要求 三、产品型号及分类 3.1 产品分类:按控制器所控制的电机的不同,分为有刷电机控制器及无刷电机控制器;按所具功能及引线布局分为 A、B、C、D、E 等系列。 3.2 控制器型号 控制器型号组成: W ZK( X ) X X X X X其中:W …………… 代表所控制电机种类:W 是无刷电机,无字头的是有刷电机;ZK( X ) ……ZK 代表直流电动机控制器,括号中的 X 为英文字母,此字母可以由生产厂家根据控制器的功能以及所用芯片的不同而定,也可以不加;X X X X …… 产品参数: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前两位是额定工作电压,后两位是{zd0} 工作电流,即限流值;X …………… 控制器扩展系列号 A、B、C、D、E、F、G、H 等;型号示例:ZK3610E:有刷电机控制器,额定电压 36V,{zd0}工作电流(限流值)10A。
4.1 控制器正常工作的条件 a)温度:-20℃~45℃; b)相对湿度:不大于95%;
4.2 外观及使用可*性要求 4.2.1 控制器外观以及安装尺寸要求 4.2.1.1 控制器表面应较光华、无裂痕、连接紧固、引出线应完整无损、标签字迹和内容应清晰无误,且不得脱落,有检验标识及代号。 4.2.1.2 安装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 4.2.2 控制器引出线要求 4.2.2.1 连接在接线端子上的控制器,主回路引出电线在任意方向上,应能承受20N 的拉脱力,1 分钟后,应完好无损。 4.2.2.2 连接在接线端子上的控制器,控制回路引出线在任意方向上,应能承受9N的拉拖力,1 分钟后,应完好无损。 4.3 工作制 应符合 GB 755 中 3.2.1所规定的连续工作制的 S1 要求。 4.4 过载能力 控制器应能承受2倍的控制器额定输出电流的时间为 3min 的冲击,经冲击后控制器所有的功能参数正常。 4.5 控制器自身{zd0}功耗 控制器自身{zd0}功耗应不大于控制器额定功率的 5%。 4.6 调速功能 当控制器接受 1.2V~4V 调速信号时,或等效数字调速信号时,应能对所控电机进行连续的无级调速,其速度要求符合 GB 17761 中规定的要求。 4.7 欠压保护功能 控制器应有欠压保护功能,其值由专业技术要求规定,控制器电压降到其规定值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机的供电回路。 4.8 过流保护功能 当电流达到限流值时,控制器应能自动限流,限流值设定为不大于控制器额定工作电流的 2.5 倍。 4.9 制动断电功能 当制动器进行制动动作时,控制器应能接受制动信号,并立即切断电机的供电回路。 4.10 常态绝缘电阻 控制器导电部分对外壳之间的常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00MΩ。 4.11 耐高温性能 温度为 60℃±2℃、额定负载条件下,控制器持续运行 2h 后,应能正常工作,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2MΩ。 4.12 耐低温性能 温度为 -20℃±2℃、额定负载条件下,控制器持续运行 2h 后,应能正常工作。 4.13 耐湿热性能 温度为 45℃±2℃、相对湿度为 90%±5% ,在非工作状态下,历时 24h 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MΩ。 4.14 外壳防护性能 应能符合防护等级 IP53 的要求。 4.15 温升要求 在常温、额定负载条件下,运行 30min,控制器性能正常,外壳升温不得超过50K。 4.16 防振动性能 控制器在振动频率为 20Hz,振幅不小于 1cm 的振动台上,振动 2h 后,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或损坏,且所有的功能参数正常。 五、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温度为 10℃~30℃ b) 相对湿度为 45%~75% c) 大气压力为 86kPa~106kPa d) 电器测量仪表精度应不低于 0.5 级(兆欧表除外) e) 示波器的频率范围不低于 20MHz f) 直流电源的纹波系数应不大于 5% 5.2 外观检查 用目测法检查控制器外观应应符合 4.2.1 条的规定。 5.3 控制器引线连接处承受拉力的检查 5.3.1 在控制器输出主回路引出线上,电线与端子的连接处两边施加 20N 的静拉力,保持1min 以上,引线应符合 4.2.2.1 的要求。 5.3.2 在控制器输出控制回路引出线上,电线与端子的连接处两边施加 9N 的静拉力,保持1min 以上,引线应符合 4.2.2.2 的要求。 5.4 功能检查 5.4.1 过载能力 将控制器按图 1 连接于电阻性负载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流达到 2 倍控制器的额定电流值,保持 3min 后,符合 4.4 要求。 5.4.2 控制器自身{zd0}功耗 将控制器按图 1 连接于电阻性负载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流达到控制器的额定工作电流,测得输入与输出功率的差值为控制器功耗值应符合 4.5 要求。 5.4.3 调速功能 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控制器接受 1.2V~4.0V 调速信号或等效数字调速信号时,应能对所控电机进行连续的无级调速,接入示波器测得其 PWM 输出占空比由 0~100%范围内连续可调,应符合 4.6 要求。 5.4.4 欠压保护 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机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然后降低电压到欠压值,控制器能切断电机的供电回路,欠压值应符合 4.7 要求。 