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见不多识也寡。从前看新闻,似乎只有西方国家才有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什么的。现在咱国家强大了文明了和谐了,文明法规不断涌现,可喜可贺。菁英们专家们,你们辛苦了!
且看看新闻怎么说的:
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酝酿的过程中由于民间对其名称的反对,遂把名称改为《反虐待动物法》。更有专家把“禁食猫狗肉”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的专家建议稿。
《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的力量是伟大的。
其实,《动物保护法》改为《反虐待动物法》是换汤不换药。民间反对其名称?就一个《动物保护法》的名称有啥好反对的?只是里边的内容人民不答应吧?!于是换张羊皮或者其他什么皮试试---《反虐待动物法》,这下人民群众是肯定举双脚赞成的了吧?!虐待,多残忍多不得民心的字眼!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也不是任人愚弄的。
禁食猫狗肉才是重点!反虐待和禁食有啥关系?
反虐待,禁止虐杀,很好,这个提议我也举双脚赞成。但别动不动就提到吃,动不动就禁这禁那。唯恐天下不够乱。禁食?咱家不和你商榷,根本没可行性,更没人性!
有人说了,是禁止违法食猫狗肉。哦,那啥叫违法?我去市场买了狗肉来吃,此狗乃正常死亡抑或非法死亡不得而知,万一坐实了纯属非法死亡,我有没连带罪?是否共犯?我很穷,交不起那罚金。阿弥陀佛,以后我改吃素得了。
民以食为天!
别弄什么一刀切了,有些少数民族就有吃猫狗的习俗,你把人家的风俗都给取缔了?你要破坏民族团结不是?!
再说了,众生平等,猫狗禁吃了,以后大凡荤的咱们都别吃了,禁吃牛肉猪肉,吃猪牛者罚款2万5,还可以防止疯牛病疯猪病什么的。
建议这些手中有权者深入民间,真正了解民情,再来琢磨他们的建议稿,别处庙堂之高不知江湖之苦。
建议这些个菁英们,俯首和人民商量商量,别关着门在朝堂把什么都决定好了。也别打着征求人民意见的幌子了。我估摸着这法规还是得通过,大多数人民被代表被通过也不是一次两次{yt}两天的事了。如果,万幸,人民的意见被虚心采纳了,我权且当次小人也无妨。
先xxx的问题吧!人都没活好,奢谈猫狗。什么样的经济水平决定什么样的法规,先让国人活好吧!
我承认,我太罗嗦了!小动物们还有衣有食,大口吃鱼大口吃菜的,跟着主子啥也不愁,健康快乐地每日讨好于主子那宽容博爱的仁慈之心。咱们却还得为摆脱这奴那奴的身份而努力奋斗着,哀哉~
咱国家没啥大事了,就剩些阿猫阿狗鸡零狗碎的破事了。
菁英们,别挂着羊头卖狗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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