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泼机法律服务所是由昭通市司法局批准,经云南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现有执业法律工作者6人,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人员1名,其中具有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人员6人,高中学历人员1人。
二OO七年五月,法律服务所搬迁到新的办公楼,办案条件优越,办公设备齐全、先进,除配微机外,主要从业人员均配有现代化办公设备,是镇雄县乡镇法律服务所中实力较强、规模较大、业务覆盖面广的法律服务机构。
本所自二00一年建所以来,专业化程度逐年提高。业务不仅覆盖泼机镇辖区,还普及到鱼洞、黑树、塘房、中屯、青场以及县辖的多个乡镇。近几年来,本所主要完成累计涉案金额数百万元诉讼案件代理任务,县法院的民事、经济案件,较多有我所法律工作者代理,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潮中,本所顺应历史潮流,全体法律工作者积极探索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除传统的民事代理外,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已扩展到法律援助、应聘担任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代书各类法律事务文书、调解纠纷、法律咨询、协办公证、以及到外地参与处理各类伤亡事故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本所将一如既往地遵循质量{dy},委托人至上,社会效益优先的服务宗旨。本所的全部工作均服从于和服务于镇雄县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竭诚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优质高效和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镇雄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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