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难养,我就养一只藏獒(2009之四)

脱胎换骨

飞机在七千多米的天空飞翔,长长的翅膀,在各种漂亮背景的云端,孤傲而轻盈。阳光停留在机翼顶端,象是极高的山顶那一抹洁白。

飞行在一条繁忙航道的缘故,十几分钟时间,五架飞机从我们下方游过。在高高的碧空坐在飞机上看飞机,那些路过的飞机很美,象是灿烂阳光下娇美的银鱼。

在几千米的碧空,远离世俗和红尘,开始安静地梳理思绪,心灵的喧嚣、困扰和疲惫在这梳理中有了头绪,看清了近期发生事情的前生今世。这种突然之间的安静下来,让我对生活和生命有了一种深刻的顿悟。

还会是一个顽皮孩子,却不会再迷路了;还会是一个孤单的孩子,却不会再无助了;还会是一个喜欢幻想的孩子,却不会再虚度那些一去不返的光阴了。

坐在河边石头上,闻着青草和栀子花的清香,披着一身夕阳看夕阳西下,即使世态如何热闹寒冷,也可以从容应对了。

不爱是爱,很多时候,远离是一种自我觉悟。从不管不顾的疾步中停下来,重温那些经过的旅途,方知道错过的才是{zh0}的风景。

一杯清茶,一本书,一次远行或者一次自我陶醉的朗读,已经足以抗衡世间的万般风情。我已遇见,我已来过,我已错过。

抬头望天空,天高云淡,没有尘埃也没有其他影子。会心一笑,便是千年万年的风霜,也不能让我有一丝一毫的哆嗦了。

已经耽误太久,我该启程去做自己的事情了。做回自己,做到自己,做好自己。

 

天光暗淡下来,飞机在气流里颠簸着。远处的天空成了灰色,下面那些游逛的云已经失去光彩。

旅途就要结束,旅程就要开始。

 

2009年6月26日

 

我总想做些什么

我总想做些什么,纪念那些惨烈的、无疾而终的、没有结局的爱情。

 

如果能够相亲相爱,谁愿意浪迹天涯?如果能够安居乐业,谁愿意颠沛流离?

 

我所渴望的,不是不朽,而是真心实意的不离不弃;我所渴望的,不是永恒,而是皓首鹤发时候,还能握住你的手!

 

2009年6月30日

 

梦里不知身是客

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照进来,如梦想照进现实。屋子里光线柔和,电视、电脑、小食品、沙发、床和床上地上散乱的浴巾和衣裳,它们的样子庸懒而不可思议。

使劲想,也记不起昨夜或者今日凌晨是怎么睡着的,也许是在胡言乱语,也许是长时间望着屋子里某一个地方发呆,也许是闭着眼睛,想那些美好或者伤心的往事。江山在三千里外,我所思念的良人也在三千里外。外面的世界无雨,在梦的世界里,我跋山涉水,想做一回归人,却还是成了过客,于是白发在时光的缝隙里丝丝缕缕生长。

昨天于我的意义不是熟悉到陌生,而是跟妹说话时候的幡然醒悟。从那一刻起,阳光照耀进我的胸膛,我的心里已经开始豁然。从那一刻起,我已经开始重新做人!

酒是从傍晚时候开喝的,一直到午夜两点,从酒店喝到大排挡,开着车满城市游荡。我早已经没有了深圳一气喝八瓶啤酒的状态。男人们的豪言壮语、吆三喝四,在我看来幼稚而滑稽。英雄早已经沉坠在史诗,现实里多的是一些乌龟王八、大话先生。稠人广座之中,我也成了过客,沉默而格格不入,或者肆无忌惮。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而无论怎样的酒和陶醉,都不能让我如生命的某一时刻那样放纵自己了。漫漫红尘里,我将如一棵形状伟岸的树,站在阳光之中,生长成长,并且安静地等候你的到来或者归来!

