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法律专家起草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中关于“禁食猫狗肉”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特别是其中规定违法吃猫狗或罚5000元、拘留15天,更引来了无数评论。
站在西方人比较感兴趣的人道主义或保护动物的角度分析,这条法律的出台无疑是中国文明的一大进步。
站在我国的饮食文化和民间传统上讲,这又是对中国自身文化特色的破坏。比如在朝鲜族中,狗肉是非常重要的一类肉食,是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站在一般道理上分析,这项规定很勉强。人们会问为什么单单是猫和狗呢?为什么猪、牛、羊、鸡就不包括在内呢?也许专家会说,因为猫和狗与人类情感关系密切。可这也不对啊?在过去牛是农家的主要劳力,也是不允许虐待的啊,而且牛也有丰富的情感,可牛肉不一样吃吗?
以上三种观点是站在三个立场上的三种分析,都不代表我的个人观点。
那我个人对这件事应该怎么看呢?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保护动物真的就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吗?当人类用机械征服自然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吃猫狗肉就是保护了传统文化了吗?当年中国妇女裹小脚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猪、牛、羊、鸡与人们情感不密切就可以杀吃了吗?可是真正的素食主义者是连皮革制品都不用的。
素食主义的行为真的可取吗?可科学家说人类就是因为早期食用了大量动物蛋白才使大脑得到了迅猛发展,并最终成为了人,动物蛋白如今依然是身体不可缺少的营养。
唉......乱像纷纷,话语嘈杂。谁能借我一双慧眼,把这一切看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