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思颖
□艺术机构职员,深圳
历史容不得假设,“如果当年希特勒考上了美术学院,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世界大战”这样的说法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而已,大可不必较真。但从另外一面来说,希特勒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持有对艺术的热爱?这也许可以成为阅读《第三帝国的艺术博物馆》的一个起点。
《第三帝国的艺术博物馆》是一部另类的艺术史,它不只是告诉读者希特勒的林茨特别任务是如何的黑暗和罪恶,更重要的是揭示了一个战时艺术品流通的链条是如何运作的,以及链条中的独裁{lx}、下属执行机构、艺术史专业学者、画商、艺术中介人、艺术品原物主等各个环节、各色人等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背后的原因。今天看这段历史,没有任何一方能置身事外,甚至连站在道德立场的同盟国,在战后处理艺术品的归还工作时,也没能抵挡住诱惑,他们无不在公、在私地用尽手段,从特别任务的收藏中捞取好处。
与以往印象不一样的是,特别任务收藏艺术品大多数采用的方式并不是抢夺和盗窃,而是合法购买。当然,怎样才算合法购买?自愿和被迫的界限如何划定?(那些曾经从德国人手中得到一笔钱,而现在又想把他们的东西要回去的业主,就是一个头疼的问题。)艺术品买卖市场中各方的角色是怎样的?这些都是相当复杂的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希特勒在欧洲大范围地搜索艺术品,导致艺术品的价格疯狂上涨和市场的异常活跃,可以推想,如果仅仅是暴力所得,是不会引起这么大的价格波动的。
特别任务的“合法购买”是基于两种前提之下实现的。首先,特别任务的工作人员在{zd0}的范围内,包括为此特别拟定了所谓“元首优先权”,努力维持着自己的合法形象(据说是受德国人习惯于法律思维的影响)。其次,的确有许多国内外、占领区或者非占领区,甚至是中立国的收藏者由于种种的原因,把艺术品卖给纳粹帝国。最为希特勒招来非议的是从犹太人手中得到的艺术品,许多犹太收藏人为了缴纳特别税而把艺术品通过艺术中介或商人卖给特别任务,其中有一家格罗佩艺术品商行的主人本身就是一位犹太人,对于他而言,为特别任务工作是逃避纳粹迫害的方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免于驱遣。
除了以上说到的情况,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主动提供艺术品给希特勒。当特别任务被公开的时候,帝国的国民纷纷争先把自己的藏品卖给希特勒,以致特别任务的工作不得不谢绝大多数这类的提供,因为艺术品的质量达不到要求。还有就是,在欧洲许多商人看来,卖艺术品给德国是一桩相当有赚头的生意。而且越靠近战争的后期,商人们就越是拒绝开xx,他们预计到战局如何,各自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因为他们相信不久的将来,这样的交易将作废,艺术品又会被收回来的。这种盘算的心机在战后艺术品归还工作的过程中,自然又引发起不断地、激烈地争论。论争的焦点可归结为这种在战争中艺术品交易所产生的契约关系,在战后应该如何处理?
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对艺术品的巧取豪夺也不单是希特勒的行为,几乎在每一场战争的背后,都伴随着艺术品的被争夺、进而流失的命运。近年来,埃及索还王后雕像、伊拉克索还巴格达被盗抢文物、希腊索还埃尔金大理石、包括中国抗议圆明园兽首拍卖等等,每一次的事件都成为抓人眼球的话题,其中除了关涉到巨大的经济利益,还容易被引申到民族情感之上。人们对掠夺国家的谴责之声不绝于耳,由此引发的民族主义愤慨更是一浪接着一浪。
当然,战争流失艺术品的索还需求,不单是正确的,还是非常有必要,但盲目的道德主义的谴责和民族情绪往往是廉价的,而且也是无甚用处的。虽然本书的作者在行文中不时透露出他对希特勒的憎恶,但在我看来,本书详细地叙述、多角度地分析了二战期间林茨特别任务所引起的艺术品流动链条,更重要的价值也许在于告诉了读者历史的复杂性。历史没有想当然地发展下去,事实上在往后的日子里,特别任务的负责人并没有被当做战犯审理,反倒得到更高的升迁;被视为“帮凶”的艺术商人又可介入,参与到艺术品归还工作中;艺术史学者重新出场,组织委员会主持这项至今没完没了的归还工作,直到21世纪的今天,遗留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这本书的研究可谓是直逼当下现实,同样是面对大量珍贵文物流失的中国,问题的复杂性并不比其他国家的少,索还文物是一条漫长的道路,我们除了粗鲁地宣泄自己的情绪以外,还能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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