 

2009年7月4日

 

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

我出生在一个没有爱的年代,一直到离开家庭,没有听到过父母、老师和亲人说过一次温情温暖的“我爱你”。当然,我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样的话。即使没有说,父母、老师和亲人们也用他们的方式表达了爱,虽然许多方式并不能被我接受。这种爱的缺乏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得承认,童年经受的欺侮和屈辱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给我心灵留下过阴影,我敏感、好斗、容易冲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充溢我内心的即使不是恨,也是一些相当不健康的东西。我过于放肆而且放纵自己,做了许多现在想起来还时常懊悔的错事,严重地说,有些事情简直是罪恶。我的玩世不恭和放浪形骸曾经伤了一些人的心,这是我时常感到羞愧和自责的地方。适当的时候,我会进行一次洗涤灵魂式的的忏悔。

最近一段时间,在边地灿烂的阳光里,因为灵魂的伴侣和知己的影响,因为文字和情感的拯救以及其他方面一些好的影响,因为被我称之为的兵荒马乱的爱情和我一生的挚爱,我开始自我的忏悔和救赎。

前段时间我说过,我所有的改变都是因为爱,而不是为了别的。此刻,我要说的是,从此之后,我要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

此刻,我要对那些在我迷途时候遇见过的人说:对不起,如果我曾经伤害过你们,请接受我真心诚意的歉意!

此刻,我要对那些曾经帮助过我,也对我失望过的人说:谢谢你们,如果我曾经有过什么不好,请让我重新开始!

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也许还会遇见伤害、非难甚至一些莫名其妙的打击;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也许还会有许多困扰、迷惑以至疑惑;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只要心中的爱还象灯塔一样竖立在前方,我终会彻底得到救赎和解脱。我的灵魂,也将得到真正的安宁。

 

2009年8月14日

 

男人的胸怀

我一直认为,男人就该象一块石头。顽石也好,宝石也好,男人是无所谓好坏的。关键是,男人这块石头应该坚硬而温柔,有张有弛,不能一味绷着。粉身碎骨的男人固然不好,唧唧歪歪的男人也没有多大出息。

男人不能没有胸怀,女人不能没有教养,我是深以为然的。

绝代佳人也好,小家碧玉也好,如果女人没有修养,就跟皓齿之上粘了一片韭菜叶子,无论如何也吸引不了让人亲近、勾引、亲吻的欲望。同样,如果男人没有了胸怀,即使如何顶天立地、才华横溢、玉树临风,在女人看来,都缺少一种致命的美和力量。

曾经有一位聪慧女子告诉我,男人的文字是写给天下的;后来,又一位聪慧女子告诉我,男人不能没有胸怀。从这些意义和角度来说,我是相当幸运和幸福的男人,我同时拥有了两位聪慧女子的智慧,假以时日,我会有一番成就。

做一个有胸怀的男人,首先要勇敢坚定,百折不挠、积极进取、勇往直前。做一个有胸怀的男人,还要从容淡定,不说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最起码也不能一惊一乍。做一个有胸怀的男人更要忍受得下误解和委屈,很多时候,这是我的软肋,也几乎是所有男人的软肋。通常情况下,男人不是能够忍耐的动物,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思想的作祟,让许多男人迷失了本性本色。当然,男人的忍不是一味迁就和退缩。我理解的男人的忍,更多是一种宽容和包容。一个没有宽容和包容心态和原则的男人,即使再强悍霸气,也只能是一个小男人,因为他所缺乏的,恰恰是男人的胸怀。一个没有胸怀的男人,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大男人吗?

我要做一个有胸怀的大男人。

因为男人不能没有胸怀,就象女人不能没有教养!

 

2009年8月16日

 

痴迷皮卡

很多时候,即使气质做派上如何爷们,我还是怀疑自己不是男人,因为,跟许多娘们一样,我不喜欢机械。对于许多男人梦寐以求的汽车,我几乎没有动过心。曾经有哥们把方向盘搁我手上,我也决不动一下。

我喜欢金属,我的手机全是金属的。我还喜欢刀子和枪,早年,袖子里总喜欢藏着一把有年头的七九步枪枪刺,随时准备抽出来。还有过一条子弹带系在腰里,廖钢就曾经用我那条子弹带把四零九医院高圆的耳朵豁了道口子。

前些日子,因为一个人,开始学习开车。为了她,我改了许多习惯。即使这样,也没有喜欢上任何一款车。

前天,边地下了很大的一场雨,很多街道成了流淌的河流。电话给梁平,要他开着破皮卡带我们去吃饭喝酒。那几天我总是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那辆皮卡是一辆破拉吧唧的长城皮卡,转向灯不灵。皮卡车开足马力从涨水的街道开过去,掀起非常漂亮的水花,象快艇疾驶过河道。那一刻,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皮卡,并且迅速痴迷起来。

