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
关税制度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商品的关税分以下4类征收:
1. A类商品。为国内必要的进口商品,包括稻米、面粉、某些钢铁制品、某些化纤产品、棉花、药材、农业机械设备等。这类商品的进口关税率大部分在5~40%之间。
2. B类商品。为一些工业产品必需的零部件和材料,进口关税率为5~35%。
3. C类商品。为国内市场需求不大或国内相关企业需要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商品的进口关税较A类、B类商品要高。
4. D类商品。为xx品、某些消费品,以及国内可以生产,应加以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zg}。
进口管制
1. 进口许可证。一般不需要,有些货物需要商业部的特别许可证,个别货物禁止进口,某些货物只有经授权的{dj2}代理商方可办理进口。对许多货物还有进口垄断措施及配额规定。
2. 单证要求。(1) 商业xx。份数不等,xx上必须写明出口商和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发运的地点和时间,货运件的标记、序号、数量和种类,每件货物的重量和内容,并附有详细的商品名称和海关税则编号。
(2) 原产地证明书。没有统一要求,只是印尼官方机构保留对个别情况下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书的权力。产地证需要3个原始件和2个副本。
(3) 其他单证。检验报告(LKP=Laporan Kebenaran Pemeri Kssan)要求所有货物在发运之前必须经过质量、数量、价格检查。其中有些货物属例外,如价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特品、原油、石油、贵金属、宝石艺术品等。
3. 商品检验。印尼对凡价值在5000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绝大多数都要进行质量和数量检验。当需要对进口商品进行装船前检验时,印尼的相关部门会向出口国的检验代理人提供咨询性文件(包括进口许可证及其它特别文件),凭借这些文件,检验代理人将同卖方联系,安排出口商品检验。此时卖方必须提供价格表、产品性能说明书、正式xx副本以及检验代理人所必需的其他文件。卖方还应提供装货清单和提单等相关单据的副本。在检验完毕且要求的进口单据完备的情况下,进口检验代理人将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4. 有关包装的特殊规定。对食品、饮料、陶瓷、玻璃器皿、家庭用品、纺织品和肥皂,必须以生产者的原包装发运,并且按货物的种类、性能和商标分别包装,还要在货物原装上明显标出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商标等内容。此外,还应考虑到印尼的气候状况,特别注意防水和防锈。
5. 海关对滞存货的处理。到达印尼的货物必须在30天内完税。在雅加达港,货物超过期限后,将被送往有关监督机构的简易仓库,该机构隶属于国家港务公司。货物在那里可存放1~3个月,逾期不取的,在港务局的仓库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仓储费。对扣除了拍卖费用后的余额保留3年,3年后仍无人认领,则上缴印尼国库,货物在缴纳关税之前不允许退回。
保税区及其管理制度
目前,印尼已建有100多个工业区,有些与自由贸易区相结合,形成了保税区。印尼现有10多个保税区,货物由印尼海关领域以外的地区进入保税区,不视为进口,也无须缴纳关税或其他出口税;供加工或再出口等用途进口的各种原料或成品可自由进入保税区,不受印尼国内禁止进口规定的限制;由印尼或印尼以外地区输往保税区的商品或原料,不论其用途是供直接消费,还是在保税区内加工或暂时储存,其在印尼国内的货物税、增值税、关税及其他税收皆可免征;保税区内加工的产品,原则上以外销为主;凡经印尼政府核准在保税区内设立的企业,皆可享受进口关税、进口货物税、扣缴税及国内货物税等各项税收的减免优惠待遇。另外,企业以合并或股票上市的方式扩大规模,仍可享受减免资本货物及原料或辅料增值税的退税待遇。如果资本货物的产权被转让或用于其它用途,则不能享受该项免税或退税待遇。
关税制度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商品的关税分以下4类征收:
1. A类商品。为国内必要的进口商品,包括稻米、面粉、某些钢铁制品、某些化纤产品、棉花、药材、农业机械设备等。这类商品的进口关税率大部分在5~40%之间。
2. B类商品。为一些工业产品必需的零部件和材料,进口关税率为5~35%。
3. C类商品。为国内市场需求不大或国内相关企业需要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商品的进口关税较A类、B类商品要高。
4. D类商品。为xx品、某些消费品,以及国内可以生产,应加以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zg}。
