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朋友发给我的某外资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含中英文版)。竟然发现中英文证书中有效期xx不一致。
证书编号是LA-2008-0861,证书颁发日期是2008年6月5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合格的,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该产品上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
有效期应该是2012年6月4日。但是中文证书的有效期却是2011年6月4日,而英文证书的有效期(Date of expiry)是2012年6月5日。
安全标志不仅有体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要求的功能,也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市场的一张通行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设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全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制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审核程序;负责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审核、检验、颁发等工作;以及承担国家安监总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受理、核发和日常管理工作由设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负责,并对其所核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负责。
xx的国家证书,竟然出现如此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