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服务体系是制度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机构承担着在专利管理机关与人、专利权人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的重任。新年伊始,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的决定》,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如何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及时作出符合法规要求的调整,不仅是专利代理机构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专利代理质量的需要。
近日,中国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事务所、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柳沈律师事务所、上海柳沈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知名专利代理机构有关负责人。他们纷纷表示,实施细则对新修改的专利法中的内容给予了细化,比较适合目前中国的国情,不仅使专利代理行业做到了有法可依,还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体现了国际化、公平化、透明化、人性化的特点。由此,我国的专利代理行业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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