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19510.3—2004
(IEC6134722:2006,IDT)
20091015发布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510《灯的控制装置》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6部分:公共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第12部分:灯具用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为GB19510.3的第3部分。
本部分应与GB19510.1—2009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19510.1—2009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制定而成的。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134722:2006《灯的控制装置 第22部分 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译IEC6134722:2006。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IEC6134722”改为“本部分”;
b) 删除IEC6134722的前言,修改了IEC6134722的引言;
c) 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
d)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e)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2章)。
本部分代替GB19510.3—2004《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19510.3—2004的主要差异如下:
———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标准IEC6038414:2005;
———第5章 试验说明中增加对试验用输出线缆的要求及说明;
———7.2 补充标志中增加声明允许的线缆长度的说明;
———第16章 异常状态中增加试验内容及要求;
———表格I.7中绝缘类型3)取消按照电流分类及相应数据的更改。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H和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人:陈颖、俞安琪、马国民、周明兴、熊飞、江智强、付宝成、李维升。
本部分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1次修订。
引 言
本部分和构成GB19510.2~GB19510.14的各个部分在引用GB19510.1—2009的任一条款时规定
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试验的实施顺序,还规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GB19510.2~GB19510.14
的各个部分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互不参照。
如果本部分通过“按照GB19510.1—2009的第某条要求”这一句子来引用GB19510.1—2009的
某一条款要求,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按照该条款的全部要求,但其中明显不适用于GB19510.2~
GB19510.14所述特定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的内容除外。
Ⅴ
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
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IEC60357所述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这
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V以下的直流电源或1000V以下的50Hz/60Hz的1000V以下的交流
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V(有效值,频率不同于电源频
率)或≤槡502V(脉动直流电源)。
注:50V额定输出电压极限值符合GB/T18379中电压区段Ⅰ的要求。
装有过热保护装置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
作为设备中线路的一部分的固定独立式安全特低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
性能要求在GB19654中给出。
作为灯具部件的插入式转换器参照灯具标准的补充要求,可视为内装式转换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5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本部分采用GB19510.1—2009中第2章所述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下述规范性引用文件:
GB7000.6 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GB7000.6—
2007,IEC6059826:1996,IDT)
GB/T7676(所有部分)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GB/T7676—1998,idtIEC60051)
GB/T13539.2 低压熔断器 第2部分: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工业的熔
断器)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I(GB/T13539.2—2008,IEC602692:2006,IDT)
GB13539.3—2008 低压熔断器 第3部分: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
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F(IEC602693:2006,IDT)
GB/T18379 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18379—2001,idtIEC60449:1973)