我喜欢的皮卡不是长城,也不是五十铃,我喜欢的皮卡是雪佛来皮卡,美国电影里经常能够看到,罗伯特邂逅弗兰西斯开的那种。这是一种成年男人开的车,朴素、结实、硬朗,又有着足够的忧郁和沧桑,简直帅呆了,酷毕了,特别适合我这种既有浪漫情怀又能够务实的孤独男人。

于是,我告诉自己,如果明年还在边地,一定要买一辆雪佛来皮卡,一路风尘,在无边无际的荒原里挥洒掉我那些残余的青春。

 

2009年8月20日

 

七夕之夜

飞机落地河东机场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下来。在数千英尺的高空,透过舷窗,我曾看到过一轮明月,象是一面被丢弃在无边无际荒野里的镜子。下了飞机,却见一弯明月悬在西面的天空,象是一只被打碎的碗的残骸,孤独地停留在时间的河床上。

我怀疑刚才在天上看到的月亮是一种错觉,就象爱情是一种错觉,它来到的时候我睡着,它走了之后,我开始陷入一种幻象里。在时间的河流上,我到底记住了些什么,我又该把什么遗忘。

皮卡驶出机场,沿着高速,向东而行。自从我一往情深地爱上皮卡之后,就给了皮卡很多的哲学层面的意义。这是一种真正男人的车,在现代汽车那些华丽家族里,皮卡是经历大风大浪的粗野汉子,沧桑而不潦倒,朴素而不寒碜,直接而不卤莽,坚硬而不霸道,性感而不xx下贱,皮卡的这种气质和风情,如我所经历的那些饱受磨砺的人生!

和以往那些次夜晚回边地不一样的,这次月亮始终在我们的右侧,跟着我们的车奔跑,在那些起伏的高地上、在那些山的剪影和轮廓间,在那辽阔而无际的黑暗旷野,碗的残骸成了一只金黄的小船,游荡起伏,诗意盎然。漫天的星星象是应接不暇的思绪,象那首古诗所说:乱花渐欲迷人眼。既伸手可摘,又遥不可及。那一刻,竟然让我有了是散步在银河边上的幻觉和错觉。

边地的风,豪迈而凉爽。高速上少有车辆,车灯照在水泥路面,灯光坚硬而孤独。三个男人在皮卡里,时而朗声大话大笑,时而沉默。远处那些灯光和星光,象一位老黑人爵士乐手如泣如诉的歌唱,如影随形。

 

2009年8月27日

 

京藏高速1453公里处

京藏高速1453公里处,有一个巨大的黄土废墟,七八米高,象是古代的烽火台的残骸,整个废墟光秃秃的,显示出被岁月水洗过的痕迹。残骸的最上面却有两窝草,奇迹一样生在那里,从春天到夏天,再到秋天。

京藏高速边地到银川段,是一段饱经沧桑的旅途,忧伤而甜蜜。当然,这只是我极其个人的私密体验。在辽阔的天地之间,没有特殊而复杂的经历,一般人是没有这种感慨的。

阳光灿烂的下午,坐在一辆皮卡车上,我一路都在寻找那位经历兵荒马乱爱情最终却连他的爱人面都没有见过的痴情男主人公出车祸的地方。告诉朋友,我在找一个男人应该死的地方。从边地出来,我脑子里都在想这个地方。虽然那些天底下辽阔的荒原很美,虽然远方起伏的山峦很美,虽然那些断续的长城很美,可是,潜意识和骨子里,我愿意我的男主人公死在这里,死在一个千百年前遗留下来的残骸前,是一种空前绝后的幸运。

太阳在路的正前方,格外眩目,以至意志都有些迷路的感觉。一辆大卡车在前面晃悠着。那一刻,我为“定边,请不要为我哭泣”的男主人公找到一个死法。他死于追尾。刚刚学会开车,开着他的皮卡,直通通撞上前面的卡车。然后,在银川医院的病房,脑浆已经散了的他,熬了14天,顽强地悬浮着,回忆了他的定边故事,在生命即将完结的时刻,他因为想念一个女人而幸福xx。

男人的死应该是很有金属的质感的,曾经给自己设计过结局,用一支枪顶住下颚,然后,平静而狞邪,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地说一句:“朋友,再见!”接着,扣动扳机,脑浆沾满红地毯。我的男主人公撞上卡车的刹那,应该是有飞一样的感觉的。象孩子跑向他喜欢的田野,满眼都是带着草莓味道的红蜻蜓。

然后,他完蛋了。这是一种很浪漫的完蛋法,因为至死,他都在想一个人。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却好象已经一起经历了所有前生今世的女子。滚滚红尘之中,撞出绝响,在京藏高速1453公里处!