进口管制
1. 进口许可证。一般不需要,有些货物需要商业部的特别许可证,个别货物禁止进口,某些货物只有经授权的{dj2}代理商方可办理进口。对许多货物还有进口垄断措施及配额规定。
2. 单证要求。(1) 商业xx。份数不等,xx上必须写明出口商和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发运的地点和时间,货运件的标记、序号、数量和种类,每件货物的重量和内容,并附有详细的商品名称和海关税则编号。
(2) 原产地证明书。没有统一要求,只是印尼官方机构保留对个别情况下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书的权力。产地证需要3个原始件和2个副本。
(3) 其他单证。检验报告(LKP=Laporan Kebenaran Pemeri Kssan)要求所有货物在发运之前必须经过质量、数量、价格检查。其中有些货物属例外,如价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特品、原油、石油、贵金属、宝石艺术品等。
3. 商品检验。印尼对凡价值在5000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绝大多数都要进行质量和数量检验。当需要对进口商品进行装船前检验时,印尼的相关部门会向出口国的检验代理人提供咨询性文件(包括进口许可证及其它特别文件),凭借这些文件,检验代理人将同卖方联系,安排出口商品检验。此时卖方必须提供价格表、产品性能说明书、正式xx副本以及检验代理人所必需的其他文件。卖方还应提供装货清单和提单等相关单据的副本。在检验完毕且要求的进口单据完备的情况下,进口检验代理人将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4. 有关包装的特殊规定。对食品、饮料、陶瓷、玻璃器皿、家庭用品、纺织品和肥皂,必须以生产者的原包装发运,并且按货物的种类、性能和商标分别包装,还要在货物原装上明显标出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商标等内容。此外,还应考虑到印尼的气候状况,特别注意防水和防锈。
5. 海关对滞存货的处理。到达印尼的货物必须在30天内完税。在雅加达港,货物超过期限后,将被送往有关监督机构的简易仓库,该机构隶属于国家港务公司。货物在那里可存放1~3个月,逾期不取的,在港务局的仓库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仓储费。对扣除了拍卖费用后的余额保留3年,3年后仍无人认领,则上缴印尼国库,货物在缴纳关税之前不允许退回。
保税区及其管理制度
目前,印尼已建有100多个工业区,有些与自由贸易区相结合,形成了保税区。印尼现有10多个保税区,货物由印尼海关领域以外的地区进入保税区,不视为进口,也无须缴纳关税或其他出口税;供加工或再出口等用途进口的各种原料或成品可自由进入保税区,不受印尼国内禁止进口规定的限制;由印尼或印尼以外地区输往保税区的商品或原料,不论其用途是供直接消费,还是在保税区内加工或暂时储存,其在印尼国内的货物税、增值税、关税及其他税收皆可免征;保税区内加工的产品,原则上以外销为主;凡经印尼政府核准在保税区内设立的企业,皆可享受进口关税、进口货物税、扣缴税及国内货物税等各项税收的减免优惠待遇。另外,企业以合并或股票上市的方式扩大规模,仍可享受减免资本货物及原料或辅料增值税的退税待遇。如果资本货物的产权被转让或用于其它用途,则不能享受该项免税或退税待遇。
菲律宾
一、进口单证
⒈商业xx 用于计证关xxxx3份,用英文填写。xx须包括:
a.出口商姓名和地址;
b.发运方式,含船(船只的名称和国别)和空运(航空公司的名称);
c.船只或飞机的发送日期;
d.发运国家和港口以及起飞港;
e.菲律宾的卸货港;
f.货包的标记、号码、数量和种类;
g.毛重和净重;
h.附有程度或质量标记的详细的商品名称和号码、商品售出时使用的标记或符号;
i.供货条件(是否FOB、CFR、CIF价);
j.价值:必须以相同的货币单位说明出售价值;
k.若有原产地,应注明原产地所在国别。{zh1},在xx结尾必须由一位有签名权的人士提交以下按规定注明的声明:“证书是真实和正确的。”
⒉提货单 分为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两种。必须注明运输费用和重量。可以使用指示提单。但要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⒊货物清单 应为一式两份。发运货物必须有注明单件货物清单。另外,对于化学产品的进口,必须注明商品的准确名称。
二、进口关税
菲律宾的进口关税部分从量征收,部分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关税的产品有:酒精饮料、烟花爆竹、烟草制品、手表、矿物然、卡通、糖精、xx等。从价关税税率范围为10-{bfb},以发材料价格为标准,涉及商品范围较大。菲律宾于1998年1月1日建立了增值税体制,税率为10%。农产品、海产品、化肥、农花和除草剂,一些石油产品、部分书籍和纸的进口免征增值税。匪律宾还征收文件印花税,该税一般用于提货单、接货单、xx、其他交易单、保险单、抵押契据、委托书及其他文件。所有正式进口xx价值多于5000比索要交进口手续费250比索。这一费用将由进口商或委托人交给授权银行。菲律宾海关对以下情况之一的,免征进口关税:⒈印刷材料、图画、像片、标签、目录册、价格册、小书籍等,但必须标有“不用于出售的样品或广告材料”的字样;⒉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但价值不得超过1500美元;⒊非用于出售或无商业价值的样品,以及注有“保健”字样的医药样品。