GB19510.1—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EC613471:2000,IDT)
GB/T11021 电气绝缘 耐热性分级(GB/T11021—2007,IEC60085:2004,IDT)
GB16895.2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16895.21—2004,
IEC60364441:2001,IDT)
GB19654 灯用附件 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 性能要求(GB19654—2005,
IEC61047:1991,IDT)
IEC60065 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IEC60083 IEC成员国已标准化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插头和插座
IEC60127(所有部分) 小型熔断器
IEC6026921:2000 低压熔丝 第21部分:供指定人员使用的熔丝的补充要求(工业用熔丝)
1
第Ⅰ~Ⅴ章:标准化熔丝的类型实例
IEC60357 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IEC6038414:2005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 第14部分:电磁抗扰及连接到电源的固定电容
IEC60454(所有部分) 电工用压合胶带的规格
IEC60742:1983 隔离变压器和安全型隔离变压器 要求(及修订1(1992))
IEC60906(所有部分) 家用及类似用途IEC插头与插座
IEC609061 家用及类似用途IEC插头与插座 第1部分:250V交流电16A插头与插座
3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GB19510.1—2009中第3章所给出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述术语和定义。
3.1
电子降压转换器(转换器) 犲犾犲犮狋狉狅狀犻犮狊狋犲狆犱狅狑狀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安装在电源与一只或几只卤钨灯或其他钨丝灯之间用来为灯提供其额定电压的装置,该装置通常
在高频条件下工作,它由一个或几个单独的部件构成,还可包括调光、校正功率因数以及抑制无线电干
扰的装置。
3.2
直流或交流转换器 犱.犮.狅狉犪.犮.狊狌狆狆犾犻犲犱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装有能使一只或几只钨丝灯工作的稳定部件的转换器,通常在高频条件下工作。
3.3
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 狊犪犳犲狋狔犲狓狋狉犪犾狅狑狏狅犾狋犪犵犲(犛犈犔犞)犲狇狌犻狏犪犾犲狀狋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其输出电压为等效安全特低电压并能使一只或几只钨丝灯工作的内装式或组合式转换器。
注:就本部分而言,符合8.1和8.2规定的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所具备的防电击保护功能可视为与安全特低
电压等效。
3.4
独立式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 犻狀犱犲狆犲狀犱犲狀狋犛犈犔犞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通过IEC60742:1983所规定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来提供与电源隔绝的安全特低输出电压的转换器。
3.5
组合式转换器 犪狊狊狅犮犻犪狋犲犱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设计用来向特定的设备或仪器供电的转换器,它可以装在或不装在这种设备和仪器中,但它是专为
与这种特定的设备和仪器一起使用而设计的。
3.6
固定式转换器 狊狋犪狋犻狅狀犪狉狔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固定安装的转换器或不易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转换器。
3.7
插入式转换器 狆犾狌犵犻狀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安装在外壳之内并具备一用来连接电源的整体式插头的转换器。
3.8
额定输出电压 狉犪狋犲犱狅狌狋狆狌狋狏狅犾狋犪犵犲
在额定电源电压、额定频率和功率因数为1时所确定的转换器的输出电压。
3.9
半电阻效应 犺犪犾犳狉犲狊犻狊狋犪狀犮犲犲犳犳犲犮狋
在灯寿命结束时,由于灯丝变形或结晶导致灯丝局部短路而可能产生的效应,这种效应能造成转换
器的超负荷。
2
3.10
闪络 犪狉犮犻狀犵
在电压≥20V时可能发生在灯泡之内并能造成转换器过负荷的一种效应。
4 一般要求
本部分按照GB19510.1—2009中第4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
独立式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应按照附录I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外壳的爬电
距离和电气间隙。
5 试验说明
按照GB19510.1—2009第5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
样品的数量
应将下述数量的样品提交作试验:
———对于第6章~第12章和第15章~第21章所规定的试验,提交一个样品;
———对于第14章所规定的试验,提交一个样品(必要时,可与制造商协商要求补充样品)。
除非制造商特别声明,试验采用20cm或200cm长的输出线缆,并选择最不利的试验条件。可能
的话采用双绞线或H03VV电缆。由额定功率决定导体横截面的大小,正常使用中电流密度不超过
5A/mm2。
6 分类
转换器要按照GB19510.1—2009第6章所给出的方法以及下述方法进行分类:
根据防电击保护措施分为:
———等效安全特低电压或隔离式转换器(这种类型的转换器可以用来代替具有加强绝缘的双绕组
变压器,见GB7000.6);
———自耦式转换器;
———独立式安全特低压转换器。
7 标志
7.1 强制性标志
转换器(整体式转换器除外)应按照GB19510.1—2009的7.2要求标有下述强制性标志,标志应
清晰耐久。
———GB19510.1—2009的7.1的a),b),c),d),e),f),k),l),m)的内容;以及
———额定输出电压。
7.2 补充标志
除上述强制性标志之外,还应将下述适用的内容标在转换器上,或标在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说