 

2009年8月31日

 

死亡时间18点06分

皮卡车开到京藏公路1453公里的时候,时间是18点06分。硕大而耀眼的太阳在正前方,令人眩目。小说“定边,请不要为我哭泣”的男主人公就是在这个时间,死在这样一个地方的。

安静地设想着惊心动魄的那一刻,那一撞,构思着那些残忍而凄美的细节。其实,我们认为如何惊心动魄的事情,对于旁观者和无动于衷者来说,又算什么呢?

从定边县城出来,田野里那些风景是美丽的。坐在飞机上回想着那些大片大片粉紫色的荞麦花在风中荡漾,我想到了一个地方——法国的普罗旺斯。普罗旺斯盛产薰衣草,荞麦花的颜色和样子让我想到了薰衣草,中国的定边令我想到法国的普罗旺斯,这里面一定有着某种联系,神秘而浪漫。

浪漫是一个很伤感的词,中国男人不懂得浪漫,现实版的中国女人会在浪漫之后选择很决绝的离开,样子潇洒而残忍,象一只刚食完猎物的美洲豹。

于是,我心爱的男主人公只能选择这样结局,也只能是这样的结局;也许或者,这就是我的结局。我精心地挑选地点和时间,象一个迷信的老家伙给自己挑选了一块风水很好的葬身之地!

某年某月某{yt},准确地说,应该是定边xx的土豆节之后第三天的18点06分,我们的男主人公,完蛋了。

 

2009年9月2日

 

男人的忏悔

蒋介石先生年轻时候是个浪子,后来成为货真价实的伟人和民族英雄。前些日子看有关蒋介石先生日记的文章,这样想:大抵做过浪子而又回头的男人,都会有不平凡的经历和成就。年轻时候做浪子是男人的本能,即使流连花街柳巷,即使整日里偎红依翠,都是很正常的。关键是,要在什么时候回头和怎么回头。浪子回头金不换不是浪得虚名,男人不能一辈子都做浪子,年轻时候做浪子浪得理直气壮,到老还是浪子,就浪的没心没肺,低级乏味了。

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更重要的是所从事的事业,让蒋介石先生经常有一种负疚感和懊悔,在其某一阶段日记里,经常可以看到他对于往昔浮浪生涯的自责和忏悔。只有忏悔才能得到真正的救赎,救赎之后才能新生。做男人就要一辈子都做男人。男人不需要顶天立地,却一定要有情有义;男人不见得非要成为多么伟大的人、成就多么伟大的事业,但是,一定要光明磊落,正视自己。

我思固我在,男人因为忏悔而无所畏惧。即使做了大到十恶不赦的事情,即使如何恶贯满盈,忏悔,也能够让我们最终得到救赎。

 

2009年9月3日

 

七十年代的山地生活

晚饭之后,沿着家属区的路往沟外走,在沟口的桥那里一拐,就进了茹家庄。从一条水泥路穿村而过,过了几排新修的小楼房,就走到上山的土路。

这山不象我昨天去给妈妈烧纸去的常羊山有名有姓有来历,小时候,我家住在沟外,这山是在我们家属区后面的,所以被叫做后山。上到后山顶是一座散落在诺大田野的村子,叫做冯家塬。关于冯家塬的记忆仓促之间能回想起来的有这样几件。

冯家塬的南面山顶有一座当年国民党遗留的碉堡,水泥砌的,我们曾经去那里玩过。我上初中的时候,有{yt}下午,一男一女沿着山路上了冯家塬,正行好事的时候,被跟踪而至的人逮了现行。我们全学校的人都趴在教室里看,很是轰动。我{dy}次跟一个女孩子彻夜在一起的结局就是在冯家塬上。我参加高考前那一年的某个夜晚,我正在厂医院妇产科里复习,女同学找到了我,因为某些人的闲言碎语,她说了一些决绝的话,要去寻死觅活,我当然不能让她走。不顾妈妈劝止,我随她而去,妈妈拽走了我的大衣。那是西北地区的12月中旬,寒冷的北风里,我们先是坐在田埂上,我只穿了一件毛衣,冻得象一棵裹起来的大白菜。后来,我们xx进了学校,在某间教室里相拥了一晚上。天亮的时候,我们上了后山,在冯家塬晃来晃去,一直到下午。冬日的阳光照耀着一对饥寒交迫的少男少女,我搅尽脑汁哄她下山,送她回家。从此,渐行渐远。

