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很好的书。讲的是初恋。
曾经的我看这本书看得很痴迷,现在依旧很喜欢。昨晚我又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很久,看到我睡着。而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最初的那个故事。
我想把它{zh1}一段话记录下来。作为我{zh1}的完结。
结束不是最终,而是开始。
爱终于随风飘散。
音响里流转着披头士的Yesterday。
“这是比我们老好几倍的歌啊!”她说。
“披头士已经有两个人不在了。歌比人还要长久。”何祖康说。
“从来都是这样。”她说。
朱哲民以前就很喜欢听她唱Yesterday,那时候,只有约翰·列侬不在。
一个月前,她开始寄出生日会的邀请卡,其中一张,是写给朱哲民的。
三年来,她就是为了这一刻而努力。
到了{zh1}一刻,她却没有把那张卡片寄出去。
她思念自己曾经那么痴痴地爱一个人,几乎赔上了生命。可是,她突然发现,她已经不需要向他证明一些什么了。
离开餐厅的时候,她问何祖康:“你最近在画什么故事?”
“一个爱情故事,是我{dy}次当主笔。”他说。
“是怎么样的一个故事?”她好奇地问。
“只是很初步的一些想法,还没决定。”他耸耸肩,“想故事真的很难。”
“不如写一个丑小鸭的故事。”她提议。
“丑小鸭?”
“其实,我们都是丑小鸭。”她望着头顶上的红气球,说:“都在等待蜕变。有{yt},当我们蜕变了,却又会怀念丑小鸭的日子。”
自从消瘦了之后,她的手指也瘦了,朱哲民送给她的戒指变得松,她一直把它放在抽屉里。
今天,她把那枚银戒指擦拭过,放进一个红气球里。
人为一个目标而努力,{zh1}却发现那个目标已经不再重要,毕竟会有点空虚。
也许,所有的初恋都是丑小鸭,我们会怀念当时的脆弱和寒碜;后来的爱情,是羽化了的天鹅。
丑小鸭的阶段却是避不过的。
那个红气球摇摇曳曳地飘向远处的高楼大厦,把那枚晶亮的戒指带到天际。
她知道,以后的爱情也跟从前不一样了。
从前,朱哲民爱的是原本的她。
以后,男孩子爱的,是今天的她。
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个女孩子,背着一个大红书包踏着轻快的步伐,跑去公车站等车,天很冷,她不停的擦擦双手,她用双手摸摸自己发烫的脸蛋,她很兴奋,因为她要去找她心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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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如果这两枚戒指褪色了怎么办?”
“褪色了你们就回来我这里,我再帮你们磨一下,一定又会闪亮闪亮的了。”
"那就这样说定了吖。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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