5.4.5 过流保护 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机在高速状态下工作,逐渐地给电机加负载,使电流逐步上升到不能继续上升为止,即控制器自动限流,该电流值定义为控制器的限流值,应符合 4.8 要求。 5.4.6 制动断电 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机在任意速度下运转,当给出制动讯号时,控制器应能自动切断电机的供电回路,应符合 4.9 要求。 5.4.7 绝缘电阻的测量 用 250V 档的兆欧表测量任一导线对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 4.10 要求。 5.4.8 耐高温检测 将控制器置于高温试验箱内,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当高温箱温度达到并保持在60℃±2℃ 高温后,接额定工作电压,在额定负载下使控制器连续工作两小时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应符合 4.11 要求。 5.4.9 耐低温检测 将控制器放入低温试验箱中,按图 2 接于电机试验台上,当低温箱温度达到并保持在-20℃±2℃低温后,接额定工作电压,在额定负载下使控制器连续工作两小时后,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应符合 4.12 要求。 5.4.10恒定湿热试验 将控制器放入恒温恒湿试验箱中,在非工作状态下,温度达到 45℃±2℃,相对湿度为90%±5%,保持 24h 后,取出后在 2min 内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应符合 4.13 要求。 5.4.11 温升试验 常温下,将控制器按图 2 连接于电机试验台上,接额定工作电压,使电机在额定负载条件下连续工作 30min,用温度检测装置检测控制器外壳上表面温度,温升应不大于 50K ,符合 4.15 要求 5.4.12 外壳防护 引用 GB/T4942.2-93 中对 IP53 的实验方法规定,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 4.14要求。 5.4.13 振动实验 将控制器放置于振动台上进行振动,应符合 4.16 规定。 六、检测规则 6.1 产品的检验类型 6.1.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 检验项目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按表 1 所列出厂检验项目检查,出厂检验(除外观全检外)采用抽样方法,抽样采用 GB/T2828.1-2003 一次正常抽样方案。 6.2.2 任何样本在检验中有任一项不合格,则在同批产品内加倍抽样,再出现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6.3 型式检验 6.3.1 制造厂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 b) 产品经改进、变形或工艺、原材料作重大改变时 c) 产品转厂生产或间断时间 1 年以上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两年的产品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3.2 做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任意抽取,每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 6 件,按型式检验进行试验检验进行试验;产品型式检验必须全部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有任一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抽取加倍数量样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七、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控制器应有下列标志,其内容如下: a) 制造厂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 c) 额定电压 d) {zd0}(限流)电流 e) 欠压值 f) 出厂日期及编号 g) 制造厂名 h) 简单的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 7.2 包装 7.2.1 包装应符合防潮、防振动的要求 7.2.2 包装箱外表应注明: a) 厂名、厂址、联系方式 b)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c) 产品标准号 d) 生产日期 e) 应有防潮、轻拿轻放、码放高度等相应标识 7.2.3 包装箱内应装入随同产品供应的相关文件: a) 装相单(指多只包装) b) 产品合格证 c) 产品使用说明书 7.3 运输 7.3.1 在运输中,产品不得受剧烈机械冲撞、暴晒、雨淋、化学腐蚀性物品及有害气体侵蚀; 7.3.2 在装卸过程中,产品轻搬轻放,严禁摔掷、重压。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为 0℃~40℃、相对湿度不大于 80%的室内,室内空气中不含有腐蚀 产品的有害物质,不得受任何机械冲击或重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