明书中:
———GB19510.1—2009的7.1的h),i)和j)的内容;以及
———关于转换器是否具有连接电源的绕组的说明;
———关于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的说明(如果适用);
———若输出线缆长度不介于20cm~200cm之间,应声明允许的线缆长度。
8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按照GB19510.1—2009第10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
3
8.1 对于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应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使其易被触及的部件与带电部件
绝缘。
还应按照IEC60065的9.3.4和9.3.5的要求。
8.2 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的输出线路在下述情况下可装有外露的接线端子:
———承受负荷时的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25V(有效值);
———无负载输出电压不超过33V(有效值)或槡332V(峰值)或槡332V(脉动直流电流)。
合格性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使转换器处于额定电源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并达到稳定状态,然后测
量输出电压。在负载情况下进行试验时,应给转换器装上一个在额定输出电压下能产生额定输出值的
电阻。
对于具有一个以上额定电源电压的转换器,本要求适用于每一个额定电源电压。
注:25V(有效值)极限值基于GB16895.21得出。
额定输出电压超过25V的转换器应装有绝缘的接线端子。
在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输出和初级线路之间连接有电容器的情况下,应使用分别符合IEC6038414:
2005中表2和表3说明和试验要求的单一电容Y1或二个串联的具有相同参数值的电容器Y2。
在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输出线路和初级线路之间连接有电阻的情况下,应使用二个串联的并具有同
一参数值的电阻。
如果需要用其他元件将隔离变压器跨接,例如电阻,应按照IEC60065第14章的要求。
8.3 装有总容量超过0.5μF的电容器的转换器,其结构应能使其在与以额定电压供电的电源断开
1min后,其终端的电压不超过50V。
9 接线端子
按照GB19510.1—2009第8章的要求。
10 接地装置
按照GB19510.1—2009第9章的要求。
11 防潮与绝缘
按照GB19510.1—2009第11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
对于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其未被连接的输入端和输出端之间的绝缘性应充分满足要求。
对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电阻应不小于4MΩ。
12 介电强度
按照GB19510.1—2009第12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
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内的隔离式变压器的绕组的绝缘条件应按照IEC60065的14.3.2的
要求。
13 绕组的耐热试验
不按照GB19510.1—2009第13章的要求。
14 故障状态
按照GB19510.1—2009第14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
在转换器具有标志的情况下,转换器应达到附录C所规定的要求。
4
此外,当转换器在故障状态下工作时,其输出电压不应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115%。
15 变压器的加热试验
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中隔离变压器的绕组应按照IEC60065的7.1的要求进行试验。
15.1 正常工作
对于正常工作,应采用IEC60065的表3中Ⅰ栏所示的值。
15.2 异常工作
对于本部分第16章所述异常状态下的工作以及第14章所述故障状态,应采用IEC60065中表3
的Ⅱ栏所示的值。
IEC60065中表3的Ⅰ栏和Ⅱ栏所示温升值是基于{zd0}环境温度35℃得出。由于试验在外壳温
度为狋c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应测量相应的环境温度,并改动表3中的数值。如果这些温升值高于相应
绝缘材料的类别所允许值,则该类材料的特性是决定因素。温升允许值基于GB/T11021的推荐参数
得出。IEC60065中表3所提供的材料只是作为样品。如果采用GB/T11021中列表以外的材料,则最
大温度不应超过已证明是符合要求的温度值。
试验应在能使转换器达到正常工作时的狋c的条件下进行。
注:可将转换器置于附录F所述试验箱中在正常条件下以及能使外壳温度达到狋c
0-5℃的环境温度下工作并达到热
平衡状态,以此种方式进行试验。
对于模压式变压器,应提交带热电偶的并经过专门处理的样品进行试验。
16 异常状态
转换器在异常状态下工作时不应损害其安全性。
此外,当转换器在故障状态下工作时,其输出电压不应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115%。
合格性采用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0%~110%的任一电压下所进行的下述试验进行检验:
使转换器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开始工作(如有规定,装上散热片),再施加下述每一个条件并持续
1h:
a) 不装灯;
b) 将二倍数量的转换器设计对应的灯并联在转换器的输出端上;
c) 将转换器的输出端短路。如果转换器的设计要求是带一只以上的灯工作,应依次将每一对连
接灯的输出端短路。
在a)~c)所规定的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时,转换器不应出现任何损害安全性的故障,也不应有任
何烟雾或可燃气体产生。
试验后,当转换器温度降低到环境温度,以大约500V直流电压测试,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使用高频火花发生器检查转换器释放的气体是否可燃。
非xx封闭转换器上各部件的温度不应超过其额定值。
17 结构
按照GB19510.1—2009第15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
