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企业必知的出口贸易操作-世贸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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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0-02-04 】【来源:全球供应链】
  •   一、服装企业产品出口的方式

      企业在国内加工生产,通过对外贸易向国外出口产品,是企业进入世界市场的基本方式。产品出口又可以分为间接出口(通过代理人)、直接出口(在国内直接与外商签订合同)和在国外设立经销点或分支机构3种方式。直接出口是贸易的基本方式,也是其他出口方式的基础。

      (一)间接出口在我国,出口代理人一般是专业外贸公司。

      就国际上一般经销方式而言,出口代理人也可以是境外的代理人。企业采用间接出口方式的原因有:(1)不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2)刚开始出口产品时,客户资源不足。(3)对国际市场行情不太了解。(4)缺少外贸专业人才。间接出口的主要缺点是可能对代理人形成依赖性,不过这种依赖性本身也有专业化分工的含义。

      (二)直接出口

      当企业具备了直接出口的条件,可以采用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的方式出口产品。直接出口的优点是能直接面对国际市场,出口成本低;缺点是信用风险较大。

      (三)在国外设立经销点、分支机构

      当企业出口形成相当规模,为了开拓出口市场和扩大市场份额,可以采用在国外设立经销点或分支机构的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获得较多利润;缺点是投资较大,有较大的风险。

      二、进出口经营权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是企业直接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的必要条件。

      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按经营范围分成两类:外贸流通经营权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一)外贸流通经营权

      具有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可以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具有外贸流通经营权可以代理其他企业的进出口业务。

      (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可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随着外贸管理体制的改革,我国对进出口经营权的授与,逐步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为了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2001年7月,对外经贸部制定和颁布了《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该规定明确了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和核准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对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办理登记核准的程序等都作了规定。

      操作实务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资格和程序《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对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资格和程序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资格条件(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贤易经营许可)。

      (二)、要求提交的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三)、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和核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1.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到所在地省区市受权发证机关办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备后,受权发证机关予以受理。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受权发证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由外经贸部核准。地方企业由受权发证机关报外经贸部核准;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由中央企业报外经贸部核准。外经贸部在收到受权发证机关或中央企业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准或不准予核准的答复。受权发证机关自收到外经贸部的核准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后,受权发证机关要将企业提交的材料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存档,并将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内所载的有关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外经贸部。

      3.企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到工商、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三、纺织品出口的被动配额

      目前,我国与美国、欧盟、加拿大、土耳其和挪威签有双边纺织品协议,根据协议,我国向设限国家(地区)出口纺织产品受配额限制(称为被动配额)。受配额限制的类别中,美国有104个,加拿大27个,欧洲联盟72个,土耳其72个,挪威1个。纺织服装企业向设限国家(地区)出口纺织产品,如果属于配额类别,必须获得出口配额。

      配额分配多年来均采取按有关企业若干年前的基数进行分配的方式,有基数的企业,躺在基数上,就可得到配额;没有基数的新企业,无论其竞争力如何,产品附加值多高,也难以获得配额。为体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外经贸部确定了改革配额分配模式的目标:打破配额分配的终身制,建立优胜劣汰、公平竞争,使真正有实力的企业脱颖而出的市场机制;奖优罚劣,鼓励高附加值和xx产品的出口;支持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直接出口,进入国际市常目前,纺织品配额分配方式有:1.竞争性招标对于部分使用率高、供求矛盾大的紧俏类别实行招标,赋予有相应类别出口实绩的各类外贸企业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以投标权,企业通过市场竞争获取配额。

      2.总量控制、企业自主申领为提高配额使用率,进一步挖掘配额使用的潜力,对连续两年使用率低于40%的非紧俏类别,由原来的基数分配改为实行总量控制、由企业自主申领配额许可证的方式。各类出口企业,不论是否有基数,只要有出口合同,即可到许可证签发机关申领许可证。这一改革措施彻底打破了基数概念,为各类新企业提供了出口配额产品的机会。

      3.基数配额分配对既不实行招标又不实行总量控制、自主申领签证的纺织品类别的配额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实行配额动态分配和分级管理的模式。

      (1)对拥有基数配额的企业,配额分配数量的多少按照上年已分配额的使用率确定。使用率越高的企业分配的配额就越多。

      (2)为了鼓励对非设限地区的出口,无论企业以前有无被动配额,只要其对非设限地区的出口达到一定规模,就可以获得对设限地区的配额。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配额分配要支持国家纺织行业的深化改革、扭亏解困和结构调整。外经贸部将一定比例的配额直接安排给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自营出口生产企业,2000年分配的比例占协议可分总量的30%。同时,还积极开展配额分配向xx产品出口企业倾斜的试点工作,鼓励高附加值国产xx产品的出口,引导和鼓励企业使用自有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优化产品结构,逐步培育自有xx。

