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深沿海高速验收未通过”追踪
本报讯 (记者周文峰 通讯员粤交综)本报昨日报道惠深沿海高速惠州段由于没有救援专用车道、专家拒绝签字。省交通运输厅昨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质量监督,决不允许不合格的“产品”出现,也绝不会让没通过交工验收的高速公路项目通车。
按照当地政府和业主计划,该项目拟于1月24日进行交工验收,1月26日试运营通车。1月17日至21日,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全面检测,经检测,该路段路基、桥涵各项指标基本达标,但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是波形梁护栏)部分主要指标达不到评定标准要求;二是机电工程部分设施(如隧道监控设施等)不完善。对于该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救援车道)的设计,田碧峰指出,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设计规范要求,高速公路路面横断面设计有两种,一种是全线设紧急停车带,另一种是300-500米距离设一港湾式紧急停车区,惠深沿海高速公路与相邻的盐坝高速均采用这种方式。
1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要求业主单位尽快完成整改,由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交工验收和开放试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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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梁香禄(020-87366226)、肖曼丽(020-87366691)、袁铮(020-8736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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