输出线路中的插口应不能使IEC60083和IEC60906所规定的插头插入其中,也不能使IEC60083
和IEC60906所述可插入输出线路插口的插头插入其中。
合格性通过目视和人工试验进行检验。
18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除非第14章另有规定,均按照GB19510.1—2009第16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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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
按照GB19510.1—2009第17章的要求。
20 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
按照GB19510.1—2009第18章的要求。
21 耐腐蚀
按照GB19510.1—2009第19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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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犃
(规范性附录)
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的试验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A的要求。
附 录 犅
(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不按照GB19510.1—2009附录B的要求。
附 录 犆
(规范性附录)
带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C的要求。
附 录 犇
(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加热试验要求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D的要求。
附 录 犈
(规范性附录)
不同于4500的常数犛在狋狑(绕组温度)试验中的应用
GB19510.1—2009附录E的要求只对50Hz/60Hz绕组适用。
附 录 犉
(规范性附录)
防对流风试验箱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F的要求。
附 录 犌
(资料性附录)
脉冲电压值的推导方法
不按照GB19510.1—2009附录G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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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犎
(规范性附录)
试 验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H的要求。
附 录 犐
(规范性附录)
钨丝灯用独立式安全特低电压直流或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补充要求
注:本附录的正文有一部分取自IEC60742:1983及其修订1。
犐.1 适用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电源,供{zd0}电流为25A的Ⅲ类灯具使用的独立式转换器。它是
按照IEC60742:1983中关于配套式变压器的4.12要求,由该标准的相关要求组成。
犐.2 定义
犐.2.1
耐短路转换器 狊犺狅狉狋犮犻狉犮狌犻狋狆狉狅狅犳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当其在超负荷或短路时其温升不会超过规定极限值,并且在除去过负荷后仍能保持正常工作的转
换器。
犐.2.2
非固有式耐短路转换器 狀狅狀犻狀犺犲狉犲狀狋犾狔狊犺狅狉狋犮犻狉犮狌犻狋狆狉狅狅犳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装有一种保护装置的抗短路转换器,这种保护装置在转换器超负荷或短路时能将线路断开或降低
输入线路或输出线路中的电流。
注:保护装置指的是保险丝、过负荷断路器、热熔丝、热熔片、热熔断路器、正温度系数电阻以及自动断路机械装置。
犐.2.3
固有式耐短路转换器 犻狀犺犲狉犲狀狋犾狔狊犺狅狉狋犮犻狉犮狌犻狋狆狉狅狅犳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在其处于超负荷短路和不具备保护装置的情况下,其温度不会超过规定极限值并且在排除过负荷
或短路以后仍能继续正常工作的抗短路转换器。
犐.2.4
失效保护式转换器 犳犪犻犾狊犪犳犲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在异常条件下使用后不能正常工作但也不会对使用者或周围环境造成危险的一种转换器。
犐.2.5
非耐短路转换器 狀狅狀狊犺狅狉狋犮犻狉犮狌犻狋狆狉狅狅犳犮狅狀狏犲狉狋狅狉
设计要求借助一保护装置来防止温度过度升高的转换器,该保护装置不应安装在转换器之内。
犐.2.6
高频变压器 犎犉狋狉犪狀狊犳狅狉犿犲狉
在与电源频率不同的频率下工作的转换器的组成部件。
犐.3 分类
独立式转换器按下述方式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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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3.1 根据防电击保护
———Ⅰ类转换器;
———Ⅱ类转换器。
犐.3.2 根据短路保护或异常使用保护
———非固有式耐短路转换器;
———固有式耐短路转换器;
———失效保护式转换器;
———非耐短路转换器。
犐.4 标志
在采用符号作标志时,应如下所示:
PRI输入
SEC输出
直流电
N中线
~单相
保险丝(时限电流特性的补充符号)
狋a{zd0}额定环境温度
框架式终端或芯式终端
安全隔离式转换器
F或F失效保护式转换器
或非耐短路转换器
或
耐短路转换器
(固有式或非固有式)
{zh1}三个符号可作为隔离式转换器或安全隔离式转换器的符号。
示例:在Ⅱ类结构的符号的尺寸中,外部正方形各边的长度大约是内部正方形各边长度的二倍。外部正方形各边的
长度应不小于5mm,除非转换器的{zd0}尺寸未超过15cm,在这种情况下,该符号的尺寸可以缩小,但是,外部正方形的
各边长度应不小于3mm。
犐.5 防电击保护措施
犐.5.1 在输出线路和壳体之间或在输出线路和接地保护线路(如果有这种线路的话)之间不应有任何
连接,但在8.2所规定的条件下除外。
合格性通过目视进行检验。
犐.5.2 输入线路和输出线路相互之间在电气上应当隔离,并且它们的结构应使这些线路之间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通过其他金属部件形成任何接触的可能性。
