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当事人是宁乡一个村子的农民,五十多岁,看起来快七十了。鞋子从鞋跟可以推断出来是双“皮鞋”,裂开口的衣服,比城里人被当垃圾扔掉的衣服都要破。我们赶到的时候,停了一辆小轿车和一辆小型面包车在他家门口,有差不多十来个人围在那里。他告诉我们,这是肇事者请来的流子,说其中还有一个是镇政府来调解的。可是奇怪的是,政府来了人来调解,他们上来就把当事人的儿子踢了两脚,把他手机也摔成了废品。
我们拨打了当地的报警电话后,下车采访。我看着那个所谓的镇政府的调解人员,一脸的猥琐,直觉告诉我这个人是个社会了难人员。我盯着他,慢慢地问:“你是镇政府哪个部门的?”他不回答,只说我是来调解的。我哦一声,说你是镇司法所的吧。他说是啊。我马上接着问:“司法考试考几天啊?”他一脸的茫然。行了,这个了难的可以不去管了。
xx同志来了四个,带了当事人的儿子和打他的那个人去所里。我们便到当事人家了解情况。走进他家,扑面而来的寒意。我去过看守所去过监狱去过医院的地下停尸间,感受到的寒意也只如此。房子是他们家迁居到这个村子买的别人的毛坯房,像个放大的泥盒子。屋子里也是空空如也。
麻烦事经过:2009年6月12日,他赶着养的两头种猪(他的营生就是喂种猪给周围的农户母猪配种)走在马路的右边欲给别的农户养的母猪配种。肇事者无证驾驶着无牌摩托车带着女朋友出去玩,和他同向而行,一时兴致高涨,一下子就把他撞倒在地。当事人摔倒后怕他跑了就爬到肇事者摩托车处抱住摩托车。这个年青的肇事者对这个老人家说你起来喽,我骑车带你去医院。老人家便松开手,这位词者马上把车扶起来打着火,把他扒到一边,嗖就跑没影了。老人被撞断了一根大腿骨,两根肋骨。住了十二天院,医药费花了八千多块。肇事者及家属至今日没给过他一角钱。问题却有戏剧性进展,肇事者定于本年农历十二月十开结婚,他爹为了不使在他崽的新婚之日这个被撞的当事人上门要钱便找了七八个人跑到他家了难,这其中也包括那个称是政府的人。了难自有了难的好处,他老大爷说了,给你两千块钱,必须要,不然就打死你。我们去的这天是第三次。受害人当然不同意,光医药费就用去了八千多,被撞的种猪也被撞得失去了性能力,不能生产了,几百块钱被卖给了当地畜牧站。此外还有误工费、伤残补助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我看了一下受害人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列出的清单,共一万八千元。
只出两千块,再加上委托了难的费用,加起来也应该就是几千块钱,省了好大一部分,确实是个好买卖。老大爷慈眉目善,看起来还彬彬有礼,让我想不到的是这个老东西这么fashinable,找来一帮人围攻这个被他崽撞坏的老人。更让我佩服的是面对记者的镜头和我的法律“恐吓”依然能够坦然自若面不改色心跳依旧,具备中国历史上历朝开国皇帝的风范。
时已至下午一点。我们计划吃完饭后再去肇事者家进行调解。受害人请我们到他家里去吃饭,说去砍几斤肉再搞点腊肉。我们谢过他,送他回家后,到镇上找地方吃饭。
到了肇事者家,面对的场景是我从事法职来未曾见到过的。几个堂客们滔滔不绝地骂受害人及其一家。说他你还好意思来啊,当时怎么不来,过了十几天才来;我崽的摩托被你的公猪子撞坏了还没找你赔,你倒要我们赔起来了;你就是个配种的,到处配种┅
在进行{zh1}调解的时候,进来一个堂客,她声色俱厉道:你们到这来有没有我们村上领导的同意!没有经过我们领导的同意就到这来,信不信我把你们抓起来!
事已至此只能作罢。
{zh1}我们带受害人到宁乡县城交警队去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事故发生在2009年6月,现在已是2010年1月底,事故认定书却还没出来。受害人老泪纵横,说法院里说了出了认定书才给他立案,听说撞他的那个人结了婚办了酒就出去,到时候我怎么去找他要他赔我的医药费啊┅
回来的车上,我想假设这是我的父亲会是怎样。心里一阵泛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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