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赋税很早都已经{yj}的定在的一个地方。
后来折腾的税收可以超过五六倍,说明中国人的智慧真是无穷的。
自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实行以为,明朝似乎中兴了一下。
明朝以前的税,那是相当的相当。 虽然征收人家东西,人家种水稻问人家要米,人家中小麦,可以收面。 人家打渔可以问人家收鱼干。 叫人随便的去做差役。 国家修啥东西,比如说修鸟巢水立方这样的大项目,叫老百姓去修,不给钱,不管饭。你不好好干还拿皮鞭打你。 当然,看看现在我们的政府多好,让农民工去修,还给的工资挺好。 说明我们现在的政府很伟大是吧。
香帅写过一篇经典的文章《》,都论述到关于税负的问题。因为文章过于伟大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让政府不收那些乱七八糟的米 小麦,鱼干,柴火,丝绸。 统统转化成钱。
这样避免地方官说你这的优质大米,是二三等的米。 让你多交。 说你的东西是残次品,让你多要。 你给国家修长城了,领导说你干的认真,要多干一个月。等等。
这样问你收钱了,又定了比较不错的把东西转化成钱的标准。 主要还是当年张居正把社会风气转的比较好。
很多说法说万历末年又有三饷,一条鞭法不彻底啥的。之后多了更多的税赋,这关张居正什么事情。他都死几十年了。至少我敢说,他活着的时候,靠一条鞭法。把明朝财政赤字减少了很多,甚至扭亏为盈都有可能。
期望一条好的政策,可以实行几十年。 这种想法本身都很傻很天真。张居正死后,一条鞭法不废除就不错了。一条鞭法从新丈量土地,让有钱人,地主,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挽救了明朝,已经很伟大了。
缺点很多,但是,似乎那些xx的办法,对国家的效果不及他的十分之一。一个看上去往往非常正确的东西,用在国家政策上。可能会出现一个悲剧的结果。 这就是历史这就是真实。 一个看似很多缺点的东西,他就可以用,就可以拯救国家。
这说明一个问题,我们的常识中有太多的地方是错的。 我们以为是对的东西,他却是错的。
明朝用一条鞭法,把下边的官员折腾的没有办法多收钱了。自然是很心痛呀。
当然,可能方法是有的,不过大形式所迫他不敢去贪。
到了清朝,还是用的一条鞭法类型的收税。 地方官可以调整一斤粮食转换到银子的比率。
调换这个比率,自然不会向着纳税人有利的价位调了。
林则徐不明白在xx战争后中国出现“银贱钱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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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战争后中国出现过一段,银贵的情况,也出现过银贱的情况。
银贵的时候,老百姓交的是铜钱要折合成银子。? 银子汇率贵了一倍,老百姓等于多交了一倍的税钱。
国家更加贫困,我说为什么有太平天国呢,原来原因在于此。清政府可能也会知道自己收税的价值,远超过应该收税的价值。他为什么不调整税率, 还是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呢。是个问题。
一下转自 我翻译的劝学篇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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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老百姓,我大清是对老百姓{zh0}的朝代。
“自汉、唐以来,国家爱民之厚,未有过于我圣清者也。请言其实:三代有粟米、布缕、力役之征,盛唐有租、庸、调三等之赋,最称善政,已列多名。以后 秦创丁口之钱、汉行算缗之法、隋责有司以增户口、唐括土户以代逃亡,唐及五季、宋初有食盐钱,中唐、北宋有青苗钱,宋有手实法,金有推排民户物力之制,皆 出于常例田赋、力役之外。明万历行一条鞭法,丁、粮尚分为二,明季又有辽饷、剿饷、练饷。至我朝康熙五十二年,奉滋生人丁xx加赋之旨;雍正四年,定丁银 并入钱粮之制;乾隆二十七年,停编审之法。于是历代苛征,一朝豁除。赋出于田,田定于额,凡品官士吏、百工闲民,甚至里宅货肆、钱业银行,苟非家有田产、 运货行商者终身不纳一钱于官。”
