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yoo(China)品牌加盟章程
一、专卖店加盟
01.1福州奥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登公司)为加拿大注册品牌MIYOO指定中国地区推广总经销。为拓展旗下MIYOO品牌系列产品的销售市场,诚意寻求市场合作伙伴,现在各地诚邀加盟商,开设品牌授权专营店。
01.2授权的品牌加盟店是指有统一品牌管理、统一装修形象、统一经营模式、统一产品配送,专门销售奥登公司授权品牌系列产品的专业卖场。
01.3授权的品牌加盟店根据不同市场情况分为专卖店、分销店两种不同规模、不同要求的店。(本章程各条款中两种店名不同时出现时,加盟店即同时指这两种店)
01.4 奥登公司与加盟商为利益共同体的关系,本着“合作、双赢”和规范发展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01.5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奥登公司。
二、加盟店加盟商条件
02.1认同奥登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与目标远景,有强烈的发展愿望,有意于奥登公司旗下MIYOO品牌产品销售及市场开拓,诚意加盟成为奥登公司的合作伙伴。
02.2加盟店在签约时必须一次性向总部交纳加盟金,方可成为订向加盟商。加盟费为两万元(小写:¥20000元)。
A.分销店单店加盟:分销店可分为两种形式,具体如下:
a.铺面为20平方起的实体店或展点(楼中店)以及商场专柜
a1.进货折扣为统一零售价的5.8折(不含税);
a2.供货;
a3.每季换货率为存货的10%;
a4.首批货款3万元起;
b.网店
b1.进货折扣为统一零售价的6.8折(不含税);
b2.供货;
b3.每季换货率为存货的5%;
b4.首批货款3万元起;
B.专卖店加盟:铺面面积40平方起的实体店
b1.进货折扣为统一零售价的5.5折(不含税);
b2.供货;
b3.每季换货率为存货的15%;
b4.首批货款5万元起;
02.3实体店经营单位需具有在当地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和在当地居住的相关证明,在加盟后补交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个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店经营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02.4具有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市场意识,有必要的销售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化素质。
02.5在当地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02.6有符合经营要求的合适场地。
02.7有符合开设相应授权品牌专营店的流动资金,其中分销店为5万元,专卖店为7万元(均为起价)。
02.8在加盟奥登公司以后,不再加盟与奥登公司旗下产品、行业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企业。
02.9愿意承担并保守从奥登公司得到的一切商业秘密的义务,包括产品信息、价格信息、营销信息等。
三、专营店加盟程序
03.1申请加盟人填写《加盟申请表》,提供相应证件。
03.2奥登公司初审合格,约定专卖店场地考察、面谈,确认加盟资格。
03.3通过交流洽谈达成共识,签订“加盟合同”。
03.4奥登公司负责设计加盟店装修方案、协助审核加盟店装修费用。
03.5奥登公司为加盟商提供人员培训,其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产品介绍、销售注意环节以及销售技巧等方面知识。
03.6订货,付款。
03.7确定加盟店装修及开业日期。
四、加盟店加盟政策
04.1凡加盟开设授权品牌专营店,成为奥登公司的合作伙伴,奥登公司将给予经营上必要的支持及帮助。
04.2奥登公司为加盟商免费提供:
a.加盟店形象设计,其中包括卖场装修设计、店面形象设计、广告橱窗或灯箱设计;
b.经营指导,其中包括梳理销售思路、人员销售知识培训;
c.提供相应广告宣传品等附属物,如:定期产品目录以及手提袋。
04.3MIYOO品牌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以零售价统一折扣向加盟商供货。
04.4奥登公司按照加盟章程规定的各项内容对加盟商及其所开设的专营进行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者可要求整改,整改不力中止加盟合作。
五、加盟店规模和对进入市场的选择
05.1授权品牌的实体专卖店实用营业面积应不小于40平方米,授权品牌分销店实用营业面积应不小于20平方米,根据城市经营的实际情况,规划开设。
05.2授权品牌的实体加盟店应处于当地商业旺地或与产品特征相对吻合的消费区。
05.3授权品牌的实体专柜应当处于商业繁华的中xx品牌商场,商场定位为年轻时尚。
