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扶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协调成立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联盟;协调指导电动汽车示范线的示范运营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牵头制定进入国家“十城千辆”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搭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公共技术平台,组建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设立电动汽车产业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设立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扶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会同科技部门共同争取进入国家“十城千辆”试点城市。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电动汽车车辆试车、上路、牌照发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用地方面的扶持政策。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环保方面的扶持政策。
市交通局负责选定城际电动客车示范运营线路;制定鼓励电动出租车、城际电动客车运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市旅游局负责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洛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旅游区域电动汽车运营工作方案。
市公交公司负责选定电动公交示范运营线路和市场化运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