9
如果转换器内装有高频变压器,“线路”一词也包括这种变压器的绕组。
尤其应防止下述情况发生:
———高频变压器的输入绕组、输出绕组或线圈出现过度位移;
———内部线路或外部连接线出现过度位移;
———在导线断裂或连接件松动的情况下,线路的部件或内部连接部件出现过度位移;
———导线、螺钉、垫圈等物,包括高频变压器绕组的连接件,开始松动或脱落,并跨接在输入线路和
输出线路之间的绝缘体的任一部位上。
两个独立的附件不应同时松动。
采用目视法检验转换器是否符合I.5.2.1~I.5.2.5(包括I.5.2.5)的规定,转换器外壳的合格性按
照GB7000.1中4.13所述试验进行检验。
犐.5.2.1 高频变压器的输入绕组和输出绕组之间的绝缘应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构成,但在其按照
I.5.2.4要求时除外。
此外,还需采用下述要求:
———对于Ⅱ类转换器,输入线路和壳体之间的绝缘以及输出线路和壳体之间的绝缘应由双重绝缘
和加强绝缘构成;
———对于Ⅰ类转换器,输入线路和壳体之间的绝缘应由基本绝缘构成,输出线路和壳体之间的绝缘
应由补充绝缘构成。
犐.5.2.2 如果高频变压器的输入绕组和输出绕组之间装有未与壳体连接的中间金属部件(例如,高频
变压器的磁芯),则经过该中间金属部件的输入绕组和输出绕组之间的绝缘,应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构成;对于Ⅱ类转换器,经过高频变压器的这种中间金属部件的输入绕组和壳体之间的绝缘,以及输出
绕组和壳体之间的绝缘应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构成。
高频变压器的中间金属部件与输入绕组或输出绕组之间的绝缘,均应至少由适用于相应线路电压
的基本绝缘构成。
高频变压器中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一个绕组隔离的中间金属部件,可将其视为已被连接在另
一个绕组上。
犐.5.2.3 如果采用锯齿形胶带作为绝缘,应至少再加贴一层胶带,以降低两相临胶带产生齿形的危险。
犐.5.2.4 对于固定连接的Ⅰ类转换器,其高频变压器的输入绕组和输出绕组之间的绝缘可以由基本绝
缘加保护屏蔽构成,而不是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是,它们应符合下述条件:
本条件中,“绕组”一词不包括内部线路。
a) 输入绕组和保护屏蔽之间的绝缘应符合基本绝缘的要求(适用于输入电压);
b) 保护屏蔽和输出绕组之间的绝缘应符合基本绝缘要求(适用于输出电压);
c) 除非另有规定,金属屏蔽应由金属箔或金属线绕网构成,它们至少延伸至邻近保护屏蔽的绕组
的整个宽度;金属线绕网应结实、严密,线匝之间不应有空隙;
d) 为了防止由于线圈短路而产生的涡流电流损耗,金属屏蔽的两个边沿不应同时接触到磁芯;
e) 金属屏蔽及其引出线应具有足够大的横截面,以便确保在发生绝缘故障的情况下,过负荷装置
在金属屏蔽被损坏之前断开线路;
f) 引出线应焊接在金属屏蔽上,或以同样可靠的方式加以固定。
犐.5.2.5 高频变压器的每一个绕组的{zh1}一圈应采用适宜的方式加以固定,例如使用胶带或适宜的粘
接剂。
如果绕组采用无面板线圈架,每层的{zh1}几圈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加以固定。例如,可在每层线圈上
交错施加充足的绝缘材料并凸出于每层的{zh1}几圈,此外,
———或者给绕组灌注热凝材料或冷凝材料,这些材料应牢固填充在中间空隙处,并应将{zh1}几圈线
圈有效地密封住。
01
———或者,用绝缘材料将绕组固定在一起。
两个独立的固定件不应同时松动。
采用目视法检验转换器是否按照I.5.2.1~I.5.2.5要求,通过试验检验其是否按照第11章、第12
章和I.8要求;转换器外壳的合格性通过GB7000.1中4.13所述试验进行检验。
犐.5.3 输入线路和输出线路允许用零部件跨接,例如,电容器、电阻以及光耦合器。
犐.5.3.1 电容器和电阻应按照8.2的要求。
犐.5.3.2 光耦合器的要求尚在研究之中。
犐.6 加热
犐.6.1 转换器及其支撑件在正常使用时不应产生过高的温度。
合格性按照I.6.2所述试验进行检验。此外,下述要求也适用于绕组。
犐.6.1.1 如果制造商既未说明使用的是哪一类材料,也未说明狋a的值和所测得的温升值不超过表I.1
所示A类材料温升值,则I.6.3所述试验不必进行。
但是,如果所测得的温升值超过表I.1所示A类材料的温升值,则转换器的有效部件(磁芯和绕
组)应进行I.6.3所述试验。加热箱的温度按照表I.2进行选择。从表I.2中选出的温升值是所测得的
温升值的次高值。
犐.6.1.2 如果制造商没有说明使用的是哪一类材料,但已经说明狋a的值以及考虑到该值,所测得的温
升值未超过表I.1所示A类材料的温升值,则不进行I.6.3所述试验。
但是,如果考虑到狋a的值,所测得的温升值超过表I.1所示A类材料的温升值,则转换器的有效部
件(磁芯和绕组)要进行I.6.3所述试验。加热箱的温度按照表I.2进行选择,要考虑到狋a的值。从表
I.2中选出的温升值是所计算得出的温升值的次高值。
犐.6.1.3 如果制造商已经说明使用的是哪一类材料,但是未说明狋a的值和所测得的温升值没有超过
表I.1所示相应的值,则不进行I.6.3所述试验。
但是,如果所测得的温升值超过表I.1所示之值,则该转换器被视为不符合本条款要求。
犐.6.1.4 如果制造商已经说明使用的是哪一类材料,以及狋a的值,并且也已说明考虑到狋a的值,所测
得的温升值没有超过表I.1所示相应的值,则不进行I.6.3所述试验。
但是,如果考虑到狋a的值,所测得的温升值超过表I.1所示之值,则转换器被视为不符合本条款
要求。
犐.6.2 在达到稳定状态时,在下述条件下确定温升值。
试验和测量应在无对流风的、其尺寸不会影响试验结果的场所进行。如果转换器的狋a额定值超过
50℃,则试验期间的室温应在狋a额定值5℃的范围之内,并且{zh0}是在狋a的额定值。
将便携式转换器安装在一涂有无光泽黑色漆的胶合板支架上,将固定式转换器按正常使用方式也
安装在一涂有无光泽黑漆的胶合板支架上。该支架的厚度约为20mm,其尺寸要超出支架上样品的垂
直高度至少200mm。
将转换器接上额定电压,并加载一个电阻,其在额定输出电压和额定功率因数(对交流电而言)的条
件下能给出额定输出。
将电源电压升高6%,此外不再作任何调节。
当仪器或其他仪器在其技术要求所示正常使用条件下工作时,将组合式转换器置于这种条件下工
作。如果这些设备或仪器在设计上可以使转换器不带负载工作,则应在无负载条件下重复此项试验。
绕组的温升用电阻法或热电偶进行测定,选用对受试部件的温度影响最小的方式和部位进行测量。
在这种情况下,需提交经过专门处理的样品。
在测量绕组的温升时,应与样品相隔一段距离,也就是在不影响温度读数的范围内测量环境温度。
在此部位,试验期间温度的变化应不超过10K。
11
试验期间
———对于不带狋a标志的转换器,温升不应超过表I.1所示值;
———对于带狋a标志的转换器,温升和狋a值之和不应超过表I.1所示值与25℃之和。
例如:绕组的允许温升:
a) 转换器的狋a=+35℃,A类材料:
Δ狋+35K≤75K+25K
Δ狋≤65Kb) 转换器的狋a=-10℃,E类材料:
