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_轶群建民_新浪博客


  上图为:沃尔沃电动汽车轿车(转发)

  上图为:比亚迪电动汽车轿车(转发)
                  

                    “兰盾”、“陆鹰”辨析

                               轶群建民

 

  “兰盾”、“陆鹰”,咋一看恐怕谁都搞不清二词所言,当然,这还仅仅是就中国文字与词义的规范而言,却并未知晓这两词分别是国产的两款电动(自行、三轮)车的品牌。其实至今本人也不知两车出自何厂,更不知其品名出自何人之手,故在此泛泛而谈罢了。

  先说说“兰盾”吧。笔者认为冠名者原意应为公安常用的“蓝盾”二字的自行简化,而这种自创的简化使原有的意思实际上已经变化或看不出来了,对此我们可以作一个分析。“蓝盾”二字从字面意思无非可解释为蓝色盾牌,当然也有用“金盾”比喻人民公安的。那么,哪一个更为贴切呢?其实都差不多。古代“金”是泛指金属而言,如果真正用金子打造盾牌有谁能用得起呢?只能是一种用来欣赏的收藏品,并不是古代有使用价值并普遍装备和广泛使用的武器。那么,现代冶炼技术提高了,想把盾牌炼成什么颜色就可以炼成什么颜色了,但到了热兵器代替冷兵器的现代战争时代,盾牌也早已失去了原有的作用。总之,盾牌是一种防御性武器,因公安的职责是保卫公民与社会的安全,一般情况下不存在主动出击的问题,所以,多采取防御性出击,以守为攻。也许另外的意思则是在比喻坚固的防御体系和坚不可摧的意思吧。如果是在现代战争中换了以进攻为主的话,当然用坦克则就更好,能攻能守坚不可摧。退一步即使是以防御为主,恐怕盾牌也不如堡垒更加坚固,也许是人们早已用习惯了盾牌一词,所以一下子也不好再更改。如再换一个角度说,xx制服目前使用的是蓝颜色,是否与蓝盾中的“蓝”有关呢?其实,在警员们没有穿蓝色制服好多年以前,人们就已使用“蓝盾”这种比喻了。但无论怎么说“蓝”字和“兰”字都不是一个意思,甚至两者根本就毫不沾边。从字典中看“兰”只有两个解释,一个是兰花,一个是兰草,并无表示颜色的意思,即兰花、兰草都不是蓝色;而“蓝”则主要是用来表示颜色,其中包括一种名为“蓼蓝”的植物,也只是因为这一植物早年是用来做蓝色的染料而得名。后来有人为了省事把蓼蓝写成了蓼兰,列入了兰花、兰草一科,但它们之间仍然没有爸爸和儿子的血缘关系。另外,就是两者{wy}能沾上一点边的就是两个字同发一个音,属于同音字。但若xx将两字通用实在有些牵强,因为“兰盾”只能理解为用兰花或兰草做的盾牌,显然是不堪一击,一攻就破,尤如用麻杆当枪、用草棍代刀、用脑袋去挡石头胆大不要命。

  再说说“陆鹰”,其与“兰盾”一样的地方恐怕都同样是属于缺少文化。“陆鹰”怕只能解释为陆地上的鹰,此外不知品牌创造者是否还有什么其他出人预料的解释。不怕高人名士笑话,笔者活了大半辈子还头回听说该词的如此组合,因此也自愧不如,希明者不吝踢教,本某愿洗耳恭听。在中国历史上赞美鹰的词汇很多,如:鹰击长空、飞鹰展翅、草原雄鹰、铁血雄鹰、神卅雄鹰、翱翔的雄鹰、学做小雄鹰等。都是在赞美雄鹰飞的高看得远,凶猛矫健等优点,并且用它作比喻来说明人或物象雄鹰一样的超群和出类拔萃。然而,假如雄鹰变成了只能在陆地上生活的爬行动物或家禽,恐怕这样的鹰也就不能称其为雄鹰,而是动物中任人宰杀或圈养的肉食。所以,该发明者把自己的品牌形容成了一个弱者,可见这种尝试是不足取的,用这种方法组合起来的品牌也是失败的品牌。

  在电动车品牌家族中,与其它各种商品的品牌基本类似,大概可以分成几种类型,如按产品的使用性能、用企业的品牌系列、采取人文关怀并包括人名、地名、企业集团品牌系列兼有的交叉综合的方法,等等。例如:新日、雅迪、爱玛、立马、绿源、速派奇等畅销品牌就是按企业原有品牌系列冠名;千里马、小海豚、小喜鹊、追风鸟、小螳螂、驰风、等品牌是按产品的使用性能冠名;绿源、迷你、金苹果、绿驹、星月神、洪都就是采取综合方法,其中洪都还含有地名的概念在里面。另外,象小螳螂、小喜鹊、追风鸟等反映产品性能的品牌则更为贴切,螳螂、喜鹊、小鸟虽然都不大,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会飞的动物,而人类盼望和创造飞行的历史也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所以人们将自己和陆地动物比作飞行动物的情形非常多,例如:飞虎、飞豹、飞马、飞人、飞天鼠等等。相反,人类把飞鸟比作陆地上的爬行动物则非常罕见,本人目前看到的则仅有“陆鹰”这一例。

   其实“兰盾”和“陆鹰”之类企业品牌的提法与使用,反映出了我国少数企业在企业文化上的缺陷。企业品牌冠名既不要过誉,也不要过高过大,而是要实事求是。小螳螂、小喜鹊都不大且会飞,而且在人们心目都有较好甚至美好的印象,正好符合电动自行车(包括电动摩托)在道路交通中的地位。因为它既不如汽车速度快,也不如汽车的体积大,但比人力自行车要快很多。相反,我们要是脱离实际,过分地夸大了这种产品的作用,把电动自行车的性能说得都超过了汽车,不但没有多少人相信,恐怕还会产生较大的逆反心理。假如果真如此,那么还有多少人去花那么多的钱买汽车呢?电动自行车(包括电动摩托)与汽车毕竟不在同一个价位上。“陆鹰”虽然不是夸大而是名词乱用,但反而弄巧成拙、事与愿违,做了相反和不利的宣传,降低了自己产品的价值。这也属于是脱离实际,不但适得其反恐怕还有教唆他人之嫌。估计发明人也并不是想告诉人们,他的产品属于鹰受了伤或没有了翅膀,变成了陆地上的爬行动物而无法再飞上蓝天,那么,你肯定消费者们还会买吗?

 

已投稿到:
郑重声明:资讯 【企业文化_轶群建民_新浪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