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鹿业养殖的不断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定了茸鹿养殖、管理中的诸多技术规范。现据此整理出以下基本概念,方便大家使用,以后会相继补充完善。
1.茸鹿(velvet
deer):以生产具有药用或保健食用价值的鹿茸为主要经济目的的鹿类称为茸鹿。主要指梅花鹿和马鹿。
2.鹿茸(velvet):鹿茸是已经形成软骨尚未xx骨化的茸角,茸的外面被覆着生有茸毛的皮肤,内部是呈致密结缔组织与软骨组织。茸角是绝大多数鹿科动物雄性的第二性征,着生于额骨的顶部。正常情况下,雄鹿的茸角每年新生和脱落一次。
3.初角茸(spiker
antler):初角茸是指鹿出生后在{dy}个生茸周期内所生长的茸角。初角茸一般可收获2次~3次,其特征是茸角基部一般不具有角冠。
4.上锯茸(consecutive
antler):上锯茸是指鹿初角茸以后每年收取的鹿茸的总称。其特征是茸角基部具有角冠,且根据其收取年度依次分为头锯茸、二锯茸、三锯茸等。
5.再生茸(aftermath
antler):再生茸是指在一个生茸周期内,按一定的标准将头茬鹿茸收获后,再生长起来的鹿茸。
6.畸形茸(deformity
antler):茸鹿受到体内外因素(遗传、营养、创伤、衰老等)的影响而生长出非正常形状的鹿茸为畸形茸,也称怪角茸。
7.角柄(horn
handle):角柄俗称草桩,是一种生长在鹿额骨上终生不脱落的骨质突,是茸角赖以形成的基础。
8.角冠(coronet)角冠是茸角基部与角柄连接处的一圈粗糙的突起部分。角冠一般在锯茸时留在角柄上,第二年春季脱落,其脱落部分俗称角盘、花盘。
9.主干(beam):俗称干身、大挺,是从鹿额骨角柄上长出的茸角主枝。
10.侧枝(primordial
tines):侧枝是指从茸角主干分生出的具有种属特异性的分枝。这些分枝的髓质部均与主干的髓质部相连。其中,茸角主干上分生出的{dy}分枝称眉枝;双门桩茸角主干上分生出的第二分枝称冰枝;单门桩茸角主干上分生出的第二分枝或双门桩茸角主干上分生出的第三分枝均称中枝;单门桩茸角主干上分生出的第三分枝称第三枝;双门桩茸角主干上分生出第四分枝称第四枝;萌发于茸角主干而尚未发育成侧枝的突起称枝芽。
11.扈口(forklet):扈口是指茸角主干与侧枝间的杈口。
12.二杠茸(two-branch
antler):二杠茸是指只具有主干和眉枝的鹿茸,为梅花鹿茸的商品规格名称。包括二杠锯茸和二杠砍茸。
13.三杈茸(three-branch
antler):三杈茸是指具有主干、眉枝和中枝(马鹿茸还具有冰枝)的鹿茸,为梅花鹿茸和马鹿茸的商品规格名称。包括三杈锯茸和三杈砍茸。
14.四杈茸(four-branch
antler):四杈茸是指具有主干、眉枝、冰枝、中枝和第四分枝的鹿茸,为马鹿茸的商品规格名称。包括四杈锯茸和四杈砍茸。
15.初生仔鹿体重:仔鹿出生毛干后1日龄的体重为初生仔鹿体重。一般采用量程为1OOkg~200kg的台秤测定,要求准确到0.1kg,且记录时应注明性别。
16.离乳仔鹿体重:仔鹿哺乳到3月龄离乳分群时的体重为离乳仔鹿体重。一般采用前后带活动插门的过道上安装量程为200kg~500kg的小地秤测定,要求准确到0.2kg,且记录时应注明性别。
17.幼年期鹿体重:仔鹿3月龄至18月龄期间称为茸鹿的幼年期。幼年鹿体重一般要求于5月份~7月份(即1周岁左右)期间测定,而幼年公鹿结合锯初角茸时进行,记录时应注明性别。一般采用前后带活动插门的过道上安装量程为200kg~500kg的小地秤测定;也可用xx将鹿xx后测定。要求准确到0.2kg,且应早晨空腹称重。
18.青年期鹿体重:茸鹿18月龄至4周岁期间称为青年期。青年公鹿体重一般要求于每年的5月份~7月份期间测定,此时结合锯头茬茸进行,记录时应注明锯别或年龄;青年母鹿体重一般要求于每年仔鹿离乳分群时测定,记录时应注明胎别或年龄。一般采用前后带活动插门的过道上安装量程为500kg~1000kg的小地秤测定;也可用xx将鹿xx后测定。要求准确到0.5kg,且应早晨空腹称重。
19.成年期鹿体重:茸鹿4周岁体成熟以后统称为成年期。成年公鹿体重一般要求于每年的5月份~7月份期间测定,此时结合锯头茬茸进行,记录时应注明锯别或年龄;成年母鹿体重一般要求于每年仔鹿离乳分群时测定,记录时应注明胎别或年龄。一般采用前后带活动插门的过道上安装量程为500kg~1000kg的小地秤测定;也可用xx将鹿xx后测定。要求准确到0.5kg,且应早晨空腹称重。
20.体高:体高为肩胛顶点至地面的垂直高度。要求用测杖测量,应准确到1cm。
21.体长:体长为肩端前缘(肱骨隆凸的最前点)到臀端后缘(坐骨结节的后内隆突)的直线距离。要求用测杖测量,应准确到1cm。
22.胸围:胸围是指沿肩胛后缘垂直绕胸部测量的周长。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1cm。
23.头长:头长是指额顶至鼻镜上缘的直线距离。要求用圆形测定器测量,应准确到0.5cm。
24.额宽:额宽是指额的{zd0}宽度,即两眼眶外侧缘间的直线距离。要求用圆形测定器测量,应准确到0.5cm。
25.角基距:角基距是指贴近额骨量取的左右角柄中心间的直线距离。要求用圆形测定器测量,应准确到0.5cm。
26.角基围:角基围是指角柄中间部的围度。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0.5cm。
