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遭受五大冲击 政策不明是发展首要障碍

短短4年内,民办学校减少了1.88万所,学生规模缩减了653万人

  5月15日,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中心,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举办研讨会,与会专家就“如何振兴民办教育”展开讨论。

  与会者提出,民办教育面临全国范围的走低,面临五个方面的冲击:

  “假民办”与真民办之争

  2004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一度出现公有民办学校与“名校办民校”的现象,业界称之为“假民办”。

这种利用国家资产和公共教育资源办学挂民办学校牌子的实质是获取高收费,与民办学校争生源、争市场、争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教育部门的主管从管理者变成竞争者,对民办学校是一个很大的冲击,民办教育机构数量急剧减少。。

  “民办非企业单位”

  政府管理部门把民办学校定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既非事业法人,也非企业法人 。民办学校成了教育的另类。实际上,有些政府部门干脆把民办学校当作企业法人对待,而按《促进法》界定,民办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理应是事业法人。

  同时,据了解,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与促进法及其实施条款相冲突。对于教育机构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即非学历教育)的收入所得,办学主体不同则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如公办学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学校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才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民办学校都不在免税范围之内。

  教师退休金只有公办教师一半

  民办学校的教师身份到底属事业还是企业,直接关乎教师队伍的稳定以及退休待遇。同样是30年教龄的老师,如果以事业身份退休的话每月可拿到3200多元退休工资,在民办学校如果以企业身份退休只能领到1400元月工资。这对民办学校的骨干教师大批回流公办学校现象是一个重要的促成条件。

  尽管《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找到实现的渠道。

  义务教育政策无法惠及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实行全免,同时加大对公办学校的教育投入。这些政策客观上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形成了冲击,因为这些政策并未惠及民办学校,以致河南、福建的部分学校为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诉诸法律。

  羊毛是有限的 羊也是有限的

  义务教育段教师工资“绩效工资”制正在酝酿出台,即义务制教育阶段的老师向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看齐。而据统计,2000年~2007年,全国教师工资翻了一番,相当于每年增长10%以上。

  这样一来,民办学校的教师工资从过去高于公办学校变成低于后者。民办学校若要跟进,实现教师工资增长的话,只能“羊毛出在羊身上”,向学生家长增加收费。

  但是,“不光羊是有限的,连羊身上的羊毛也有限。很多学校可能跨不过这道坎儿”来自江苏无锡的一位民办教育人士说。

民办教育不仅是补充 而应为现代教育提供多元的选择

  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与新浪网教育频道联合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发现,53.7%的人认为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zd0}的挑战是:政策摇摆、扶持不够、社会公众的排斥观念。

  “民办教育已经到了‘卸磨杀驴’的阶段”,一位与会专家说,“需要重新认识民办教育的价值”。

  与会者呼吁,当前需要重新认识民办教育在增加教育供给、改善教育公平、提高教学效率与扩大教育自由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民办教育满足的是现代教育的选择性、多样性的需求,这对于单一的公办学校是很难实现的。”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说。

  杨东平认为,下一步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特别是要建立一种新型的政教关系。如果按照公办学校的方法管理,民办高校多样性的优势就体现不出来;而且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越来越多,所以民办学校的办学体制应该逐渐向公办学校扩大,当然在转制或转型过程中,也可能之前的一些自主权的优势也会丧失。

  

(责任编辑:Ama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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