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办、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东莞市促进工业设计实施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的要求,我局开始受理2010年东莞市专利和工业设计促进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一)2010年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与试点企业认定
(二)2010年东莞市专利奖
(三)2010年东莞市工业设计机构资助
二、受理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填报和提交有关申报材料;请各镇(街)科技办自行安排好网上材料审查时间,统一收齐所属镇(街)申报材料后,按时交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将不再受理。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1、2010年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与试点企业认定和2010年东莞市工业设计机构资助:从2010年3月1日至4月5日下午17:00时。
2、2010年东莞市专利奖:从2010年3月1日至5月5日下午17:00时。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2010年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与试点企业认定和2010年东莞市工业设计机构资助:2010年4月15日下午17:00时。
2、2010年东莞市专利奖:2010年5月17日下午17:00时。
三、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相关项目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可查阅《2010年东莞市专利培育与试点企业认定申报指南》、《2010年东莞市专利奖申报指南》、《2010年东莞市工业设计机构资助申报指南》(可在东莞科技网下载)。
四、受理程序
(一)填报
相关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写申报表(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新注册帐号)。
(二)审查
镇(街)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相关科室(知识产权法制科)网上进行受理;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相关科室(知识产权法制科)在网上审查并受理。
(三)报送
镇(街)所属申报单位经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科技办加盖意见,由各镇(街)科技办统一汇总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窗口。
市属申报单位经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科技办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和时间统一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书面申报资料递交所属镇(街)科技办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视为放弃。
(三)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将其直接作为不合格处理,且3年内不受理其任何资助申请,并将其及相关责任人列入不诚信名单。???????
(四)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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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东莞科技网:,知识产权法制科:朱丹? 22831302,受理大厅:谢凤娟? 22830056 李桂雯? 22830059,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袁宝均 1892687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