说三代有各种粟米、布缕、力役之征。
唐朝。
租庸调
中国唐代前期主要的赋役制度。经过隋末的大动荡,唐初人口锐减,土地大片荒芜,唐王朝为了恢复 农业生产,采行前代曾实行过的均田制。对每一男丁授田百亩。其中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在这基础上实施租庸调法,规定:每丁每年向国家输粟2石,为 租;输绢2丈、绵3两( 或布2丈4尺、麻3斤),为调;服役20日,称正役,不役者每日纳绢3尺(或布3.6尺),为庸 。若因事增加派役 ,则以所增日数抵除租调,“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并限定所增日数与正役合计不得超过50日。这些规定,承袭了北魏以来对赋役制的改进,租调 负担比前代略有减轻,并订有水旱灾减课办法;在服役与纳绢之间有一定的灵活性。
租庸调法既以均田制为存在的依据,而均田制自始既未能保证百亩授田,土地买卖之风又使均田制趋于瓦解,加上安史之乱以后的动乱局面,均田制至大历年间已无 法继续下去。租庸调法遂于德宗建中元年(780)为两税法所代替。
丁口
所謂「雜變之賦」,又稱「沿納」,起源於唐末以來,官府除了向百姓按田徵收兩稅之外,又增取他物,再改折為納錢。宋朝沿襲了這種雜稅,故稱「沿納」。雜變 之賦包括了農具稅、牛革筋角稅、蠶鹽錢、軍租、斗耗、頭子錢等名目。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江南轉運使陳靖奏言:五代十國的南唐,「於夏稅正稅外,有沿徵錢物,曰鹽博紬絹、加耗絲棉、戶口鹽錢、耗腳斗面、鹽 博斛斗、率分紙筆錢、析生望戶錢、甲料絲、鹽博棉、公用錢、米舖襯、面腳錢等」,到了宋朝,「上件沿徵,准前輸納」,亦即宋朝繼續徵收這現雜變之賦。
所謂「丁口之賦」,也是唐末五代以來「沿納」的雜稅之一,亦即以「丁」為徵收對象的人頭稅。五代十國的南唐,有「丁口鹽錢」,吳越則有「身丁錢」。 宋朝建立之後,雖常有減免丁米的詔令,但許多地方仍然繼續徵收丁米。南宋時期,甚至「一丁認三丁之賦」,地方官府「例將寬剩人丁,不行注籍,暗收丁錢,以 資他用。」也就是增加的人口不登錄於戶籍中,卻私下徵收丁錢,將所得的丁錢移作他用。
汉朝的 算缗? 告缗
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而进行的经济改革之一。元狩四年(前119年)开始实行算缗。算缗就是向工商业主征收财产税,令商贾、手工业者、xxx者向官 府自 报资产价值,每值2000钱则纳税一算(120钱)。并鼓励知情者检举揭发,规定凡揭发者,奖给所没收财产之一半,叫做“告缗”,当时揭发者极多。
青苗呀 ,手实法, 明末的三饷不解释了都是政府想名目收钱的理由。想知道可以自己去搜索一下。
至我朝康熙五十二年,奉滋生人丁xx加赋之旨;雍正四年,定丁银 并入钱粮之制;乾隆二十七年,停编审之法。于是历代苛征,一朝豁除。赋出于田,田定于额,凡品官士吏、百工闲民,甚至里宅货肆、钱业银行,苟非家有田产、 运货行商者终身不纳一钱于官。
说完前面的朝廷是如何收税的,开始夸清朝收税是如何的少,如何的爱民。“xx加赋、历代苛征,一朝豁除。”“行商者终身不纳一钱于官。”
又皇帝哪一年有减免老百姓多少的赋税。哪个皇帝什么好政策啥的。
又讲蠲租,说以前朝代免税都是一个县一个小地方而已,我朝皇帝免天下的税八次之多。
地方有灾了,我清朝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宁愿当官的吃亏,也要给老百姓过上安定的日子。
这简直是“宽民、仁政”呀!
看了张之洞的文章,我比汶川地政还感动,泪流满面!
接着说以前朝代干什么大型项目,都不给老百姓的工钱。 长城呀,驰道,这玩意相当于古代的高速公路吧。汴河呀,相当于铁路吧。都是把老百姓拉去干活也不给钱。
你就是站到长城烽火台上,说工头不给钱,我就跳下去,人家照样不给,你就是站在汴河河边,说不给工钱我跳下去,也是没人理你的。
以及 汉凿子午、梁筑淮堰、唐开广运、宋议回河,民力为之困敝。本朝工役皆给雇值,即如河工一端,岁修常数百万,有决口则千馀万,皆发库帑。沿河居民,不惟无 累,且因以赡足焉,是曰惠工,仁政四也。
讲了十五条仁政,说明大清对子民是多么好。
听的我如痴如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