我记忆里能够准确记下来{zh1}一次上后山的时间是20年前的夏天。那时候,我正因为某个事件被全国通缉而亡命天涯。从石坝河带着我的一位学生翻山越岭到了后山,我在山上等她,她去我家给我取我哥哥的身份证。我学生的腿有残疾,翻山的时候,一颗螺丝掉了。我在山上看着她很艰难地拖着残疾的腿走到我家,平时十分钟不到的路挪了将近一个小时。即使现在想起这些,心还会疼。

现在的后山已经没有我记忆里后山的样子了,满山都是绿色植物,柏树成行成排。当年的后山一层层全是梯田,山中间还有一座水库,我曾经在水库里抓过青蛙和蜻蜓。后来,水库干涸了,露了底,越来越残破,在那些乱石间,我抓过许多蛐蛐。

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整日都在后山上,捉一种叫做油葫芦子的大蟋蟀喂鸡。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家每年都要养鸡养鸭。开始时候,捉些蚂蚱、油葫芦子穿在毛毛狗上带回家给它们吃。后来,捉住它们之后放在盐水瓶子里带回来。这样有一点不好的是,{yt}逮上两三瓶油葫芦子,鸡吃不完,第二天就会放坏,味道难闻。{zh1},我找到的解决方法是带着将近两米的细铜丝上山,捉住油葫芦子就用细铜丝穿起来。最多时候,我逮过五、六根细铜丝穿起来的油葫芦子,成百上千的油葫芦子穿在一起,特别壮观。整个家属区都没有我这样的小孩子。

养鸡养鸭之外,我还养过羊。羊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善良而且容易引起人的悲悯之心。羊喜欢吃槐数叶子,我喜欢带着羊漫山遍野地跑,特别喜欢在天快黑的时候带着它往山下冲。那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亦如初恋,永远都不可能回来。

直到七十年代中后期,后山里还有狼的踪迹。据说,有很多次,狼跑到我们家属区里游逛。我们厂子里一位李姓猎人因为逮回了狼崽子引来母狼彻夜哀鸣,{zh1}只有放掉狼崽子。说起李姓猎人,我们厂子里很多人都知道,六十年代的时候他曾打死过一头豹子,很出名的。记得好多次,在山里的路边看到破破碎碎的小孩子衣服,就会有人有鼻子有眼地说,这是被狼吃掉的小孩子的衣服。

虽然只是一座三、四百米高的土山,后山还是给我了许多毕生难忘的体验和经历。备战备荒的年代,解放军和民兵经常去后山打靶,打靶结束后,我们就会跑去捡子弹壳、挖子弹头。铜子弹壳能够卖钱,子弹头的铅融化后,可以做出一些小玩意儿,也可以化成铅砣换钱。有一段时间,我和哥哥满山去寻一种叫做柴胡的药材,柴胡主要生长在田埂的险要处,将其根挖出来,晒干,送到益门镇的收购站去卖掉。秋天时候,我们还会到山上去采山枣吃。山枣有刺,酸酸甜甜,是我小时侯经常吃的一种野果。

有{yt}正在上课,听说后山挖出古墓,放学时候我们去山上看。在水库左侧高地上,考古队员挖了很大一个长方形的深坑,里面有发绿的铜车马和人的骨骼。那些骨骼样子狰狞,显示出挣扎痕迹,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影象。

在后山,我还捉过蛇、四脚蛇、蝎子、松鼠,撵过野兔子和野鸡,把捉到的旱蚂蚱用火烧了吃,把大蚂蚁揪成两段吃它们的肚子。秋天时候,经常去农民地里偷玉米。把偷的玉米在腰间插上一圈,吸着气,装出很从容的样子,从农民村子里走过,象穿越敌占区的地下交通员,特别刺激。