Δ狋+(-10K)≤90K+25K
Δ狋≤125K
此外,电气连接不应松动。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降至I.11的规定值以下。密封化合物不应溢
出,过负荷保护装置不应启动工作。
表犐.1 正常使用时的温升值
部 件温升K(与线圈架和铁芯片相接触的)绕组,其绝缘材料为:
———A类材料a75———E类材料90———B类材料95———F类材料115———H类材料140———其他材料b
a该类材料按照GB/T11021或IEC6031701或等效的标准进行分类。
b如果使用GB/T11021中规定的A,E,B,F和H类以外的材料,这些材料应承受住I.6.3所述试验。
注:将来,这种分类法用狋w标志代替,此要求尚在研究之中。
表中的值基于通常不超过25℃的环境温度得出,但有时达到35℃。
绕组温度基于GB/T11021得出,但是考虑到在试验中这些温度是平均值而不是过热部位的温度,
已对绕组温度作了调整。
此试验之后,立即对样品施加I.8.3所规定的介电强度试验,试验电压只施加在输入绕组和输出绕
组之间。
对于Ⅰ类转换器,注意不要使其他绝缘体受到超过I.8.3所规定之值的电压的冲击。
建议测量应在每个绕组上单独进行,并且通过在断开电源后立即测量电阻的方法来测量试验结束
时绕组的电阻,然后,间隔一段时间,再进行测量,以便能绘出电阻与时间关系的曲线,并由此确定在断
开电源的那一时刻的电阻。
对于带一个以上输出绕组或一个抽头式输出绕组的转换器,应考虑{zd0}温升的试验结果。
对于不具备连续工作条件的转换器,试验条件可参见相应的条款。
绕组的温升值根据式(I.1)计算得出,其中对于铜线绕组,狓=234.5;对于铝线绕组,狓=229:
Δ狋=
犚2-犚1
犚1
狓+狋()1-狋2-狋()1…………………………(I.1)
式中:
Δ狋———相对于狋2的温升,K;
犚1———在温度为狋1时,试验开始时的电阻,Ω;
犚2———已达到稳定状态时,试验结束时的电阻,Ω;
狋1———试验开始时的室温,℃;
21
狋2———试验结束时的室温,℃。
试验开始时,绕组应处在室温下。
犐.6.3 试验
在适当的条件下(见I.6.1),转换器的主要部件(磁芯和绕组)要接受下述周期试验,每一周期由耐
热试验、潮湿处理和振动试验组成。每一周期完成之后,再进行测量。
样品的数量应按第5章所示数量提交(三个补充样品)。样品应承受10个试验周期。
犐.6.3.1 耐热试验
依据绝缘体的类型,将样品按照表I.2所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温度要求放置在加热箱中。加热箱内
的温度应保持在±3℃的公差范围之内。
表犐.2 每一周期的试验温度和试验时间(单位为天)
试验温度
℃
绝缘系统的温升aK75909511514022042107200414190718014170416071504140713041207
仅指定用于I.7
试验的临时分类
AEBFH
a基于25℃的环境温度得出,有时达到35℃。
犐.6.3.2 潮湿处理
样品应按照GB19510.1—2009第11章的要求提交潮湿处理,并持续二天(48h)。
犐.6.3.3 振动试验
将样品提交作振动试验并持续1h,试验时使绕组的轴线呈垂直状态,并以额定电源的频率施加
1.5犵的{zd0}加速度。
犐.6.3.4 测量
每个周期结束之后,按照I.8.1要求测量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耐热试验结束之后,应将样品冷却
至环境温度再进行潮湿处理。
对于I.8所规定的绝缘试验,试验电压值应降至规定值的35%,试验时间应当加倍,但是在按照
I.8.3进行绕组试验时,试验电压应至少是额定电源电压的1.2倍。如果空载电流或空载输入端的电
阻分量与{dy}次测量所测得的相应参数相差30%以上,则该样品被视为不符合绕组试验要求。如果
10个周期完成之后有一个以上样品试验失败,则该转换器被视为不符合耐久试验要求。
在由于绕组的线圈之间出现击穿而使一个样品试验失败的情况下,耐久试验不视为失败。该试验
可在余下的两个样品上进行。
31
犐.7 短路与超负荷保护
犐.7.1 转换器不应由于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超负荷而造成不安全。
合格性通过目视及下述试验进行检验:在完成I.6.2所规定的试验后,不改变转换器的位置将转换
器置于额定电源电压的1.06倍的条件下,(对于非固有式防短路变压器,使其处于额定电源电压的
0.94倍~1.06倍之间的任一电压下),立即进行下述试验:
———固有式耐短路转换器进行I.7.2所规定的试验;
———非固有式耐短路转换器进行I.7.3所规定的试验;
———对于装有能复位或被替换的非自动复位式热断路器的转换器,如果它们是失效保护型的,进行
I.7.5所规定的试验;
———非耐短路转换器进行I.7.4所规定的试验;
———失效保护式转换器进行I.7.5规定的试验;
———和整流器一起使用的转换器进行I.7.2或I.7.3所规定的试验,此试验进行二次,一次是在整
流器的一侧被短路时进行,一次是在整流器的另一侧短路时进行;
———对于装有一个以上输出绕组或一个带抽头式输出绕组的高频变压器,应考虑其试验结果要给
出{zd0}温升值。所有预定要同时加上负载的绕组要先加至额定输出值,然后,按照规定将选出
的绕组短路或使其超负荷。
对于I.7.2,I.7.3和I.7.4要求,温升值不应超过表I.3给出的值。
表犐.3 短路或超负荷状态下的{zd0}温升值
绝缘材料的分类
AEBFH
{zd0}温升/K
保护类型:
固有保护式绕组125140150165185
由保护装置提供保护的绕组:
———在初始一小时内(对额定电流超过63A
的熔丝)或初始两个小时之内a175190200215235———{dy}个小时之后,峰值b150165175190210———{dy}个小时之后,算术平均值b125140150165185
外壳(可接触到标准试验指)80
引线的橡胶绝缘层60
引线的聚氯乙烯绝缘层60
支撑面(即被转换器盖住的松木胶合板的任一
部分表面)
80
aI.7.3.3所规定的试验完成之后,由于转换器的热惯性,这些值可能被超过。
b不适用于I.7.3.3所规定的试验。
犐.7.2 将固有式耐短路转换器的输出绕组短路,再进行试验,直至达到稳定状态。
犐.7.3 非固有式耐短路转换器按照I.7.3.1~I.7.3.5要求进行试验。
犐.7.3.1 将输出端短路。处于额定电源电压的0.94倍~1.06倍之间的任一电压下的过负荷保护装
置应在温升值超过表I.3所示值以前能够启动工作。
犐.7.3.2 如果转换器由符合GB/T13539.2或GB13539.3的熔丝或技术上与此等效的熔丝提供保
护,则以转换器标志电流的犓倍的电流作为这些保险熔丝的额定电流,将其负荷在该转换器上,并持续
时间犜。犓和犜的值在表I.4中给出。
41
表犐.4 保险熔丝的额定电流
gG式保险熔丝额定电流犐n的标志值
A
犜
h
犓
犐n≤412.14<犐n<1611.916≤犐n≤6311.663<犐n≤16021.6160<犐n≤20031.6
对于非专业人员使用的gG式B类柱形熔丝(见GB/T13539.3)以及带螺栓连接件的供指定人员使用的熔丝(见
IEC6026921:2002),犐n<16A时,犓值为1.6。
对于非专业人员使用的D类熔丝(见GB/T13539.3),额定电流为16A时,犓为1.9。
