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传销组织特别是高层传销人员活动隐蔽,为吸取以往对传销组织的打击遣散多、打击少、线难断的教训,这次行动以抓获A级头目及传销高层人员为主要目标。当天下午2时,玉林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卢山副局长带领专案组民警,在玉林城区金茂大厦将组建该传销组织的头目闫某抓获。抓捕行动旗开得胜。其他专案组民警分别在玉林城区的名典咖啡、燕赵商城、美家园等地抓获郝某志、张某伟、米某平等传销集团的其他18名A级重要头目,传唤传销骨干人员73人。现场缴获该传销组织的产品申购单、提成发放表以及网络结构图一批,并缴获他们用非法所得购买的轿车10辆及其他传销的证据资料。
为了侦破该案,从2008年11月开始,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开始了前期调查。根据局领导“深度经营,务必办成精品案件”的要求,连续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公安部部署百日联合执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后,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全力以赴投入该案的侦查工作。先后查询了该传销体系的60多个账户,提取了1500多张原始凭证,绘制了整个传销体系的网络图,理清了该体系的上下级关系,获取了该体系中300多人的相关资料。通过跟踪、守候和调查,确定了20多个传销窝点及传销头目的住址,以及传销头目使用的车型、车牌号码,搞清了该体系的资金流动情况及规律特点,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和相关信息,为全面收网做了充分的准备,为侦破该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次行动不到半天就将该组织的传销头目和骨干抓捕归案,摧毁整个传销网络,实现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抓头目、毁一片、断全线”的目标。
经查明,该传销组织是由闫某等人组建的传销网络,传销人员主要以内蒙古籍人为主,涉及陕西、河南、山西、宁夏、四川、湖北、重庆等15个省市区。该传销组织以“深圳文斌发展有限公司”为名,采用 “五级三阶”的传销薪酬制度,E级是实习业务员,D级是业务组长,C级是业务主任,B级是经理,A级是高级业务员,每人少则交纳3800元,多的达69800元,然后通过发展下线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从其发展的下线中获取提成。 (冯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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