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8 | 教育培训的地位岂能止于“非学历”与“其它”
现在谈起教育培训,人们脑海里,一般会出现两个基本印象,赚钱、不正规。遍地开花的英语培训、高复培训、艺术培训,让人觉得商机无限;而与此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加之这些机构兼具企业、学校双重性质,在教育与工商行政部门都可管也可都不管的地带游走,也就让人觉得管理有些混乱,尤其是在今年夏季,如雨后春笋冒出的励志训练营、戒网瘾机构,由于公然对青少年进行体罚,甚至闹出人命来,更引来纷纷质疑。
其实,公众的上述印象,以及一些培训中确实存在的乱象,首先来自于传统观念,对教育培训的不合理定位。比如,在一年一度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就有这样的描述:“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234所,在校生291.81万人,另有非学历教育学生 33.21万人”;“民办高校640所 (含独立学院322所),在校生401.3万人,其中本科生223.3万人,专科生178.0万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学生26.7万人”;“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866所,各类注册学生92.02万人。”把教育培训定义为“非学历教育”,说成是“其他形式教育”,从概念上没有错,可是,在我们这个讲求学历的国度,“非学历”,也就等于低人一等;而其他,有时也就被视为可有可无。
这还不是全部,有的教育培训,本有着旺盛的社会现实需求,但却显得偷偷摸摸,或者不理直气壮,比如高复班,总觉这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在助长应试教育,可按照这种逻辑,当下所有高中,不也是应试教育的践行者?再比如自考,本来学生自学一门门参加统一考试获得xx,xx比“学历”教育还要硬,可现在却遭遇尴尬,被认为是走私xx的通道,一些研招机构明确提出,不招自考学历学生;还比如针对企业在职人员的培训,本是提高职业技能,可还要与学历挂钩,要不是名校的培训结业证书,就是打着MBA、EMBA核心课程培训的旗号,似乎离开了可资证明经历的证书,培训的价值就打了折扣。
就是公众中声誉卓著,培训质量的机构,也难博得教育家的美名。相较有的官员一当上xx大学校长,摇身一变就成为“教育家”,那些注重受教育者权益,靠教育质量在市场竞争中一步步走过来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者,却很少有教育话语权,而且,往往被视为商人,而非教育者。
这不是教育培训应该有的地位,在倡导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今天,非学历的教育培训,由于没有学历的光环所笼罩,更具有教育的核心价值,它运作的机制,不是“学店模式”,因此不会用获得名校证书来作为招牌招生;它回馈给受教育者的不是一纸证书,而是知识与能力的提升;它在乎在受教育者中的口碑,因为没有受教育者的选择,就没有生存与发展的希望。
我国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给教育培训机构平等的地位、公平的竞争空间,在学历社会转向能力社会的过程中,教育培训将是学校教育之外,对每个公民而言,伴随终身的生活方式选择。我国发展教育培训,需以这样的理念为出发点,这可拓宽教育资源,同时给受教育者更多的教育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