      四、培养掌握外贸知识的人才从事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有很多不同,需要企业拥有懂得外贸知识的人才。

      (一)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区别

      1.对外贸易比国内贸易困难更多

      (1)语言不同与外国商人做生意,必须克服语言障碍。从事外贸的人员—定要掌握外语。在国际贸易中,最通行的商业语言是 。

      (2)风俗习惯不同世界各国的风俗习惯不同,宗教、信仰也有差别,这些都会导致消费习惯的差异。因此,营销策略也要因地而异。

      (3)商业法律不同世界各国的法律不同,一旦出现贸易纠纷,不易顺利解决。

      (4)市场调查困难进行对外贸易,开拓国外市场,出口厂商必须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了解贸易对象的资信状况。收集和分析这些资料不如国内贸易来得容易。

      (5)贸易障碍多于国内贸易各国往往采取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对贸易造成了许多障碍。

      2.交易的复杂程度不同

      (1)各国的货币与度量衡差异,增加了交易的复杂性在国际贸易中,xx的清偿多以外汇支付。由于汇率波动大,计价货币的选择会影响交易者的利益,给交易定价带来复杂性。各国度量衡不一致时,商品的计量单位需要换算,也使交易数量和交易价格的确定比国内贸易复杂得多。

      (2)商业习惯不同,会导致交易和履约的复杂性各国各地市场商业习惯不同,对国际贸易中的规则与条例理解也可能不一致,这些都需要交易双方进行沟通,求得一致。否则会影响贸易的进行,而且还容易在履行贸易合同时产生贸易纠纷。

      (3) 制度及其他贸易法规不同,增加了履约的难度世界各国都设有 ,对于货物进出口都有许多规定。货物的出口,不但要在输出国家输出口岸履行报关手续,而且出口货物的种类、品质、规格、包装和商标也要符合输入国家的各种相关规定。如果交易者不了解对方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将会给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

      (4)贸易结算比较复杂国际贸易的交易结算涉及多国的银行,比国内贸易的交易结算复杂得多。交易结算还与各国外汇管理制度、汇率制度有关,更增加了国际汇兑的复杂性。

      (5)跨国货物运输和保险,增加了签约和履约的复杂性国际贸易运输,一要考虑运输工具;二要考虑运输合同的条款、运费、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还要办理装卸、提货手续。为避免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的损失,还要对运输货物加以保险。

      3.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风险大

      (1)信用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分处不同国家,不容易了解对方的经营和资信状况;另外,整个签约履约周期比国内贸易时间长,在此期间,买卖双方的财务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对双方都存在信用风险。

      (2)商业风险在国际贸易中,因货样不符、交货期晚、 不符等,进口商往往拒收货物,从而给出口商造成了商业风险。另外,国际市场的价格波动,也会造成其中一方的商业损失。

      (3)汇兑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至少有一方要以外币计价。从签约到结算时间较长,期间如果外汇汇率出现较大的变化,就会出现汇兑风险。

      (4)运输风险国际贸易货物运输里程一般超过国内贸易,有时需要经过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比较大。虽然可以通过保险来规避损失,但根据保险的惯例,很多情况下,货物受损后,货主不能得到全部补偿。

      (5)政治风险一些国家由于政治变动,导致贸易政策法令的不断修改,常常使从事贸易的厂商承担很多由政治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对外贸易人才队伍的建设

      1.配备掌握国际贸易知识的人才

      很多纺织服装企业在打算进行国际贸易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要有掌握国际贸易知识的人才队伍。对外贸易面临困难多、交易复杂和风险大的特点,要求从事对外贸易人员掌握多方面的外贸知识,否则无法胜任对外贸易的工作。

      外贸人员需要掌握的知识包括:

      (1)一门或一门以上的外语,能够读写听说;(2)国际 的知识,还应知道一些国际贸易的理论;(3)国际结算和国际汇兑的知识,还应知道一些国际金融的理论;(4)国际市场营销的知识;(5)国际贸易惯例,还应知道一些国际商法的知识;(6)国内的经贸法规。

      2.外贸人才队伍的建设要有长远的眼光入世后,企业要应对更加激烈的竞争,针对国际贸易竞争的特点和政策环境变化,企业外贸人才队伍的建设要适应发展需要。

      (1)进行网络电子商务的人才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国际买家采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进行国际采购,对于仍然囿于传统贸易方式的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将逐渐成为新的贸易壁垒。不能采用电子商务的出口商、供应商将面临着生存的压力。

      (2)跨国经营的人才随着企业整体能力的提高,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形式可以向跨国经营的方向发展。现在,政府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和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就要有懂得跨国经营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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