27.鲜茸重:鹿茸锯下后至加工前带血、带水分的重量为鲜茸重,即排血茸为不撸皮血于刷洗前的鲜重,带血茸为封锯口前的鲜重。要求用量程为10kg或20kg的电子秤称量,应准确到1g,并注明茸型(初角茸、二杠茸、三杈茸、四杈茸、畸形茸)和收茸茬别(头茬茸、再生茸),鹿茸的左、右支分别记录。
28.干品茸重(也称干茸重):鲜鹿茸经脱水(或排血和脱水)加工成可供市场销售的风干品称为干品鹿茸,该种鹿茸的重量为干品茸重。要求用量程为10kg的电子秤称量,应准确到1g,并注明茸型(初角茸、二杠茸、三杈茸、四杈茸、畸形茸)和收茸茬别(头茬茸、再生茸),鹿茸的左、右支分别记录。
29.鹿茸鲜干比值:鲜茸重与其加工后的干品茸重的比值称为鹿茸鲜干比值。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0.初角茸平均单产:初角茸总产量除以锯初角茸公鹿数的数值为初角茸平均单产。要求准确到1g/只,并应注明鲜茸平均均单产或干品茸平均单产。
31.某锯茸平均单产:某锯茸(头锯茸、二锯茸、三锯茸、四锯茸、五锯茸、……)总产量除以锯某锯茸公鹿数的数值为某锯茸平均单产。要求准确到1g/只,并应注明鲜茸平均单产或干品茸平均单产。
32.上锯茸平均单产:上锯茸总产量除以锯上锯茸公鹿数的数值为上锯茸平均单产。要求准确到1g/只,并应注明鲜茸平均单产或干品茸平均单产。
33.二杠茸平均单产:二杠茸总产量除以锯二杠茸公鹿数的数值为二杠茸平均单产。要求准确到1g/只,并应注明鲜茸平均单产或干品茸平均单产。
34.三权茸平均单产:三杈茸总产量除以锯三杈茸公鹿数的数值为三杈茸平均单产。要求准确到1g/只,并应注明鲜茸平均单产或干品茸平均单产。
35.四杈茸平均单产:四杈茸总产量除以锯四杈茸公鹿数的数值为四杈茸平均单产。要求准确到1g/只,并应注明鲜茸平均单产或干品茸平均单产。
36.畸形茸平均单产:头茬畸形茸总产量除以锯畸形茸的上锯公鹿数的数值为畸形茸平均单产。要求准确到1g/只,并应注明鲜茸平均单产或干品茸平均单产。
37.畸形茸率:上锯公鹿头茬畸形茸支数占上锯公鹿头茬茸总支数的百分比称为畸形茸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8.再生茸平均单产:上锯再生茸总产量除以锯上锯再生茸公鹿数的数值为再生茸平均单产。要求准确到1g/只,并应注明鲜茸平均单产或干品茸平均单产。
39.鲜茸(或干品茸)茸尺:鹿茸锯下后至加工前测定的茸尺称鲜茸茸尺;鲜鹿茸经脱水(或排血和脱水)加工成风干品后测定的茸尺称干品茸茸尺。要求测定茸尺时注明年龄(或锯别)、鲜茸(或干品茸)、左支(或右支)及测定日期。
40.主干长度:锯口边缘至鹿茸顶端的自然长度为主干长度。要求用卷尺沿鹿茸主干后侧测量,应准确到0.1cm。
41.主干围度:梅花鹿茸主干围度指主干中部最细部的围度;马鹿茸主干围度指冰枝与中枝间主干最细部的围度。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0.1cm。
42.眉枝长度:由眉枝扈口沿眉枝上缘至枝端的自然长度为眉枝长度。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0.1cm。
43.冰枝长度:由冰枝扈口沿冰枝上缘至枝端的自然长度为冰枝长度。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0.1cm。
44.中枝长度:由中枝扈口沿中枝上缘至枝端的自然长度为中枝长度。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O.1cm。
45.眉枝围度:眉枝围度指眉枝1/2处的围度。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O.1cm。
46.冰枝围度:冰枝围度指冰枝1/2处的围度。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0.1cm。
47.眉二间距:由眉枝扈口至中枝扈口间的距离为眉二间距。要求用圆形测定器测量,应准确到0.1cm。
48.嘴头长:最上端扈口至鹿茸顶端的自然长度为嘴头长。要求用卷尺测量,应准确到0.1cm。
49.受配率:受配母鹿数占参配母鹿数的百分比称为受配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0.妊娠率:妊娠母鹿数(包括产仔母鹿数、流产母鹿数、死胎母鹿数等)占受配母鹿数的百分比称为妊娠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1.受配母鹿产仔率:产仔母鹿数占受配母鹿数的百分比称为受配母鹿产仔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2.产双仔率:产双仔母鹿数占产仔母鹿数的百分比称为产双仔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3.仔鹿哺乳期成活率:仔鹿哺育到3月龄离乳分群时存活的仔鹿数占出生仔鹿数的百分比称为仔鹿哺乳期成活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4.繁殖成活率:仔鹿哺育到3月龄离乳分群时存活的仔鹿数占上年度参配母鹿数的百分比称为繁殖成活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附:茸鹿生产性能测定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