三、进口许可
需进口许可证的产品主要有汽车、拖拉机、小汽车、柴油机、汽油机、摩托车、耐用消费品、新闻版和印刷设备、水泥、与健康有关和与公安安全有关的产品。对于受限制的进口商品,需事先得到中央银行的审批,因为这类产品不是基础产品,所有这类产品分为二类:非基础消费品(Non-Essential Consumer Goods)和无类别消费(Unclassified Consumer Goods)。
对未在5日内向菲律宾海关申报入关的货物和一年后未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的货物,菲律宾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要清算拍卖费用。拍卖在通知日期10天后进行,30天内完成。
一般来说,价值在1000美元以上的进口货物需要由授权的银行(The Authorized Agent Banks, or AABs)发放通行证书(Release Certificate, or RC)。发放RC的条件是:⑴进口商支付海关关税、税金,并遵守其他规定;⑵原始货运单据的复印件,如商业xx,包装清单、提货单等,应呈交给授权的代理银行。代理银行还要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全部海关关税收到保证金。
四、出口加工区
菲律宾有4个出口加工区:巴丹(Bataan)出口加工区、马克坦(Macton)出口加工区、甲米地出口加工区和碧瑶(Baguio)出口加工区。这4个出口加工区已成为与隔绝的独立小区域,它们使用进口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组装和制造各种出口商品。在上述4个出口加工区,投资者可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它们包括:首批入区企业免征所得税6年,其他企业免征所得税4年;对区企业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以及企业运行必需的商品免征关税;免除区内企业的进出口税及各种费用;区内企业不受当地政府法规的约束;免除向外国企业汇回利润征收的15%的税收;机器、设备、原料等免征进口关税;加速固定资产折旧;优先配给外汇等等。另外,除上述4个出口加工区以外,近年来菲律宾在原美军事基地上建立了克拉克和苏比克经济特区,有关优惠政策参照4个出口加工区。
一、进口单证
⒈商业xx 用于计证关xxxx3份,用英文填写。xx须包括:
a.出口商姓名和地址;
b.发运方式,含船(船只的名称和国别)和空运(航空公司的名称);
c.船只或飞机的发送日期;
d.发运国家和港口以及起飞港;
e.菲律宾的卸货港;
f.货包的标记、号码、数量和种类;
g.毛重和净重;
h.附有程度或质量标记的详细的商品名称和号码、商品售出时使用的标记或符号;
i.供货条件(是否FOB、CFR、CIF价);
j.价值:必须以相同的货币单位说明出售价值;
k.若有原产地,应注明原产地所在国别。{zh1},在xx结尾必须由一位有签名权的人士提交以下按规定注明的声明:“证书是真实和正确的。”
⒉提货单 分为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两种。必须注明运输费用和重量。可以使用指示提单。但要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⒊货物清单 应为一式两份。发运货物必须有注明单件货物清单。另外,对于化学产品的进口,必须注明商品的准确名称。
二、进口关税
菲律宾的进口关税部分从量征收,部分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关税的产品有:酒精饮料、烟花爆竹、烟草制品、手表、矿物然、卡通、糖精、xx等。从价关税税率范围为10-{bfb},以发材料价格为标准,涉及商品范围较大。菲律宾于1998年1月1日建立了增值税体制,税率为10%。农产品、海产品、化肥、农花和除草剂,一些石油产品、部分书籍和纸的进口免征增值税。匪律宾还征收文件印花税,该税一般用于提货单、接货单、xx、其他交易单、保险单、抵押契据、委托书及其他文件。所有正式进口xx价值多于5000比索要交进口手续费250比索。这一费用将由进口商或委托人交给授权银行。菲律宾海关对以下情况之一的,免征进口关税:⒈印刷材料、图画、像片、标签、目录册、价格册、小书籍等,但必须标有“不用于出售的样品或广告材料”的字样;⒉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但价值不得超过1500美元;⒊非用于出售或无商业价值的样品,以及注有“保健”字样的医药样品。
三、进口许可
