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仅适用于拟在山东省参加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报考者,如果您打算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请到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网址报名,在此报名无效。
本网站网报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18日,请报考者严格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山东省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考试要求:
1、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报。
(1)录入信息。登陆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名程序、考生应试守则及违纪处理规则和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因未遵守上述规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为了保证您的信息安全,在报名结束后,请点击‘注销’按钮,结束报名)。
(2)选择现场报名点。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石油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13个现场报名点。为规范管理,报考省外高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参加网上报名后集中到济南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分配给您的报名编号,并要求您输入密码。报名编号和密码是您进行现场报名及再次登录本网站、浏览和修改网报信息的{wy}凭证。
3、现场照相。
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网报编号于2008年7月19日至21日到网报时选择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 80元/科)、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并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4、下载准考证。
考生于2008年10月1日至24日凭网报编号和网报时所用的有效证件号码登陆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
5、考试。
考生于2008年10月25、26日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前换领准考证正本参加考试。
6、录取。
考试成绩公布及录取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