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我从小就知道吃老虎肉吃熊掌是要被抓去坐牢的;我也知道,鱼翅燕窝这些听起来很珍贵的东西但其实营养价值不高,所以我也不是很期待的;我也知道吃河豚会中毒的,吃果子狸会得SARS的,所以我也不吃;虽然我叫不吃鱼,不过非常好吃的鱼我也很喜欢,比如某哲做的清蒸鱼,真的会让我欲罢不能的。 我也记得爷爷曾经说过,老猫嫩狗不能吃,但是也没告诉我为什么;我也记得奶奶告诫过我,小孩子不能吃狗肉,因为这个东西太热,小孩子受不了。但这并没有打消我吃狗肉的欲望,因为看到大人们吃狗肉真的好爽好爽,所以在奶奶不注意的时候我也会偷偷夹两块迅速放进嘴里,恩,的确,其实狗肉比羊肉好吃! 我喜欢小动物,猫啊狗啊甚至鸭子乌龟金鱼兔子麻雀等等我都有养过,并且都很用心地疼爱过它们。但我没那么伟大,我只会爱自己养的小猫小狗,我不会爱屋及乌,自己养的狗我不会吃,菜市场买来的我会毫不客气,因为没感情。 但是突然有{yt},法律告诉我,猫狗肉你是不能吃的了,吃了要坐牢了。看吧,我都说了,这年头吃饱了撑着的砖家比吃不上饭的农民工还多,而这类砖家是吃到都吐了才告诉你,这种东西我吃腻了,不好吃,你们也不要吃了。 我向来支持众生平等,可砖家们却出台了一个不平等条约,告诉你猫狗不能吃了,其他我没规定,只要不是野生珍稀保护动物,你爱吃什么我管不着。可是狗不是野生动物,吃了也不会死人,也没有贵到离谱,怎么就被单独挑出来规定不能吃了? 你要说反虐待动物,那鸡鸭鱼羊不是动物是什么?你要说狗是人类的朋友,那我也看到很多人把猪当朋友的,可是那些人没少吃猪肉;你要说宰杀狗的方式如何残忍,可是你们吃鸡肉的时候怎么不替鸡想想他们的死法有多残忍?如果你硬要扯上都是有生命的东西我们不该剥夺他们生存的权利,那我劝你直接用鞋带上吊得了,因为植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也不太忍心看着你光喝水光吃土的。 我承认,狗是很可爱的动物,当然对主人忠诚我也基本同意的,但可不可爱是人说了算的,而且可爱不能成为他们的免死xx,对于忠诚,一部分的确是因为天性,但一部分也是因为你对它好,它当然对你好了,至于它到底是不是人类{zh0}的朋友我真的不太确定,事实证明鸡才是广大男性朋友{zh0}的也是最舍得为之花钱的朋友,而鸡在床上和在餐桌上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所谓“可爱”“忠诚”“{zh0}的朋友”是人类自己强迫给他们的形容词。所以你不觉得人类很无聊吗?那么多动物,人类就给他们分类,哪些味道好可以食用,哪些外形好可以观赏,哪些讨人喜欢可以当宠物,但本质上他们都是动物,所有的等级和分类都只是人类强行划分的。 其实我并不反对那些整天喊禁止食用狗肉的人,可能他们真的很有爱心,他们关心小动物,这个我都可以理解。不过我也想知道他们是不是都是素食主义者。如果不是,那他们是不是仅仅凭着个人爱好就规定了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并呼吁别人不要吃呢? 还有让我感觉疑惑的地方就是,能不能吃狗肉猫肉,需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吗?吃与不吃,首先就是一个爱好问题,法律只能规定我不能做什么,但并不能规定我不能爱什么。其次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很多道德问题法律还没办法规范,比如我们提倡尊老爱幼,但你打心里不尊老不爱幼xx也不会把你抓到小黑屋里关起来。假设狗是人类{zh0}的朋友这个命题成立,但别人把不把狗当朋友,吃不吃狗肉,我依然觉得这还是道德问题。 其实我写这些东西并不是要号召大家都去吃狗肉,或者骂那些反对吃狗肉的朋友们,我只是希望我们能找到一个比较适合的方式,而通过法律途径显然并不适当。你在博客里宣扬爱护动物据吃狗肉我赞成,你成立一个爱护动物组织来救助流浪的猫狗并且派发传单告诉大家吃狗肉不人道我也支持,我相信大家都会喜欢以一种温和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习惯,但突然间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我想很多人都会有抵触心理,比如我就是,你好言相劝,可能以后我会比较少吃些狗肉,但是你突然告诉我你吃狗肉我就罚你5000并且关你15天,告诉你我明天就买只狗回来干锅了,我就是这么贱,而且我相信这种贱人也不会是少数。 而所谓的砖家,在吃饱之后就开始折腾出这样那样的提案,虽然看似正义,但除非你所有有生命的东西都不吃,不然我依然会觉得你假慈悲。 而我们在讨论者该不该吃狗肉的时候,你是否已经忘记很多人都没解决温饱问题。试想一下,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看着你们在讨论这样那样的东西该不该吃,他会是什么心情?其实我们也是吃饱了撑着说大话的那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