犐.7.3.3 如果转换器是由IEC60127所规定的小型熔丝或技术上等效的熔丝提供保护,则使该转换器
负荷2.1倍该熔丝的额定电流,并持续30min。
犐.7.3.4 如果转换器由过负荷保护装置而不是熔丝提供保护,则使该转换器负载能使保护装置工作的
最小电流值的0.95倍的电流,直至达到稳定状态。
犐.7.3.5 对于I.7.3.2和I.7.3.3所述试验,采用其阻抗可忽略不计的熔丝。
对于I.7.3.4所述试验,试验电流是在环境温度下获得的,首先,使转换器电流达到额定断路电流
的1.1倍,然后以2%的幅度慢慢地降低电流,直到使电流值达到尚未使过负荷保护装置启动的电流值
为止。
如果使用热熔丝,将一个样品的试验电流以5%的幅度升高,每升高一个幅度后,应使转换器达到
稳定状态。如此连续操作,直到热熔丝断开。记录下该电流值。然后用0.95倍于所记录之值的电流在
其他样品上重复进行该试验。
犐.7.4 应按照I.7.3要求对非耐短路式转换器施加负荷。由制造商规定的保护装置要安装在相应的
输入线路或输出线路中。
组合式非耐短路转换器要在其正常使用时的最不利条件下以及其所专用的设备或线路处于最不利
的负荷状态下进行试验,试验时输出线路或输出线路中装有制造商所规定的适当的保护装置。最不利
负荷状态可以是连续的,间歇的或是一时的。
犐.7.5 失效保护式转换器
犐.7.5.1 将三个补充样品只用于下述试验。在其他试验中使用过的转换器不允许接受本试验。
将这三个样品按正常使用方式安装在一厚度为20mm,涂有无光泽黑色漆的胶合板上。使每个转
换器样品在额定初级电压的1.06倍的电压下工作,从一开始就给在I.6.2所述试验期间能产生{zd0}温
升的输出绕组负荷额定输出电流的1.5倍的电流,(如果不能做到这点,则采用可以达到的{zd0}输出电
流值)直到达到稳定状态或转换器失效(取首先出现者)。
如果转换器失效,在试验期间和试验之后均应符合I.7.5.2的规定。
如果转换器没有失效,则记录下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再将所选出的输出绕组短路。试验要连续进
行至转换器失效为止。对于试验的这一部分,每个样品所持续的时间应少于达到稳定状态所需要的时
间,但应不超过5h。
转换器在失效时应是安全的,并且在试验期间和试验之后均应符合I.7.5.2的规定。
犐.7.5.2 在I.7.5.1所述试验期间的任一时刻:
———转换器外壳上可能被标准试验指触及到的任一部位的温升应不超过150K;
———胶合板支架的任一部位的温升应不超过100K;
———转换器不应有火苗、熔化材料、燃烧颗粒或绝缘材料的燃烧液滴逸出。
51
在I.7.5.1所述试验完成之后以及将样品冷却至环境温度后:
———转换器应承受住绝缘强度试验,试验电压为表I.6所示值的35%,试验只在初级绕组和次级绕
组之间以及初级绕组和壳体之间进行。
———外壳上不应出现能使标准试验指(见IEC60529)触及到裸露的带电部件的孔洞。如有疑问,
采用电压不低于40V的电子接触显示器来显示是否触及到带电部件。
如果有一个样品未通过试验,则整个试验被视为不合格。
犐.8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犐.8.1 转换器应具有足够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合格性通过第11章和12章以及I.8.2和I.8.3所述试验进行检验,第11章所述试验在潮湿箱中
或在能使样品达到规定温度的室内进行,此试验结束并将被拆除的那些部件重新组装好之后,立即进行
第12章和I.8.2及I.8.3所述试验。
犐.8.2 绝缘电阻的测量使用约500V的直流电压,测量应在施加该电压1min之后进行。
绝缘电阻不应低于表I.5所示值。
表犐.5 绝缘电阻值
受试绝缘部位
绝缘电阻
MΩ
带电部件与转换器壳体之间:
———基本绝缘
———加强绝缘
输入线路与输出线路之间
只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Ⅱ类转换器的金属部件与其壳体之间
与绝缘材料外壳的内表面和外表面相接触的金属箔之间
24552
犐.8.3 在I.8.2所述试验完成之后,立即使绝缘部件承受正弦波处于额定频率的电压1min,试验电压
值和电压施加部位在表I.6中给出。
表犐.6 试验电压
试验电压的施加部位
工作电压aV≤50200>200≤4507001000
输入线路的带电部件和输出线路的带电部件之间b5002000375050005500
下述部件之间的基本绝缘或补充绝缘:
a) 具有(或可以成为)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例如:
由于熔丝的作用)
b) 带电部件与规定接地的壳体之间
c) 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与一具有电线直径的金属棒(或
包裹在该电线上的金属箔)之间,该电线应能插入引
线套管,引线防护罩或锚式固定装置等部件
d) 带电部件与中间金属部件之间
e) 中间金属部件与壳体之间
2501000187525002750
壳体与带电部件之间的加强绝缘5002000375050005500
a对于工作电压的中间值,试验电压是通过在表中所列各值之间实施插入法得出的,但表中>200且≤450一栏
除外,该处的电压值未实施插入法。
b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由I.5.2.4所述接地金属屏隔离的线路。
61
开始所施加的电压不应超过规定电压的一半,然后迅速将电压xx升高至规定值。
试验期间不应出现飞弧或击穿现象,辉光放电效应及类似现象可忽略不计。
试验所使用的高压变压器在输出端被短路时应能提供至少200mA的电流。线路的过负荷断路器
在电流小于100mA时不应启动。测量试验电压有效值用的电压表应为GB7676所规定的2.5级。
应注意施加在输入线路和输出线路之间的试验电压不应使其他绝缘体超载。如果制造商表明初级
绕组与次级绕组之间具有双重绝缘系统,例如,从初级绕组至磁芯,从磁芯至次级绕组,那么每一种绝缘
应单独进行试验。这种方式同样适用于初级绕组与壳体之间的双重绝缘。
对于具备加强绝缘和双重绝缘的Ⅱ类结构,应注意使施加在加强绝缘上的电压不应对基本绝缘或
补充绝缘造成超载。
犐.9 结构
犐.9.1 转换器的结构应能使转换器符合规定的全部使用要求,并能够耐热、防潮、防水以及防冲击(机
械的和磁性的)。
合格性通过相应的试验进行检验。
犐.9.2 用于连接外部引线的输入接线端子和输出接线端子的位置应使这些接线端子的固定装置之间
的距离不小于25mm。如果该距离是通过一隔板来实现的,则此隔板应是绝缘材料的,并被{yj}性地
固定在转换器上。
合格性通过目视以及测量进行检验,测量时可将中间金属部件忽略不计。
犐.10 零部件
犐.10.1 输出线路中的插座出口不应被符合IEC60083和IEC609061的插头插入其中,能插入输出线
路的插座出口的插头应不能插入符合IEC60083和IEC609061的插座出口。
合格性通过目视及人工试验进行检验。
犐.10.2 除非确定转换器不存在危险,否则自动复位装置不应被使用。
合格性通过目视和下述试验进行检验:
将输出端子短路,并使转换器处于1.06倍额定输入电压下工作48h(二天)。
试验期间,不应出现持续飞弧现象,也不应由于其他原因发生危险,设备应正常工作。
