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广西钦州市消防支队浦北大队依法对浦北县城一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家俱批发中心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1000万元的处罚。
10月11日,浦北大队监督干警在对辖区家俱市场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位于浦北县小江镇的香江家俱批发中心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就擅自营业。在现场,消防干警看到该场所未配置任何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无一参加过消防安全培训,场所内存放大量的木质家俱,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经过调查取证,为捍卫法律尊严和执法xx,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浦北县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dy}款第(五)项的规定,于2009年10月21日给予浦北县小江镇香江家俱批发中心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处罚。
目前,该家俱批发中心已如数缴清罚款,并按要求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