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苏联的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型模式。政府设立专门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并提供部分以及大量的费用。
二、西欧的政策优惠模式。相互竞争的互助保险社和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对农业保险给予税收等政策优惠。
三、美国的国家和私营、政府和民间相 互 联 系 的 双 轨 制 农 业 保 险 保 障 体 系 模式。农作物保险是由美国xx农作物保险公 司(F C IC )、 私 营 保险公司、农作物保险协会共同参与开办,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通过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再保险、免税形式给予扶持。
四、日本的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模式。日本农业保险采取强制性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立法规定,一旦某地区建立了互济组织,所有农作物耕种面积达到预定规模的农户,即被强制参加农业保险;小规模农作物种植农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农作物保险;按政府指令种植稻谷、小麦以及养殖的农户,不用投保就自动参加了保险。农户参加保险,仅承担很小部分保费,大部分由政府承担。 来源: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