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12月16日北京讯(记者 杨良敏) 《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11月29日举办“电摩标准”与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研讨会,引导媒体和公众围绕“电摩新国标”持续半月的大讨论,今天有了明确的结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决定该项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并加快电动自行车行业国家标准的修订,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赢得了空间,也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福音。
通知说,12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同时,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10月下旬,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标准公布后,引起电动自行车行业和消费者的强烈反应。中国自行车协会和地方自行车协会要求撤销或者暂缓实施电摩新国标。据悉,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2500家左右,年产销2000多万辆,出口500-600万辆,涉及就业人口500多万,拥有1.2亿消费者。 11月 29日,《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率先组织“‘电摩标准’与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研讨会”,就电摩新国标出台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冲击、公共政策出台的程序和各方利益如何平衡、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等议题进行研讨(),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南方xx、新京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以及路透社、华盛顿邮报等国内外数百家媒体的强烈呼应。持续半月的报道、评论铺天盖地,汇成舆论的洪流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今天下午终于得到国家标准委务实回应。这被称为舆论推动社会进步的又一经典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