需进口许可证的产品主要有汽车、拖拉机、小汽车、柴油机、汽油机、摩托车、耐用消费品、新闻版和印刷设备、水泥、与健康有关和与公安安全有关的产品。对于受限制的进口商品,需事先得到中央银行的审批,因为这类产品不是基础产品,所有这类产品分为二类:非基础消费品(Non-Essential Consumer Goods)和无类别消费(Unclassified Consumer Goods)。
对未在5日内向菲律宾海关申报入关的货物和一年后未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的货物,菲律宾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要清算拍卖费用。拍卖在通知日期10天后进行,30天内完成。
一般来说,价值在1000美元以上的进口货物需要由授权的银行(The Authorized Agent Banks, or AABs)发放通行证书(Release Certificate, or RC)。发放RC的条件是:⑴进口商支付海关关税、税金,并遵守其他规定;⑵原始货运单据的复印件,如商业xx,包装清单、提货单等,应呈交给授权的代理银行。代理银行还要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全部海关关税收到保证金。
四、出口加工区
菲律宾有4个出口加工区:巴丹(Bataan)出口加工区、马克坦(Macton)出口加工区、甲米地出口加工区和碧瑶(Baguio)出口加工区。这4个出口加工区已成为与隔绝的独立小区域,它们使用进口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组装和制造各种出口商品。在上述4个出口加工区,投资者可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它们包括:首批入区企业免征所得税6年,其他企业免征所得税4年;对区企业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以及企业运行必需的商品免征关税;免除区内企业的进出口税及各种费用;区内企业不受当地政府法规的约束;免除向外国企业汇回利润征收的15%的税收;机器、设备、原料等免征进口关税;加速固定资产折旧;优先配给外汇等等。另外,除上述4个出口加工区以外,近年来菲律宾在原美军事基地上建立了克拉克和苏比克经济特区,有关优惠政策参照4个出口加工区。
马来西亚
进口关税制度
马来西亚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关税水平一般较低。虽然大多数品目的关税税率低于25%,但关税税率的取值范围很广。基本食品的关税很低,不超过5%。主要货物的平均税率约为5%。中间产品和运输设备的税率平均低于20%。消费类货物的税率更高,有的高达60%。高价机动车辆征收的关税税率高于100%。总之,在其总共约600种进口品目中,只有91种的关税税率超过50%。马亚西亚作为建设中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成员国,其关税减让将执行AFTA条例中关于“普遍有效优惠关税”(CEPT)计划。马亚西亚主要的进口产品分三类,{dy}类是原料、生产资料,包括电子原件、纺织品、塑料、机器零部件、石油、化肥、农药和食品,共占进口总额的42.6%;第二类是机械设备,包括金属产品、机械运输设备、电子仪器、重型机械和电信设备,共占进口总额的34.5%;第三类是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摩托车、自行车、珠宝及食品,共占进口总额的21.9%。马亚西亚进口货物都要按CIF(到岸价格)值征收5%的附加税。一些基本货物如鱼、谷类、盐、石油产品、橡胶、纸和印刷品等是免征附加税的。对啤酒、酒精和其他饮料,烟、汽油、矿物油和糖、轮胎、纸牌、空调、电池、电视接收机、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火柴等商品按从价或从量征收消费税。
进口管制
1. 进口单证。
(1) 商业xx 用于计征关税的原始xx要求使用英语填写并签署姓名。xx必须包括以下项目:标记、号码、货包的数量和种类、详细的商品名称,非技术名称或内部标号代码、毛重和净重、FOB、CIF费用和CIF价(如属于不同的海关税则项目,还必须将每种商品按CIF价分开注明)、发货地点和原产地。包装上的商品说明必须与xx上的一致,xx要一式三份。
(2)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书只针对来自xx制国家的货物。
(3) 提单 海运提单不需公证。允许使用指示提单,但要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2. 特别规定。
必须用巴哈萨来语在已包装完毕的货物标签上注明有关商品说明、公制重量和原产地的所有详情,英语只允许以第二种语言使用。所有已包装的产品必须印有以下说明:生产者、进口商或批发商的姓名、原产地、包装内容和产品的名称。食品、xx、家畜和肉类还必须注明卫生检疫规定,包括标签规定。用马来西亚语标出以下内容:原产地、商品说明、重量、保存期、进口商的姓名和通讯地址。香烟的包装必须用马亚西亚语印上清晰的损害健康类的警语。
3. 对未领取货物的处理。