上面说的这些,都比较单纯,在后山,我还有过恶作剧和狼狈经历。那些年代,谈恋爱并不是多么光彩的事情,公共场合恋人们很少去,家里地方小人口多,许多恋人们就会到后山偏僻的地方来幽会。见到这些人,我们这些坏小子会跑到上一层田埂上,用土块或者石头把人家打的落花流水、抱头鼠窜,我们则哈哈大笑。若遇见点子硬的追过来,我们则一哄而散、抱头鼠窜,然后聚在一起又是哈哈大笑。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搜外厂的孩子们,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拦路抢劫。我经常一个人逮住几个外厂的孩子,搜他们口袋里的烟和画片,或者一人给一个嘴巴,踹上几脚。{yt}下午,在四三围墙那里逮住了七、八个小孩(那时候,我也是小孩呢;他们之中的一个后来还成了比较有名的混子),搜打完,放了其他孩子,要另一个孩子给我去农民地里偷菜。我正带着那个孩子走呢,不经意回头,见到二、三十个大孩子呈扇面围了过来。在包围圈越缩越小,快要收口时候,我撒腿就跑。一个穿背心短裤,肌肉结实的青年最近时候离我不到三步之遥,直到我跑到我们厂家属区附近,他们迅速撤离,我逃过一劫!

还有一次逃跑的经历比这次更惊险、更刺激、更有死里逃生的感觉。小时候,我们喜欢玩斗鸡。一次,我们在四一家属院那里看到一只非常漂亮的斗鸡,就想把它偷回来。小时侯,我偷鸡的技术很专业。慢慢靠近觅食的鸡,一扑、一抓,把鸡头一扭塞进鸡翅膀里,用衣服一包就流之大吉。那天下午我们去了三个人,偷鸡流程也很规范,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已经被四一的工人阶级给盯上了。刚刚得手,一群大人发声吼,从楼道冲出来。还好,四一那里的围墙有一道豁口,我们拼命冲出豁口,就进了玉米地。那天我穿着短裤背心,玉米叶子象锋利的小刀,狂奔时候,将我身上划出很多口子。当然,另两个偷鸡贼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我们身后是哗啦啦的响声,追捕者志在必得,动物凶猛。天上下起小雨,我们从山下跑到山顶,跑过无数玉米地,终于逃出包围,那只斗鸡还被我们紧紧抱在怀里。在山顶我们三个孩子抱着斗鸡,回望山下,烟雨蒙蒙里已经没有了追捕者的踪迹,一腔豪情顿起,唱着歌儿下山回家。

一个人沿着山路走到山顶,又从山顶沿着另一条几乎淹没在绿色植物里的小路往回走。走走停停,想去寻找往日痕迹。三十余年的岁月匆匆而过,布谷鸟的叫声是熟悉的,一如昨日。而过去的痕迹难觅,往日的记忆,却地下涌出来的泉水一样,汩汩流淌。

 

2009-9-3

 

往事之一感动

看一个日本电影,一群女孩去车站找回她们舞蹈老师的情节,让我想起一段非常感人的往事。

1986年7月,23岁的我成了一所子弟学校的中学语文老师。很快,我就跟学生打成一片,成为他们喜欢的老师和朋友。当时,我带初二二班、三班的语文。二班活泼,三班沉闷,我上课时候喜欢互动,寓教于乐。给这两个班上课,有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当年的我,热情、冲动、疾恶如仇也非常任性。12月左右,为别的老师出头,把厂党委书记的儿子(初三学生,别的老师不管他)打成轻微脑震荡住了五天院。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买了食品去医院看那孩子。我赌气不上班,在男工宿舍里待了一个多星期。

几天时间,两位三班的女孩儿从家里带来奶粉,天蒙蒙亮的时候买了油条,从热水房打了开水,冲好奶粉,说声“姚老师,我们走了。”再去学校早读。

每到下课,我的学生们就会跑到宿舍来跟我说话(男工宿舍离学校30米左右),无所顾忌的样子。

当时,我的一些同学(不是一个班的)到了四川渡口攀枝花,我也有去攀枝花的意思。临走前,学生们强烈要求我去看看他们。于是,晚自习时候,我去了学校。

我进学校的时候,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跟在我后面,很防备的样子。我先去的是三班教室,我进去的时候,学生们正在学习。没有人说什么,全班齐刷刷站起来,全不顾后面的学校领导和他们的班主任,向我热烈鼓掌。我向学生们鞠躬,转了一圈,走出三班。一进二班,二班班长李建新很洪亮地喊声“起立!”全体同学站起来,热烈鼓掌欢迎我。跟在三班一样,我向孩子们鞠躬,转了一圈。然后,离开学校。

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几年,这些往事历历,令我感动和惭愧!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还能清晰地记起那些孩子们纯净的面容。

 

2009年9月6日

 

