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说到这里,有必要辨析一下李秀成自述原稿本身的一些问题,即其是否被部分撕毁、是否有错简(即错页),等等。 曾经有人怀疑过传世的李秀成自述原稿的真实性。但自1963年曾国藩的后人曾约农在台湾将其公开影印出版后,这一问题应该说已经得到了解决。(虽仍有个别人持否定意见,说可能是曾国藩另外找人抄录了一遍,而把真本隐藏了。参见荣孟源:《曾国藩所存〈李秀成供〉稿本考略》,载其《历史笔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04-227页)但以 其实这一问题并不难解决。从《李秀成自述》原稿影印本来看,每页正反各有16栏,每栏文字虽多少不等(多的19或20字,少的仅13字),但平均不超过16字。若照16字框算,到第50页末李秀成自己说已写三万七八千字的地方,应是25600字(实际是24600余字),到全文结束的第74页,应是37800余字(实际是33300余字)。但倘若按李秀成自己所说的字数,50页末是37000-38000字,到全文结束的第74页,恰为55500余字,正合“五万余字”之谱。李秀成为什么将字数多算了?这个问题仅据现有的资料已很难作出圆满的解释,也许只能永远“存疑”下去了。不过有一条,他的供述,基本上是每完成一部分,即被曾国藩调走批阅,他自己是无从通篇加以统计的。显然,曾国藩所记的字数,先只是根据李秀成自己所说加以推算,后才是根据实际字数做了统计。现存世的原稿本,从影印本所提供的情况看,除个别所谓“错简”之处外,从意思上看是连贯的,从中也根本看不出有什么“撕毁”的痕迹。(有意思的是, 现存原稿本之所以给人以不完整的印象,主要是因为装订时的错页,也就是一些学者指出的所谓“错简”。 细读原稿影印本,可以发现,“错简”一共有两处:一是现第54页(应向后挪而成为第57页);二是现第72页(应向后挪出而成为{zh1}一页,也就是第74页。这两处“错简”,实际上在影印本发表的当时就已有人指出了。(曾宪洛:《李秀成自述的两处错简》,见罗注增补本,第331页;并参见荣孟源:《曾国藩所存〈李秀成供〉稿本考略》,《历史笔记》第222页。) {dy}处错页较明显,即现第54页应为第57页。有曾国藩在现57页(应为第56页)末栏所作的改动,即将李秀成在下一页(即现第54页)开头所说的“此是十三年十一月矣”一句改添在此页的{zh1}。这说明在曾国藩批阅时,页码尚未错乱。罗注增补本也只承认了这一处的“错简”,并作了相应的调整。遗憾的是,罗老拒不承认有第二处“错简”,因此有必要就此再说上几句。 第二处错页,即现影印本之第72页,从“昨夜承老中堂调至驾前讯问”直到“天朝十误”。实际应是自成体系的单独的{zh1}一页。而现第73页才应是紧接第71页之后的。从内容上看,第70页与71页讲的都是所谓“收齐章程”。第71页提出收齐章程十条后,李秀成向曾国藩建议,“不可以杀为威,杀之不尽,仁义而服世间。”紧接着又说:“罪将本无才智,被获罪孤〈辜〉,何[知]此事,实老中堂深恩量大,出我一片思及愚诚。”而现第73页的开头是“天朝之根已去,能收复〈服〉此等之人众齐来,免大清心腹之患再生,中堂及中承〈丞〉大人名成利就,早日完功收复〈服〉”云云。从内容上看与第71页的{zh1}xx是接气的。而现第73页下半页与现第74页,所说的则又是一个新的话题:“防鬼反为先”。第74页已写满,但话却未说完:“我亦不知我前世之来历,天下多少英雄才子,何不为此事而独我为,实我不知知也,如知……” 之所以未写完,也正如他在下一页,也就是现在所见的第72页所说的,是因为当晚曾国藩亲自将他“调至驾前讯问”,而据曾国藩当天的日记,他不仅在灯下“亲讯”李秀成,而且还“阅李秀成所写供词”。由此可见,李秀成是因被曾国藩叫去问话而不得不中断了写作。(不仅如此,他当时所写完的部分显然也已全部被曾国藩调走。)这{yt},据曾国藩及其幕僚赵烈文日记的记载,是同治三年七月初五日( 在其生命的{zh1}时刻,李秀成虽能做到“无戚容”、“谭笑自若”,但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按正常的速度和思绪继续写作了。于是我们见到了如下的文字:“昨夜承老中堂调至驾前讯问,承恩惠示,真报无由。罪将一身屈错,未逢明良。今见老中堂恩广,罪将定要先行靖一方酬报。昨夜深惠厚情,死而足愿,欢乐归阴。 以下空一行开始: “计开天朝之失误有十……” 这就是他在生命的{zh1}时刻所匆匆留下的对太平天国事业的总结。 这以下的内容,是从一到十逐条整齐排列的一段文字,也即为治太平天国史的人们所熟知的“天朝十误”(由于第六误重出,实际上是“十一误”)。 据 既然曾国藩于初五日晚间的提审讯问已在事实上打断了李秀成有关供述的写作,而初六日当天他又派人明确无误地通知要将其处死,李秀成在就义当天所能留下的显然只应是重起炉灶另行开头的较为简短的总结性文字,而不可能接着此前文稿的中断处继续写作。这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写有“天朝十误”的这一张纸(总共323字)。此类总结性文字虽然字数不可能很多,但斟酌颇费脑力,可以想见,李秀成在就义的当天也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写作其他的内容了。 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在七月初六日当天的日记中曾提到,李秀成在傍晚临刑之前曾作绝命词十句,“无韵而俚鄙可笑,付监刑庞省三,叙其尽忠之意,遂就诛。”(赵烈文:《 “天朝十误”尽管貌看也有寥寥数语的“小序”和随后整齐排列的十来句“正文”,但在字句上却并不押韵,所以才被赵烈文认定是“无韵而俚鄙可笑”。而作为李秀成对太平天国事业的{zh1}总结,“天朝十误”在内容和风格上和在此之前所写的“供词”却又是xx一致的(甚至写作所用稿纸亦同为印有“吉字中营”字样的帐簿),因而最终它还是和其他“供词”被收到了一起,——只不过是在装订时被摆错了地方。 由此也可见,只要认真过细地分析并排除“错简”的因素,现在所见的李秀成自述原稿本实际上已是完璧。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