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称“工商总局”)商标局最近公布了《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已开始试用,商标申请人或商标代理组织今后可在网上提交申请文件。
《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20日起,法定工作日的8:00至16:30,商标申请人可直接在中国商标网(ctmo.gov.cn)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根据中国商标网的公开资料显示,该网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办的{wy}在线申请商标注册的网站。
其中,商标申请人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在提交申时需立即在线足额支付商标规费;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需足额预付商标规费。在目前的过渡期内,成功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后,应当按《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书。
上述通告还指出,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在线支付商标申请费的技术条件;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组织,应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并在商标局备案。
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试用期间,商标局采用对试用单位的日申请量适度限制的做法,并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逐步放开限制。
目前,下列商标尚不能支持网上申请:商标局公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所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