犐.11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GB19510.1—2009第16章中表3的值以及表I.7所示之值。
用表I.7所示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代替GB7000.1中的相应要求,包括该标准中图24所示电源终
端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测量说明。
表I.7所规定的距离适用于未插有导线的接线端子。
表犐.7 爬电距离(犮狉)和电气间隙(犮犾)以及绝缘距离(犱狋犻)单位为毫米
绝缘类型
测量部位工作电压aV
绕组
瓷漆b
非绕组
瓷漆
≤501502504406901000NPcSPdNPSPclcrclcrclcrclcrclcrclcr1)输入线路与
输出线路之
间的绝缘
a)输入线路的带电部件与
输出线路的带电部件之
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
间隙e××××1.51.54.04.06.06.08.08.010.010.011.011.01.52.04.05.06.07.08.09.710.013.211.015.41.01.22.73.24.04.85.46.46.68.07.48.81.01.6.74.04.05.25.47.86.610.67.412.471
表犐.7(续)单位为毫米
绝缘类型
测量部位工作电压aV
绕组
瓷漆b
非绕组
瓷漆
≤501502504406901000NPcSPdNPSPclcrclcrclcrclcrclcrclcrb)输入或输出线路和接地
金属屏之间的绝缘距离
(见注2,至少需要两层
绝缘时除外)
××××dtidtidtidtidtidti0.10.250.50.650.751.0(0.05)(0.08)(0.15)(0.18)(0.20)(0.25)
c)输入线路和输出线路之
间的绝缘距离(见注2)
××××0.2(0.1)
0.5(0.15)
1.0(0.3)
1.3(0.35)
1.5(0.4)
2.0(0.5)
2)临近的输入
线路之间的
绝缘或临近
的输出线路
之间的绝缘
(见注3)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clcrclcrclcrclcrclcrclcr0.50.91.01.51.52.02.02.52.53.03.03.50.50.50.71.01.01.41.41.71.72.02.02.43)连接外引线用的接线端子之间的爬电距
离和电气间隙(不包括输入线路接线端
子和输出线路接线端子之间的爬电距离
和电气间隙)
××××3.0 4.0 6.0 8.0 10.0 12.0
4)基本绝缘或
补充绝缘
a)具有(或可能具有)不同
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
(例如通过熔丝的作用)
0.81.02.02.03.03.04.04.05.05.05.55.5b)带电部件和预定要接地
的壳体之间
×0.81.02.02.53.03.54.04.95.06.65.57.7c)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和
具有挠性导线直径的金
属棒或包裹在该导线上
的金属箔之间(这些导
线能插入引线套管,锚
式装置等部件中)
0.51.01.41.62.02.42.73.23.34.03.74.4d)带电部件和中间金属部
件之间
e)中间金属部件和壳体
之间
×0.51.01.42.02.02.62.73.93.35.83.76.25)加强绝缘 壳体和带电部件之间××1.51.54.04.06.06.08.08.010.010.011.011.01.52.04.05.06.07.08.09.810.013.211.015.4×1.01.22.71.24.04.85.46.46.68.07.48.8×1.01.6274.04.05.25.47.86.610.07.412.481
表犐.7(续)单位为毫米
绝缘类型
测量部位工作电压aV
绕组
瓷漆b
非绕组
瓷漆
≤501502504406901000NPcSPdNPSPclcrclcrclcrclcrclcrclcr6)穿过绝缘距
离(不包括
输入线路与
输出线路之
间的绝缘)fa)由补充绝缘隔离的金属
部件之间
××××b)由加强绝缘隔离的金属
部件之间
××××c)没有金属部件的那一面
的补充绝缘e××××d)没有金属部件的那一面
的加强绝缘e××××dtidtidtidtidtidti0.50.60.81.01.21.50.70.81.01.52.02.50.30.40.50.60.80.90.50.60.81.01.21.5
注1:依照本部分,对于发生故障可能造成危险的印刷线路,其参数值应与表中所示带电部件的参数值相等。对
于只用于工作目的的印刷线路,可采用IEC60065所示基本绝缘的参数(图9的曲线A)。
注2:如果绝缘材料是由至少三层薄片构成的,并且去掉一层后余下的几层仍能承受住I.8.3所规定的介电强度
试验,则可以采用表中1栏括号内所示绝缘距离。
如果使用齿形胶带,可要求补充绝缘层。
对于额定输出值大于100VA的变压器,采用括号中的数值。
对于额定输出值为25VA~100VA(包括100VA)的变压器,可将括号内的值降低至该值的2/3。
对于额定输出值小于25VA的变压器,可将括号内的值降低至该值的1/3。
如果能通过I.6.3所述试验表明绝缘材料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抗老化,可采用较小的绝缘距离。
注3:这些参数不适用于每个绕组的内侧,也不适用于预定要相互连接的每个绕组的内侧;但是,如果这种绕组
可串联或并联连接,则可以采用这些参数(例如110/220V输入值)。
注4:如果污染能形成很高的和持久的导电性,例如通过导电的粉尘或雨雪,将严重污染一栏所示爬电距离和电
气间隙随1.6mm最小间隙和IEC60742附录ID所示4.0mm的犡值进一步增大。
注5:对于采用浸渍方式加以密封的绕组,或采用粘接胶带覆盖至线圈的凸边的绕组,如果这些绝缘材料全部是
按照GB/T11021进行分类的,则这些绕组的这些部位被视为没有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
注6:关于绝缘距离的要求并不意味着所规定的距离只用于实心绝缘材料,该距离可由实心绝缘材料加一层或
几层空气的厚度构成。
注7:如果采用由未胶粘的推压式隔板构成的绝缘层,爬电距离要通过结合部位进行测量。如果结合部位用一
符合IEC60454号标准的粘接胶带覆盖,每一层粘接胶带要粘在隔板的每一面上,以便减少生产期间胶带
发生褶皱的危险。
注8:具有十分牢固的外壳的变压器被视为具备正常的污染等级而不要求密封。
a对于工作电压的中间值、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距离可通过在表中所列各值之间作插入法计算得出。
b如果绕组导线符合IEC6031701中1级的规定,则对绕组导线瓷漆进行测量。
cNP=正常污染。
dSP=严重污染。
e此要求不适用于被I.5.2.4所述接地金属屏隔离的绕组。
f此要求不适用于由三层绝缘材料构成的补充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