05.4授权品牌的展销厅(楼中店)应处于xx写字楼中,年轻白领居多,理想的是同栋同层也具有一定数量的楼中店。
六、加盟店专修
06.1授权品牌的加盟店必须按照MIYOO品牌确定的统一形式、统一标准装修。
06.2授权品牌的加盟店装修由奥登公司提供设计,可由加盟商自行组织装修施工,奥登公司按设计标准验收或是加盟商委托奥登公司组织装修施工交付使用(注:委托施工装修费由加盟商承担)。
七、加盟店的品牌管理
07.1 MIYOO品牌的商号、图案和产品商标及专利、专有技术是奥登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加盟商作为奥登公司的合作伙伴,要承担共同保护奥登公司无形资产的责任。
07.2未经奥登公司同意,加盟商不得擅自将标志或图案用于与授权产品或授权加盟店无关的物品及场所。
07.3未经奥登公司同意,加盟商不得擅自将授权标志及图案提供给他人使用。
07.4奥登公司公司为品牌进行宣传及推广活动之前,将有关活动资料及相关信息通知加盟商,以便加盟商作好相应准备。
八、授权品牌加盟店导购员管理
08.1授权品牌加盟店的导购员是授权品牌加盟店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授权品牌加盟店销售成败的关键之一,因此必须按照奥登公司统一的规范进行管理。
08.2授权品牌加盟店的导购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年轻女性;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官端正,体貌无明显缺陷;
·口齿清楚,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普通话;
·思维灵活,反应敏捷;
·具备坚持、刻苦的精神以及诚实的品质;
08.3授权品牌加盟店的导购员必须经过规定内容完成培训,熟练掌握相关知识以及销售技能,经奥登公司考核或指定代表考核认可后,方能执业上岗。
08.4奥登公司将不定期以不同形式对授权品牌加盟店的导购员进行抽查考评,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导购员将向加盟商提出整改或调换意见。
九、加盟店的现场管理
09.1授权品牌加盟店要保持卖场整洁,做到整齐、干净、无破损、不乱贴乱挂,力求维持{zj0}展示效果以及销售氛围。
09.2 授权品牌加盟店维护具体要做到:
·门面:玻璃明亮、洁净,门头招牌干净,灯光无缺损;
·地面:平整、干净,无破损地板;
·墙面:干净,无破损,各种宣传装饰画面、荣誉牌完好无损,挂放整齐;
·顶面:吊顶平整,灯光无缺损;
·产品:陈列摆放美观、整齐、有序,无污损;
·杂物:所有工具、生活用具等杂物不乱堆乱放,全部进入储物间。
09.3授权品牌加盟店营业时间内导购员不能脱岗;导购员不能在卖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09.4授权品牌加盟店所播放的背景音乐应与品牌风格相仿,举例:避免重金属、说唱、摇滚,尽量与音质或旋律甜美、俏皮吻合。
09.5奥登公司将不定期以不同形式对授权品牌加盟店的进行巡视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向加盟商提出整改或调换意见。
十、加盟店业务管理
10.1授权品牌加盟店专门销售奥登公司授权的MIYOO品牌系列产品以及辅助产品。加盟期内不得销售其他厂商、品牌的同类产品。
10.2奥登公司对加盟商将按区域进行管理,加盟商只能在加盟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经营活动,未经奥登公司同意,不得超区域进行所经销产品的销售及其他经营活动。
10.3加盟商不得擅自实施促销活动,破坏MIYOO品牌市场统一售价以影响品牌形象和损害其他加盟商的利益。
10.4加盟商向奥登公司提出书面订单(传真或网络),订货单应注明所订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奥登公司收到订单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发货方式及时间。如加盟商订单有误导致发货错误,相关损失由加盟商承担。
10.5为方便奥登公司安排生产、配货计划,更好地服务于加盟商,加盟商应及时地将{zx1}市场动态等销售信息上报奥登公司。
10.6奥登公司和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有不遵守本加盟章程或“加盟合同”、损害加盟商利益的情况发生,加盟商有权要求纠正,提出维权要求。
十一、加盟合作中止
11.1奥登公司和加盟商双方都有权中止“加盟合同”,结束合作。
a.加盟商不遵守本加盟章程或违反“加盟合同”规定,经奥登公司提出后拒绝改正或改正不力,奥登公司将中止加盟合作,收回授权品牌加盟店的特许经营授权。
b.奥登公司和加盟商在合作中产生异议,协商不成,都有权提出中止加盟合作,但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11.2因加盟商责任而中止加盟合作,如加盟商已经给奥登公司造成损失(包括奥登公司以及授权品牌的形象、名誉),奥登公司有权要求加盟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