一片韭菜叶子

刚上中学,我疯狂迷恋隔壁班的一位张姓女孩子,这种迷恋是一种甜蜜和痛苦的单相思。我把她的名字刻在桌子上,无数次到后山空旷处对着天空呼喊她的名字。她的样子是刻在我心里的,张开眼睛还是闭上眼睛,我都能看到她。那些日子我所能够梦见的,除了她,就不会有别人。少年的迷恋就是这么单纯、火热、激烈和难以控制。

透过三十年的光阴,我还清楚记得当年让我迷恋的张姓女孩子的样子。会说话的大眼睛,浓眉毛,满月一样的面庞,扎着马尾巴刷子,杨柳一样妩媚的刘海儿,整齐而洁白的牙齿,笑起来阳光灿烂,两个好看的酒窝令人无法抗拒地心醉和心碎。

少年的我,害羞、腼腆,超级不自信,即使如何天崩地裂地爱上一女孩子,也不敢去表白,更不敢正视。我只敢远远地看着她;或者,在她经常出现的时间和地方去跟她迎面相遇,而在接近的那一刻,又低头过去,不敢看她。

我对张姓女孩子的火热恋情和煎熬结束于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风和日丽。

那时候,我们厂子里的中学在沟里,原址就是我妹妹家现在住的地方。张姓女孩子家正好住在我们学校对面的四楼。我看着她走出楼道,沿着水泥路往学校走,就从教室前面的走廊穿过操场迎上去。她来学校不需要走大门,路边有一个半米左右的坎儿,下了坎儿就到学校操场。我离她不到三米远的时候,她正要跨下那道坎儿。鬼使神差,那天我竟然敢正面看她了。这一看,竟然结束我几个月单相思的煎熬。

张姓女孩子对我璀璨一笑,她的笑好看、迷人,象山东东营黄河湿地那十五万亩芦荻荻花的瞬间开放,我就要晕过去的那一刻,她洁白整齐的牙齿上,竟然有一片讨厌的韭菜叶子。瞬时,空气里便弥漫着韭菜叶子难闻的味道,所有激情和由此而来的美好幻想钱塘江潮一样迅速退下去。

一切,戛然而止!

 

2009年9月7日

 

关于家:我想要的

很多年前,读过纪弦的一首诗,一下子就记住了。

何其臭的袜子,何其臭的脚。家啊,亲人啊,何其生疏的东西啊!

很多年前,听过潘美辰的一首歌,一辈子都没有忘记。

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当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

最想发财的人,也许能够发财,而最想有家的人,很多时候,却要离乡背井、漂泊四海,这是一种宿命。

在爸爸家跟一位朋友谈到家的问题,她很羡慕我,她固执地认为,有父母的地方才是家,没有父母哪里有家。我不知道怎么向她解释,用了一个比方。我说:父母的家是一个渡口,自己的家才是归宿。解释完之后,我才想到,父母的家不但是渡口,还是一个港湾,却留不住游子的脚步,自己的家,才是那可以停留的岸啊!

我没有家,我是一艘离岸的船,在无边无际的岁月河流上无始无终地漂泊着,直到沉没,没有人知道我的凄苦,即使再累,也要咬牙抗住。当然,更多时候,也是我慷慨激昂的假象欺骗了芸芸众生: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潮起潮落,没有家的人,注定无法真正逍遥。

毕业二十年的时候,跟同学有过一次聚会。那次聚会后,我有过一个感慨:离婚的人没有天堂。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从头来过,除了温暖的家,我什么都不想要!

朋友说:你是不想要家,想,随时都可以。对于我来说,想成个家不是很难的事情。可那样的家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是一个我爱她她也爱我的人,简单生活,相亲相爱。我想要的,是一个到死都爱的人,我愿意照顾她、呵护她、宠爱她、心疼她;我想要的,是一个让我在离开这个世界都担心的人,我担心没有人象我一样对她好;我想要的,是一个愿意读我、能读懂我,我也愿意让她读、让她懂的,滚滚红尘里能够牵手的知己;我想要的,是一个能够让我安静下来,象孩子一样纯真朴素的爱人同志;我想要的,是一个除了她,我再也不会去想任何人的女人。

 

2009年9月8日

 

抢军帽

北野武是我喜欢的日本导演,我喜欢看他导的那些残酷的青春的片子,其中一部《坏孩子的天空》,给我留下深刻的影象。

很多年前,我{jd1}是一个坏孩子。后来看《阳光灿烂的日子》,感觉特别亲切。《阳光灿烂的日子》其实跟《坏孩子的天空》一样,都是诉说那些青春往事的。只是大陆的导演因为照顾意识形态这个老婆娘肮脏的嘴脸,把妆化得太浓,因而缺少直逼心灵和震撼心灵的力量。