买主未按期限提取的货物可以在海关仓库中保留21天。逾期通知收货人,须在7天内提货,否则海关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报关费、仓储费和其他所有费用。空运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领取,否则将处以高额的仓储罚金。该货物若3个月后仍未领取,将被退回。
自由港及其管理制度
马来西亚的自由贸易区主要集中在西海岸一带海陆交通比较发达的地方,xx的贸易区有槟榔屿、双溪瓦伊、巴都伦丹、丹戎克灵、拉布安、普赖、乌卢克朗、帕西古当、柔佛港、近打、宾图卢等。这些贸易区大都有以下两个特点:1. 发展速度快。现已建成了18个贸易区。马来西亚已成为目前世界上设立自由贸易区速度最快、数量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 自由贸易区外设立特许制造业仓库,目的是让投资者在那些不可能或不适应设立出口工业加工区的地方设立工厂,用于生产出口工业制品。特许制造业仓库的经营方式和所提供的关税优惠待遇,与自由贸易区一样。绝大多数享有特许制造业优惠待遇的企业集中在森美点的塞纳旺、吉打州的知干岑和柔佛州的工业区。
进口关税制度
马来西亚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关税水平一般较低。虽然大多数品目的关税税率低于25%,但关税税率的取值范围很广。基本食品的关税很低,不超过5%。主要货物的平均税率约为5%。中间产品和运输设备的税率平均低于20%。消费类货物的税率更高,有的高达60%。高价机动车辆征收的关税税率高于100%。总之,在其总共约600种进口品目中,只有91种的关税税率超过50%。马亚西亚作为建设中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成员国,其关税减让将执行AFTA条例中关于“普遍有效优惠关税”(CEPT)计划。马亚西亚主要的进口产品分三类,{dy}类是原料、生产资料,包括电子原件、纺织品、塑料、机器零部件、石油、化肥、农药和食品,共占进口总额的42.6%;第二类是机械设备,包括金属产品、机械运输设备、电子仪器、重型机械和电信设备,共占进口总额的34.5%;第三类是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摩托车、自行车、珠宝及食品,共占进口总额的21.9%。马亚西亚进口货物都要按CIF(到岸价格)值征收5%的附加税。一些基本货物如鱼、谷类、盐、石油产品、橡胶、纸和印刷品等是免征附加税的。对啤酒、酒精和其他饮料,烟、汽油、矿物油和糖、轮胎、纸牌、空调、电池、电视接收机、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火柴等商品按从价或从量征收消费税。
进口管制
1. 进口单证。
(1) 商业xx 用于计征关税的原始xx要求使用英语填写并签署姓名。xx必须包括以下项目:标记、号码、货包的数量和种类、详细的商品名称,非技术名称或内部标号代码、毛重和净重、FOB、CIF费用和CIF价(如属于不同的海关税则项目,还必须将每种商品按CIF价分开注明)、发货地点和原产地。包装上的商品说明必须与xx上的一致,xx要一式三份。
(2)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书只针对来自xx制国家的货物。
(3) 提单 海运提单不需公证。允许使用指示提单,但要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2. 特别规定。
必须用巴哈萨来语在已包装完毕的货物标签上注明有关商品说明、公制重量和原产地的所有详情,英语只允许以第二种语言使用。所有已包装的产品必须印有以下说明:生产者、进口商或批发商的姓名、原产地、包装内容和产品的名称。食品、xx、家畜和肉类还必须注明卫生检疫规定,包括标签规定。用马来西亚语标出以下内容:原产地、商品说明、重量、保存期、进口商的姓名和通讯地址。香烟的包装必须用马亚西亚语印上清晰的损害健康类的警语。
3. 对未领取货物的处理。
买主未按期限提取的货物可以在海关仓库中保留21天。逾期通知收货人,须在7天内提货,否则海关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报关费、仓储费和其他所有费用。空运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领取,否则将处以高额的仓储罚金。该货物若3个月后仍未领取,将被退回。
自由港及其管理制度
马来西亚的自由贸易区主要集中在西海岸一带海陆交通比较发达的地方,xx的贸易区有槟榔屿、双溪瓦伊、巴都伦丹、丹戎克灵、拉布安、普赖、乌卢克朗、帕西古当、柔佛港、近打、宾图卢等。这些贸易区大都有以下两个特点:1. 发展速度快。现已建成了18个贸易区。马来西亚已成为目前世界上设立自由贸易区速度最快、数量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 自由贸易区外设立特许制造业仓库,目的是让投资者在那些不可能或不适应设立出口工业加工区的地方设立工厂,用于生产出口工业制品。特许制造业仓库的经营方式和所提供的关税优惠待遇,与自由贸易区一样。绝大多数享有特许制造业优惠待遇的企业集中在森美点的塞纳旺、吉打州的知干岑和柔佛州的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