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MDG国际的法律依据
1、《国际邮政公约》: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都有权力和自由向境外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生活消费品(xx、枪支和危害环境的物品除外)。

B、《八国首脑会议国际互联网公约》:任何国家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干涉阻碍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进程,互联网上无国界,互联网管理要靠国际公约来管理,不是靠哪一个国家。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产品或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并有告知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获得通过,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就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电子商务法律的出台,并将在许多方面影响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

4、信息产业部部长对电子商务的定义:以电子为手段,以商务为主题,把原来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移到互联网上来,打破国家与地区有形无形的壁垒,使生产企业达到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

5、xxx主席在2005年“两会”指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我国“十一五”计划中最重要的指标.

6, 刑法修正案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于2009年2月28日经人大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条文明确了传销定义,将引诱.胁迫人员加入,收"入门费","拉人头"计酬作为打击重点,并未将正当多层次销售计酬列入其中。这将对直销业正本清源起到积极推进作用,是对正规运作企业的重大利好。…曾伟华(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7, 2009年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一个新名词,叫做“互联网阶层“,以前我们常常听到的是工人阶层,农民阶层,工薪阶层,今天又出现一个新名词,这是一种新生力量的诞生,而每一个时代出现新的阶层,那就意味着新的社会变革!

8, “两会”于3月5日召开了!大会期间,在此金融危机过后,中国政府发现了直销的就业良机,并将在《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上把直销当作就业良机进行宣传,解决就业难题,直销业的春天到啦!凤凰卫视《经济大视野》栏目中,中国直销协会秘书长讲话:未来社会的财富在直销业,直销所占市场份额在欧洲占50%.日本占60%.韩国占80%.中国目前仅占1%.未来的市场空间非常巨大,十年后有很多人因为十年前与这个行业擦肩而过而后悔,十年后也会有很多人因为选择这个行业而庆幸!把握机会,创造未来……!

9, 中央经济台报道(2009-03-09 04:12:54)
标签:电子商务 敲敲 创富 地面 远见 杂谈  
“未来5年,地面上70%的公司将走入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公司是真正的“穿着睡衣办公,坐在家里创业”的事业,你不用出门,只需要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就可以完成一切经营活动;销售行业的发展趋势就是电子商务,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这也是大势所趋。目前大陆上网的人有一亿六千二百多万,到08年已有二亿三千多万,未来几年地面上的销售行业都要走上电子商务这一渠道的。MDG是一家{zy1}有远见的伟大公司,他用发展眼光把1-3年内要普及的产品不但用纯电子商务(没有半点物流)运行,更让人惊喜的是居然使用含权消费,消费创富模式让我们本来上班养家,无本无技术创业的人有了希望,短短一年多时间已经让几百名普通人进入百万富人行列,下一个也许就是你。

10, MDG属于香港的合法的纳税电子商务公司,根据《国际互联网法》,任何国家都没有干涉的权力.我们是WTO成员国,受国际法保护。我们参与的是国际互联网,互联网上是没有国界的。MDG是属于电子商务,根据国际互联网法,任何国家没有权利干涉,现在跨国是不需要征税的,中国已经加入WTO,政府也不会干预的,除非中国退出WTO.
MDG国际的合法性-----不理解的朋友认真看看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咎”,任何一个法律的出台必要有一个载体,也就是说先有事物的发生,再有法律的出台,社会的发展会淘汰一些行业和产品,也会产生一些新的行业和产品,总有那么一段时间,在一个新的事物刚出来的时候是没有法律来约束的,包括在中国的直销从1993年到现在都十几年的时间了,2005年12月1号才出台了一个《直销管理条例》,那在这之前这些行业都是怎么存在的?MDG国际属于电子商务范畴,2005年6月30日国家正式批准6种无店铺销售方式为合法的销售方式:a、电视购物 b、直销 c、电子商务 d、邮政购物 e、电话购物 f、无人售货机。
【从销售模式来看】是迎合世界的潮流;
【从工商管理来看】公司是合法注册的公司;
【从合作的层面看】MDG和几大运营商有着高层的业务合作往来,否则我们使用的电话是无法打通的;?【从销售的模式看】公司是网上销售和含权消费,国家也提倡,消费返利借鉴了数学的倍增原理为消费者提供循环返利,而且又有重复消费反馈消费者;      
【从经济学层面看】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
郑重声明:资讯 【【xx】MDG国际的法律依据】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