抢军帽在七十年代,是坏孩子的时髦。七十年代的坏孩子没有抢过军帽,就跟现在的小混混没有上过几个马子,都是很丢人的事情。现在想想,七十年代的中国人蛮古怪的,人人都喜欢戴一顶毫无特色的绿帽子。这种时尚,恐怕是{qwgr},后无来者。

抢军帽不是一项技术活,有胆子就可以。那时候通常流行的抢法是一个人骑自行车,一个人过去把军帽从人家头上一把抢走,上车就跑。清姜大下坡那一段,就是抢军帽的高发地段,象百慕大是沉船的高发洋面。我知道最猛的一个抢军帽的,在火车站,一节军列刚刚开,坏小子拿着一只扫帚向最可爱的人扫去,落下一地军帽,可爽歪歪了。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这种人应该做的,不管别人怎样,在我看来,抢军帽一定要有一些技术含量。我三次抢军帽的经历,可以算是这方面的经典。

{dy}次是在一个晚上,那时候,我妈妈是厂医院的妇产科大夫,我经常去医院玩,时常会顺手牵羊带走一些什么。那天晚上我顺手拿了一只压舌板,沿着公路晃悠着往四三走。在四三路口,看见一个比我高半头的少年戴着一顶军帽,过去,跳起来掳到手里,扭身就走。少年一惊,追上来。我转身,把压舌板在他眼前一晃,用混社会的河南话威胁他:妈了X,要帽子还是要命。少年吓傻了,苦苦哀求,我则扬长而去。

第二次我抢的是一顶警帽。跟xx的绿帽子不一样,警帽是那种墨蓝色的,因为是xx戴,少而且特别难得。即使那样一个法制混乱的动荡年代,也很少有人敢惹xx叔叔。中午,我坐2路汽车放学回家。那时候我在新建路中学上学,我在新建路中学只上了一学期,后来,人家死活不要我了。我站在车厢里东张西望,就看见一哥们戴着一顶警帽,自我感觉良好地坐在那里,他边上的车窗竟然开着。我马上决定动手抢他。几乎不费脑子,我已经计划好了所有抢的程序。我在公共汽车刚开的时候动手,跳起来,把警帽抢在手里,然后就往岔路跑。不管是谁,他帽子被抢一定很惊慌,然后会大叫停车。这个时间应该在3秒钟。一般情况下,司机反应都很慢,等他反应过来,停车,打开车门,一般要用8到10秒钟。这些时间,早够我消失的了。公共汽车到四一站,我下车,从车后面拐过去,跳起来动手。得手的过程跟我预想的一样,我抢了一顶很神气的警帽。

如果说前两次抢军帽是在别的地方,第三次抢军帽在我,就有些胆大妄为,直接在我们家属区,在大白天动手。那年腊月29日,下午,我跟几个孩子在10号楼4楼一家打xx。天挺阴的,偶然站在窗前,就看见一个大个子农民推着一辆自行车,自行车后面驮着一袋小米,正在吆喝着换小米。令我眼前一亮的是,换小米农民戴着一顶新军帽。根据目测,刚好是我能戴的2号军帽。当时我们家住在11号楼,跟10号楼挨着,11号楼前面是6号楼,10号楼跟11号楼中间有一条水泥路。戴军帽的农民推车在这条路上走着,到了6号楼,他推着车子拐进去,这时候,我知道,机会来了。那时候,我们厂家属区横向的各个楼之间,都是有台阶的。我这样想:换小米的农民走到6号楼的尽头,他要推车下台阶。台阶一般是6个,我在他推到中间的时候下手。被抢之后,他不会很果断地扔了车子来追我,那样,小米就得洒掉。通常情况下,他的反应是把车子推下去或者倒上来,撑好、锁上,然后才能来追我,这个过程没有10秒钟完成不了。等他完成了,我也就拐过楼角,让他无处可找了。想到这里,我马上放下xx下楼,跟上换小米的农民。一切,跟我想的一样。光天化日,在我家前面一栋楼,我抢了一个大人的军帽,这是一件多么大胆的事情啊!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北野武的电影了,即使看过的,很多情节和细节都已经模糊。很多时候,我自己的经历就是一部很好的电影。一个人的时候想到那些残酷或者荒凉的日子,我的心里,会泛起羞赧和柔情。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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