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录3416名公务员3日起报名 3月27日笔:
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务员局2月1日发布公告: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将于3日正式启动。今年,上海市各级机关计划推出招考职位1832个,计划录用公务员3416名,其中市级机关、区县机关等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及人员逾七成。
与往年相比,今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在职位要求、报名方式、职位调剂等方面有所区别。在招考职位要求上,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非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作了明确区别,以进一步加强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提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在报名方式上,采取先职位报名后考试的方式,不同于往年笔试合格后再进行职位报名的方式。因此,报考者在选择招考职位时,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阅读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职位调剂上,当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zd1}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调剂公告,组织职位调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于2月3日至9日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27日,笔试内容包括2门公共考试科目和1门专业考试科目。
日程安排
2月3日至9日报考者网上报名;2月3日至11日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审查;3月27日举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5月中旬公布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和{zd1}合格分数线;5月下旬组织职位调剂和确定面试人选;6月组织面试;7月底前基本完成体检、考察、公示。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在招考职位要求上,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非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作了明确区别,以进一步加强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提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市级机关、区县机关等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及人员逾七成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10年度上海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
主管部门就2010上海公务员招考工作答记者问
问:为什么今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强调提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答:加强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公务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基层一线是锻炼培养公务员的摇篮,是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重要源泉。加强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有利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进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解决公务员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结构不尽合理等迫切问题;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yl}人才到基层去,熟悉基层、了解民生、锻炼成长。
问: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xx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问:今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2月3日至9日报考者网上报名;2月3日至11日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审查;3月27日举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5月中旬公布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和{zd1}合格分数线;5月下旬组织职位调解和确定面试人选;6月组织面试;7月底前基本完成体验、考察、公示。
问:报考者怎样进行报名?
答: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采用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办法,实行“先职位报名后考试”,即在网上报名时直接进行职位报名。因此,各位报考者在报名时,务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阅读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
问: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内容有没有变化?
答:今年公务员录用笔试考试,继续实行公共科目考试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方式,即笔试内容包括2门公共考试科目和1门专业考试科目。公共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考试科目即报考者所报职位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六大类。
问: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结束后如何确定面试人选?
答:录用考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zd1}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且通过笔试{zd1}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各职位面试的人选。
问: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如何进行调剂?
答: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zd1}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调剂。调剂公告将另行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发布。
问: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否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无关。
问:对虚假报考、恶意注册和考试xx等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由他人xx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同时,本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设立监督电话(021-64333772),实施特邀监督员制度,对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问:报考者想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和政策,还有什么渠道?
答:想了解更为详细的有关信息和政策,可登陆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为 021-64378292,考务咨询电话为021-6404900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为021-24022726,网上支付咨询电话为 95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